1.马赫主义的物质观和列宁的物质定义

列宁指出,马赫主义者关于“物质”的说法虽然互有区别,但是实际上都把物质看成是感觉或感觉的产物,都否认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唯物主义是这样给物质下定义的:“物质是作用于我们的感官而引起感觉的东西;物质是我们通过感觉感知的客观实在。”[6]这个定义明确规定物质是客观实在,而不是感觉;物质是可知的,而不是不可知的;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这就把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同唯心主义不可知论以及机械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区别开来。列宁的物质定义既批驳了马赫主义对物质的曲解,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大发展。

关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列宁指出:“就是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在这里,仅仅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这种对立无疑是相对的。”[7]这一论述对于坚持辩证唯物主义,批判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防止机械论和二元论都是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