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唯物辩证法这门科学的一般性质1.唯物辩证法这门科学的一般性质一开始恩格斯就指出,辩证法的规律来源于客观世界,它是客观世界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他说:“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的历史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无非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19] 恩格斯把辩证法的一般规律归结为下面三个基本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