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
归纳和演绎是两种不同的推理形式,也是两种不同的认识方法,它们在辩证逻辑的推理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恩格斯分析了它们之间的关系。他说:“我们用世界上的一切归纳法都永远做不到把归纳过程弄清楚。只有对这个过程的分析才能做到这一点。——归纳和演绎,正如综合和分析一样,必然是相互关联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片面地捧到天上去,应当设法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但是只有认清它们是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才能做到这一点。”[30]
以归纳和演绎的辩证关系原理为据,恩格斯批判了归纳万能论者。归纳万能论者割裂归纳和演绎的辩证统一,他们贬低演绎推理,片面地夸大归纳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