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的逻辑:人人都想“搭便车”

    从政治学的意义上来说,组织起来的少数就是政治上的多数。20

    ——杰斯·杰克逊,美国非裔民权活动家

    上文谈到“政府俘虏理论”,斯蒂格勒指出,政府监管部门最终会被产业界俘虏,其监管标准也会被商家所左右。他的这个理论,在20世纪学术研究的历史画卷中,仅仅是重要的一笔,它从属于公共选择理论。

    美国的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Olson)是公共选择理论的一代宗师。1965年,他出版了《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21,用经济学的方法剖析了个人与群体的矛盾,他证明了公共利益的代表缺位,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困局,每一个社会都难以避免。

    集体行动指的是大家一起行动、一致行动,共同承担行动的风险、享受行动的成果。

    奥尔森认为,每个人都是经济理性人,也就是说,每个人做事,都会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大家一起行动,一旦行动成功,所有的集体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包括那些没有参与行动的、偷懒的、取巧的、旁观的、冷嘲热讽的,甚至使坏的,都将从中获益,而行动的真正参与者、领导者,却可能要付出不同一般的代价。

    每个人一计算,都发现自己的最佳策略是“坐等”,是“围观”。也就是说,明知现实不合理,自己也不想出力,都希望别人出头、自己搭车。这种集体都想“搭便车”的结果,就是公共利益得不到有效的照顾、大家的权益最终都受到损害。奥尔森还指出,当集体越小、利益冲突越激烈的时候,越容易联合;当集体越大、利益冲突并不明显的时候,越难联合。

    奥尔森的理论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面对同一部《数据质量法》、同一个问题,公司能够迅速地组织起来,进行强有力的游说,而利益受到了侵害的大众,却无法组织起来与公司抗衡。这是因为公司是个小集体,利益集中,容易达成共识,而社会大众的利益高度分散,很难结盟。

    早在2000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就观察到:

    “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务,却常常受到最少人的照顾,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事务;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和他个人有些相关的事务。”

    面对历史和现实,人类不得不承认:个体是自私的,常常把一己小利摆在公共大利的前面;个体也是有限的,往往只看到一点一线,看不到面,不知道个人与公共的关系,正如点与面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千百年来,人的自私和有限,并没有改变。

    奥尔森的理论其实也很好地解释了专制制度为什么能在一些国家长期存在。

    集体行动的逻辑:人人都想“搭便车” - 图1
    曼瑟尔·奥尔森(1932-1998)
    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在他最后一本著作《权力与繁荣》中,他指出:“个人权利并不是只有富裕国家才可以负担得起的奢侈品,个人权利是通过以资产和合同为基础的生产获得丰裕回报的根本保证。”22(图片来源:马里兰大学IRIS Center网站)

    专制者将一个国家大部分人的一部分权利和自由都剥夺了、抹杀了,大家都憎恶专制,但在一定时间、一定程度内,却很少有人反抗。为什么?这是因为,通过反抗,即使能推翻专制制度,其结果是所有人都受益,但出头冒尖的人却可能要付出极大的代价。人的自利天性,使大部分人都选择了沉默,并把希冀的目光投向他人。

    专制者当然也懂得这个道理,他们在维护专制的同时,会不遗余力地打击出头冒尖的反抗者,杀鸡儆猴,全力瓦解一切可能发生的集体行动。

    但是,奥尔森还是看到了文明的力量。他认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缺位、专制社会的困境,最终是可以打破的。

    奥尔森的答案是:一个集体、一个社会,要建立合适的激励机制,奖励那些为共同利益作贡献的个人,惩罚那些没有承担集体行动成本的“搭便车者”,从而营造关心公共利益的社会文化和运行机制。

    更重要的是,一个社会必须有完善的利益代表机制。美国的游说制度正是典型的利益代表机制,尽管游说加大了政治和金钱相结合的风险,但一定程度的游说,能让公民大众和各种利益团体的正常利益诉求得到充分地表达,这正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这也是为什么200多年来,美国一直将游说纳入法治的框架之内、不予禁止的根本原因。

    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利益代表机制,有两个关键。

    一是授权制度。每个人都有权参与公共事务,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必须参与公共事务。个人的志趣爱好各不相同,对于公共事务,有人不感兴趣,有人无暇顾及,但他们可以将这份权利授予一个代表,通过代表来行使个人的公共权利。当一个代表接受了一个群体的权利让渡之后,他就可能上升到职业化的高度、提出专业化的意见,他所代表的人群也就成了一个利益相关的集体。这时候,一旦利益受到侵害,他们就很容易联合起来,进行反击。这种机制,一般称为代议制。

    二是组团结社的自由。1835年,法国的思想家托克维尔在游历美国之后,出版了轰动一时的《论美国的民主》,被誉为对美国民主制度的经典诠释。他在书中写道:

    集体行动的逻辑:人人都想“搭便车” - 图2
    托克维尔(1805-1859)
    法国思想家,26岁时在美国游历,惊讶于美国民主制度的完善,随后将其见闻汇编成《论美国的民主》一书,并在书中探索了美国民主制度的根源。这本书被后世奉为世界政治学史上的经典著作之一。(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美国人不论年龄多大,不论处于什么地位,不论志趣是什么,无不时时在组织社团……只要美国的居民有人提出一个打算向世人推广的思想或意见,他就会立即去寻找同道;而一旦找到了同道,他们就要组织社团。社团成立之后,他们就不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一个远处的人也可以知道和行动将被人们仿效的力量。这个力量能够发表意见,人们也会倾听它的意见”。23

    说白了,组团结社就是组成“利益集团”,通过休戚相关的利益,大家紧密相连,放大自己的声音,声张团体的利益,形成一股力量。这股力量,使一个集体可以和其他的组织(包括政府)合作,也可以与它们抗衡。

    托克维尔最后概括说:

    “在民主国家,结社的学问是一门主要学问。其余一切学问的进展,都取于这门学问的进展。在规制人类社会的一切法则中,有一条法则似乎是最正确和最明晰的。这便是:要是人类打算文明下去或走向文明,那就要使结社的艺术随着身份平等的扩大而正比地发展和完善。”

    也就是说,只有通过各种各样的自由结社,各种利益,包括公共利益,才能最终被充分代表。平等和结社,不仅可以帮助人类社会走向文明,也是人类社会保持、延续文明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