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F TECHNOLOGY 技术思想前沿 • 技术具有层级结构:整体的技术是树干,主集成是枝干,次级集成是枝条,最基本的零件是更小的分枝。 • 技术具有递归性:结构中包含某种程度的自相似组件,也就是说,技术是由不同等级的技术建构而成的。

    以这种方式形成的等级呈树形结构8:整体的技术是树干,主集成就是枝干,次级集成是枝条等,基本的零件是更小的分枝。当然这不是一株完美的树:枝干和枝条(主集成和次级集成)会在不同的层次交叉勾连、互相作用。树形结构的层级数取决于主干上的枝条,以及那些有代表性的小分枝的数目。对于坦帕斯来说,技术可以分为2级:整个手表和单个零件;而对于赫拉来说,技术可以分为4级:手表、主模块、次级模块和单个零件。实际的技术可以有任何数量的层级数:从2级到10级或者更多。技术越复杂或越模块化,层级就越多。

    到目前为止,除了层级,我们还没有关于结构的更一般的概念。但是,我们可以再多说一点儿。每一个集成或次集成都有一个要执行的任务,如果没有那个任务,它就不会存在。因此,每个部分都是一个目的的手段。因此,就如我先前的定义,每个部分都是一个技术。这意味着,每个集成、次级集成和单个零件都是可执行的——都是技术。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结果:技术包含的集成块是技术,集成块所包含的次一级的集成块也是技术,次一级集成块包含的再次一级的集成块还是技术。这样的模式不停地重复,直到最基础水平的基本零件为止。换句话说,技术有一个递归性结构,技术包含着技术,直到最基础的水平。

    递归性将是我们要讨论的第二个原理。9在机械学、物理学或者计算机科学之外,“递归”并不是一个熟悉的概念,其本意是指,结构包含某种程度的自相似组件。当然,在我们的语境中,它并不意味着一架喷气式发动机内部包含着一些小的喷气式发动机,那将是荒谬的。它只是简单地意味着一个喷气式发动机(或者更一般地讲,任何技术)包含的构件也是技术,并且这些构件包含的次一级构件也是技术,并以这样的方式不断重复或再现。

    如此说来,技术是由不同等级的技术建构而成的。这暗示我们应该怎样思考技术,也意味着无论我们在怎样的一般意义上谈论单个技术,其实也包含着更低层次的模块或者次级系统。特别是,如果一项技术包括主要模块和支撑模块,那么每个模块或子系统也一定是按照这种方式被组织起来的。

    到目前为止,递归性听起来还是比较抽象的。但是当我们在行动中审视它的话,它就会变得异常具体了。我们可以考虑一些复杂的技术,例如F–35 “闪电” II型战斗机。(军事案例很有帮助,是因为它们能提供更多的层级。)

    F–35是一种常规战斗机,短道/垂直起降,并且可以舰载起飞。我脑海里出现的是舰载的那种战斗机——F–35C。它是单引擎、超音速隐形战斗机。这意味着它吸收的雷达信号非常少,因此难以被发现。F–35C拥有倾角表面,具备隐形飞机的典型特征。然而整体上看它还是个圆滑的东西,拥有巨大的翅膀,其大部分与机身和尾部相连,机尾是从后面突出来的两个部分,上面固定着互相垂直成V形的稳定器。

    设计这些细节的原因是,F–35C需要实现一系列互相冲突的飞行目的。它需要在结构上足够坚固并且足够重,这样才能承受发射载体和尾钩降落的高强度;同时它还需要保持高机动性和远程燃料供给性能;它需要有优异的低速控制能力以完成在航母上降落,又要能以超过音速1.6倍的速度飞行;它需要有多棱折面的外表以躲避雷达的追踪,同时要能够正常飞行。

    F–35C型战斗机有着多重目的:提供近距离空中支援、拦截敌机、压制敌方雷达防御、消灭地面目标。因此,它是一种手段,一项技术——具有可执行性。

    如果我们继续追随F-35C型战斗机的层级树到达它的末梢,我们会看到什么?我们可以将它分解如下:机翼与机尾、动力装置(或者发动机)、航空电子控制系统(或者飞机电子系统)、起落装置、飞行控制系统、液压系统等。如果我们单独观察动力系统,我们可以将其分解成常规喷气发动机的子系统:进气装置、压缩机系统、燃烧系统、涡轮系统、喷嘴系统。如果我们只看进气系统,则可以看到,在机身两侧、机翼前面的位置,有两个箱式超声速进气道。超声速进气道调整着进气速度,这样发动机就能在起飞速度和飞行速度为1.6马赫时保持同样的进气速度。为此,标准超音速进气道会内配一个移动盖板。而F-35C则会更聪明地设计一个凸起,并称之为DSI(无分流超音速进气道)–凸起,位置在机身靠近进气口的地方。这个凸起可以预调气流并有助于控制冲击波。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深入下去:DSI–凸起这个组件又包括某些合金次结构。

    我们已经到达了等级的最底层,最基础的可执行水平。请注意在“单个构件”这个术语背后的循环主题:包含着系统的系统之间相互勾连、相互影响、相互制衡,包含着可执行性的可执行性,以及包含着技术的技术。层级式的安排贯彻始终,直到单个元素为止。

    我们也可以向上追溯这些可执行等级。F–35C是一个更大的系统(舰载飞行联队)的一个执行部分。它又包括几个歼击机中队以及其他的后勤飞机,其目的是提供攻击力和电子战争能力。空军部队又是更大系统的一部分:它被部署在航母上。航母也是一个执行部分:它的目的是收留、发送并接收飞机。同时,航母也是更大系统(航空母舰战斗群)的一个执行部分。顾名思义,这是一个围绕在航空母舰周围的船的组合:导弹巡洋舰和护卫舰、驱逐舰、补给船和核潜艇。它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目的(军事术语称作“任务”):指明目标、发动攻击、提供给养, 因此航母舰队也是可执行的。对于航母舰队来说,它也可能是更大系统的一个部分,比如说集团战区:由航母舰队和陆基航空单位、空中加油机、海军卫星侦察、地面监控,以及海洋航空单位的支持共同构成。这一更大规模的集团战区可能是流动变化的,但是它依然是一个工具——它执行海军作业。所以它也是可执行的。如果我们愿意以这种方式看待它,那么它也是一个技术。

    因此我所描述的整个战区系统是一个可执行的“技术”层级结构。它由9层甚至更多的层级组成。我们可以从任何一层(任何一个组件系统)进入这个技术,并且发现它也是一个运转着的可执行的层级结构。这个系统是自相似的。当然不同层次的可执行体(executables)在类型、主题、外观和目的上是不同的。空气进口系统绝对不会是F–35C战斗机的微型版本。但是在任何层级,每一个系统以及子系统都是一个技术、一种手段以及一个可执行文件。这样看来,自相似性上下传递的是一个拥有许多层的递归性层级结构。

    我们可以从这个例子中得出许多一般性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