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体和钦命主编

    君主授权的官办出版物和媒体是君主意志表达的一种工具,钦命主编就是官员,受命于君主。特殊情况下,皇帝也会自任其职。

    中国清朝皇帝雍正曾亲自主编了《大义觉迷录》。当时,汉族文人曾静、张熙受到吕留良思想影响,于雍正六年(1728年)试图游说川陕总督岳钟琪反清。岳钟琪假意允诺,骗出口供,逮捕二人,送返燕京。之后刑部审问,曾静认罪并写了《归仁录》,表示悔过并颂扬雍正。雍正赦免曾、张二人,下令收录两年来关于此案的上谕,以及曾静口供和《归仁录》,合成《大义觉迷录》,对曾静等人指责他的十大罪状,包括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怀疑、株忠、好谀、奸佞,一一辩解。雍正亲自审定,刊发此书,并要求朝廷上下、地方官吏人手一册,所有地方官、学官必须据《大义觉迷录》的内容及论点向百姓讲解,还命曾静到全国各地巡回宣讲,现身说法,力陈朝廷之英明,痛斥自己误入歧途。

    先是北京修书处以木版印五百部,分送六部百官。再印一批送各地总督、巡抚,每人两部,一部供私人阅览,另一部交各省修书处制作木版,印制后下发知县、乡学和学生。各地刻印所需费用,皆由地方文人乡绅负责。皇帝严谕:“倘有未见此书,未闻朕旨者,经朕随时察出,定将该省学政及该县教官从重治罪。”在第一批书印制完成(1730年4月4日)之后半年左右,统一不久的台湾省也收到此书,并回报:还需要1230部。11

    皇帝自任主编的权威宣传资料,不料被其继任者查禁。雍正驾崩不久,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十九,已经登基尚未改元的乾隆即违背父训,反悔赦免并公开翻案,于十二月下旨:曾静、张熙二人凌迟处死,《大义觉迷录》一书查禁,凡有私藏者,即有杀头灭身之罪。此书后来流至日本。光绪末年,革命党人在英国殖民地香港重印此书。

    在有关编辑、出版官办宣传资料的问题上,雍正用的是主编准予刊印的权力,而乾隆用的是主编不予刊印的权力。后来,工业化媒体内部稿件审校制度把这两项权力同时赋予了主编。

    现代主权国家中,党派媒体直接继承了官媒体的宣传工具的定位。封建帝制的官媒体和现代主权国家的党派媒体都不存在对内容独立负责的主编。一国之君和党的领袖是最终的主编,其对编辑过程的干预是其权力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