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掌权者和匿名电话
关于主编的权力,需要澄清:拥有完整主编权力的人不一定是那个拥有主编职位的人。有时,“名至实归”者是因为身兼另一个使其能拥有完整主编权力的角色。唯一的判断标准是那个人能不能“决定非常状态”。
“决定非常状态”是卡尔·施密特39给主权下的定义。他同时认为,对非常状态做出决断乃是真正意义上的决断。我觉得此定义恰能体现主编权力的真实内涵。
汉娜·阿伦特40曾说,“人们总是服从和容忍真正的权力”。41我以为,人们在服从和容忍之先,早对权力独具慧眼。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总是能一眼认出那些在必要时破坏规则的人,权力的实际拥有者。
1972年2月,理查德·尼克松的到访像是以和平方式对中国进行一次“黎明前的垂直降落”。在那个电视机珍若拱璧、报纸异口同声的年代,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不仅是冷战中势同水火的意识形态的一方,也是整个西方世界人种、历史、文化、生活方式的代表。在当年的上海,中国内地最西方化的城市,普通人最后一次看到欧美人大量入境还是在半个世纪以前。
尼克松与毛泽东会面的照片在《人民日报》公开发表时,根据美国总统的请求,中方摄影师从合影中除掉了美方记录员温斯顿·洛德。这是为了国家利益,为了元首便宜行事,或者也算是入乡随俗。在访问中国期间,美国总统享受到精心修饰过的新闻报道。这可能令尼克松本人感到奇异、愉快与某种特别的吸引力。他领导着全球最强大的国家,却掌握着相对小得多的备受掣肘的权力。四个月后,他试图更自由地运用权力,结果身败名裂。
只有可以破坏规则的主编才拥有完整意义上的主编权力,也只有当需要超越一般程序或规则时,主编权力的被代理人才会从幕后走出。
1952年,亨利·卢斯42在美国总统大选时弹压包括当时《时代》周刊主编罗伊·亚历山大在内的编辑团队,宣示其干预对党派候选人评论的正当性:“我早就告诉过,我是你们的老板,这就是说我可以开除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我不知道谁可以开除我,我倒希望有这么个人。不论怎样,在我被开除之前,我就一直是《时代》周刊的主编!”43顺便一提,直至1964年卢斯让出时代公司总编辑一职时,他仍是公司最大的股东,持股约16%。
这才是主编权力的真正来源。
当过主编之后,即使已经离开了新闻媒体,即使只是一名媒体顾问或一个自由撰稿人,我也会享受到一份特殊礼遇——匿名电话。
当来电人听到我已经不是主编,失去了主编的职位和权力,会立即流露出失望,因为他辗转获得我的通讯方式是为了打通连接公众注意力的隧道,救出他认为无辜或蒙冤的某个家庭成员、某些朋友或某个村庄。遗憾的是,除了把他们的信息转给一些我信任的同行,我很难有所作为。在中国,经营工业化媒体或从事新闻工作是一种国家授予的专营权,仅批准持牌者拥有。这也使中国媒体主编的职位更具市场价值。
2003年春天,香港歌手、演员张国荣去世时,我正重组上海《新闻午报》(后更名为《天天新报》,2014年5月停止出版)新闻中心。有天中午,记者刘剑锋冲进办公室,报告新闻中心的热线电话接到一个求助信息——一位妇女身患重病却无钱医治。
工业化媒体的主编无法阻止一个人自主选择从文华东方酒店一跃而下,却有能力动员注意力和其他社会资源帮助一个人摆脱无力选择的生存困境。我马上决定为她和家人进行一次公开募款。通过报纸版面连续报道,来自读者的捐赠使这位妇女可以进行必要的手术。她暂时得救了。
从工业化媒体诞生之初起,主编就利用配置资源的权力,引导公众注意力,发起动员,治病救人。个人也会利用主编和工业化媒体的权力,帮助自己在公众中树立有利的形象。20世纪30年代,发生在天津的施剑翘刺杀孙传芳事件,正是典型。44
1935年,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成功后,向现场目击者散发诗作,第一句就是“父仇未敢片时忘”,说明自己行动的动机是为父报仇;结句“剑翘求死不求仙”,加强了烈女的形象。这只是她带到现场的大量油印材料之一。其他尚有一封《告国人书》,讲述了自己的感人故事。这些丰富的、由刺客本人提供的“宝贵”资料几乎被多家报纸全文转载。两天后,施剑翘在警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报纸对案件的报道,提供自己声称的真相。之后,施剑翘总会在司法程序的关键节点,如宣判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发表“充满感情的讲话”。此外,她还不时通过媒体发表狱中诗作,供媒体报道她追求正义的形象。成功地利用媒体和主编,帮助这名刺客赢得了社会同情。
主编对公众注意力的影响力从来不是秘密,我毫不怀疑有限度地使用主编权力有益于公众。不过,阿克顿勋爵45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适用于所有的权力。像其他类型的权力一样,主编权力也自有其正当性的限度。
不必把有的主编满足个人虚荣的行为视为寻租,也不能忽视主编因个人利益而滥用权力,更不能回避来自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的商业需求对新闻职业伦理造成侵蚀。对此,新闻专业主义始终是媒体业和主编的一个自律、自洁机制。
主编代表的工业化媒体的权力已从拥有自由表达权力的个人身上抽离,其必然受到比个人表达更多、更严格的限制,也必须以采集、编辑信息的标准化技术规范和行业伦理向受众证明其了解或逼近“真相”,因而“有权”向大众传播。
然而,新闻专业主义,以及工业化媒体对生产者职业伦理的规范化和生产过程的标准化只是附加保证。它既不能扩展媒体权力正当性的限度,也难以化解工业化媒体的管理人——主编自始至终的内心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