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人的生物学特征
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什么?人们如此回答:直立行走,脑容量大,与脑容量相应的头盖骨形式和隆额,手的发展,无被毛,只有人能够笑和哭,等等。即使人类形态在形态学上属于动物的生命形式,但就其躯体而言,人或许已经是独一无二的了。人的躯体是灵魂的表达,它具有一种特别的美。但人躯体的这种独特性至今在客观上不具有说服力,在概念上也不能得到清楚的证明。它不能作为原则确立下来,只能作为个别现象(Einzelphänomen),而无权作为整体评判。
这种一般性最为可能:动物会毫无例外地为了某些任务,根据某些限制其生存的环境的特点,长出适宜的器官。这样的器官特殊化使它们都在某些方面通过特殊的能力而超越人类。但是这些优越性同时也意味着局限性。人类避免了器官上的所有此类特殊化。因此人类虽然在每一个单个器官上具有劣势,但似乎却通过保有的潜力和非特殊化而获得了优越性。在劣势的逼迫下,在优势的推动下,在意识的作用下,人以一种与所有动物都完全不同的方式实现了自身的此在。通过这样的方式而不是通过躯体,人能够适应所有的气候和地域、所有的情形和环境。
如果人早在其起源中就已必然是这样一种生物——他回避了所有不可更改的固化,那么,人就在相对于动物的弱势中,通过思考和精神而获得了优势。由于器官没有特殊化,人具有适应环境的无限潜力。在适应过程中,工具代替了器官。正因人(与动物相比)是脆弱的,他才能通过自由进入精神上的自我转变过程,通向不可预见的发展。动物只能始终不变地重复无尽的自然生命循环,但人类跳出了这种循环,变得有能力进入历史。以人类的尺度看,自然的历史只是一个无意识的、无限缓慢的、不可逆转的变化过程。人类通过其精神的自由行动和创造完成历史,这是一种有意识的、快速的变化。它的基础是人不断重复的自然性(在有历史可查的各时期中保持不变),这一点与所有生命一样。
在生物学上我们可以确定一些事实,这些事实虽然看起来可以将人类与动物区分开来,但是却停留在非典型的人类特征的层面上,例如:
一些生物学上的病理倾向,比如那些只有人类罹患,但却在所有人种中都可见的精神疾病。
一些性格特征,比如那种独特的幸灾乐祸,它绝不是所有动物的共性,但是或许一些猿类也同样具备。黑猩猩身上似乎具有敦厚、虐待欲、聪明、愚蠢等属于人性特点的生物学特性。或许也有一种在此意义上的、生物学上的人性。我们的本能和趋向的根基深入生物学层面之中。有时,它会作为我们自身中陌生的东西出现在我们面前,使我们感到惊恐。
这一切或许都不是人类特有的。波特曼 [51] 首次从原则上以生物学途径尝试深入钻研人性的特有因素!
例如,他指出下列情况:刚出生的人类与哺乳动物通常是不同的——他的感觉器官是发达的,脑容量和体重远高于猿类——即便如此,人类相比之下就像一个早产儿,十分孤立无助。新生人类无法站立和跑动。在人类生命的第一年,一些身体机能必须成熟起来,而在其他哺乳动物那里,这些机能在它们还未出生前就已经完全成熟了。人在其生命的第一年就已经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了,虽然他——较之其他新生动物而言——理应继续在子宫内生长。例如,人类的脊柱通过直立和站立才形成了S形。这是怎样发生的呢?通过本能的渴望,通过对成年人的模仿,在成年人关注和推动的促进下,且无论如何,最初的人体成熟同样取决于历史上确定了的环境。甚至在生物学层面上,精神也已经参与其中发挥作用了。动物在胚胎状态中,其机体基本功能在生物学上就已经成熟了,而人则需要在生命的第一年里才能实现这种成熟。但人在这一年中所获得的经历和经验,很可能对生命具有一种巨大的、烙印性的意义。
总之,“与所有高等动物不同的是,人类是在‘自由’之中,是在与各类颜色和形式之间、在与各种生物之间,并且最重要的是在与人类自身之间的开放、丰富的关系之中,获取他自身的此在形式的”——而动物完备的此在形式则是与生俱来的。
因此,在波特曼看来,人类的特殊之处不在于人类躯体在形态学和生理学上的具体特点。从猿类颌骨的轮廓线到早期人类以及尼安德特人的颌骨轮廓,最终到当今人类突出的下巴,类似这样的变化顺序不足以确定人类的特征。
相反,人整体的此在方式才是本质的东西。“我们在人类中看到一种生命形式,它是一种完完全全特殊的东西。尽管在人类身上有许多地方与动物躯体和动物行为相符,但人在整体上是完全不同的。我们身体的每个部分,我们的每一种情感冲动,都是这种特殊性的表达,我们没有为这种特殊性命名,但我们试着在人类生命的所有显象中仔细地指明这种特殊性的独特此在。”
当人们想要把握人类的生物学因素时,就会发现它们不再只是生物学因素。可以确定的是,人类在整体上无法以生物学手段去理解——但就一切人类事实来说,人类同时是生物学上的实在,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这即是说,人类可以通过类别来把握。所有动植物生命都可以在这些类别中进行研究。
但同时,“生物学意义上”在人类这里具有更加广泛的意义,它显现于人与其他所有生命的差别之中;在人这里,它与数不清的生物学一致性和相似性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因此,如果人类的生物学现实性和精神现实性不能分开,那也就是说,我们不能首先将人理解为一种可以不断成长的动物种类,而精神则是某一天作为某种新东西附加到人身上的。在生物学领域内,人类必定从一开始就已经在生物学意义上与其他所有生命都不相同了。
人们想要从人类的生物学特性上对他加以把握,把他理解为驯化的产物。与动物相类似,动物由于人类强加的驯化而改变了自身的本质特性。有观点认为,不是人类创造了文明,而是文明创造了人类。如果是这样,文明又从何而来?即使不考虑这个问题,纯粹从生物学上看,整体的驯化后果在事实上也不存在。波特曼指出以下关键几点:
(1)人类的脑容量在发展过程中得到增长——这与驯化规律是相反的,被驯化动物的脑容量总是会下降。
(2)人类的性成熟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放缓了——在被驯服动物中,性早熟是一个规律。
(3)人类不像动物那样具有一年一回的常规发情期,这被看作是人类被驯化的标志。但是,这种现象在野生的灵长目动物中同样存在。“因此,我们这里注意到的可能是灵长目动物的特征,这种特征更可能是文明生活的前提,而不是后果。”
(4)人类没有被毛。但这不仅是被毛的消极缺失,而还是皮肤感觉功能的积极增长。
在人类中虽然也存在驯化后果(龋齿等),但它们并不决定人的特性。
人的基本构造将人类分为几大人种:白种人、黑种人和黄种人,关于这种区别的问题要追溯到史前。在历史中,三大人种是一个相对保持不变的元素,而这一元素必然是在非常漫长的史前形成的。
所有人种内部都是混合的,它们是人性在选择(Auslese)和变化中的灵活形态。而几大人种之间的混合同样历来就存在。在印度,黄种人和白种人间的混合非常普遍,曾迁居至此的白种人几乎没有纯种后裔。古代时,白种人和黑种人的混血儿十分罕见,但在最近三百年中变得常见起来。白种人和印第安人间的通婚则产生了大量人口。
纯人种永远只是理想类型(Idealtyp)。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证明完全自成一体、不会变化、没有混血的人种是现实存在的,不如说它的存在是一个极端想象。这种想象是隔绝的、纯粹的人种的前提条件。此外,史前看起来还证实了一些今天已不复存在的人种。史前并未展示给我们一个发展出所有人种的原始人种;也没有展示出这样的几个基本原始人种——它们之间的差异性构成了总体人类进化发展的明确起点。我们将目光投向各类形态涌动的海洋。在这片海洋里,锋利的界线只是表面上的、看似存在的、一时的,而非永远的、绝对的。在深不可测的史前,人类的来源和活动到底是怎么样的,没有人知道,或许永远不可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