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哲学上的自由概念
人们常谈到政治自由、社会自由、个人自由、经济自由、宗教自由、良知自由、思想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等等。政治自由在讨论中处于突出位置。而在讨论到政治自由的本质问题时,人们已能听到不一致的答案。
如果人们将政治自由作为所有公民共同影响、共同了解、共同参与整体意志决策的状态,那么历史会告诉我们,政治自由只在西方得到了尝试。并且实现它的尝试大多都失败了。这些失败的教训告诉我们,何以雅典和罗马的自由会走向崩塌。今天,让欧洲及全人类不安的问题在于,我们的道路会通向自由,还是会先将我们再次带入看不到尽头的毁灭自由的时期。
无论如何,将要发生的事情取决于人类自身。在这一点上,任何东西都不能看作是必然的。我们人类的一切活动,尤其是我们的精神活动,都在于在开放的可能性中找到我们的道路。未来的发展在于我们自身,在于每个个体,即便任何一个个体都无法决定历史的进程。
自由必须被视为人类真正的存在和活动,如果政治上的自由概念没有在自由的意义中保持其根基,那么它就会流于形式并受到歪曲。让我们来尝试从哲学角度具体探讨自由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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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是克服外部事物 ,这种外部事物对我具有强制性。当他者对我来说不再陌生,更确切地说,当我以他者为镜重新认识自身时,或是当我认识、塑造了外部的必然性,并使其成为我自身此在的要素时,自由就产生了。
同时,自由也是克服自身的专断 。自由与内心现存的真相(das Wahre)必然性相一致。
如果我是自由的,那么我渴望某些东西并非因为我想要得到它们,而是因为我相信这是正确的。因此,我要求自由,既非源于专断,也非源于盲目顺从,而是源于洞见。因此,我对自由的要求是通过立足一切事物的起源,然后从自身起源中产生的。
但我很容易产生错觉。专断会作为这样的要求重新形成:我想要拥有我自己的意见(Meinung),这种要求带着这样的前提——每种意见都有它的道理,因为每种意见都代表一个人。然而,单纯的意见尚算不上洞见。自由要求克服单纯的意见。
作为个体,我们在与他人的关联中负有义务,这种义务使我们能够克服单纯的意见。自由在集体中实现。我只能在与他人相同的程度内享有自由。
在最亲近的人之间友爱的斗争中,单纯的意见会消融,为洞见奠定基础。
在共同的社会政治状况下,在尊重各方意见的前提下,通过公开的意见论争,并且只有在相互探讨的运动中,单纯的意见才会变为对客观真理的意识。
自由要求以下两者:独立存在的个体之间深度的交流;通过共同的洞见和意志形式,有意识地为公共状况的自由奋斗。
但是,绝对的真理以及借此实现的最终自由从未实现。真理还在路上,自由也还在路上。我们并非生活在灵魂圆满和谐的永恒状态中,而是生活在一个始终不圆满,必须不断变化的时代。
(2)自由要求不遗漏任何东西。一切存在和有意义的事物,都应获得其权利。自由的前提条件是最广阔的范围。因此,自由的内容会通过处于两极性 以及对立 中的生活显露出来。
任何一种立场都有其对立面。就可能性而言,自由可以是一切。自由时刻准备好接受来自外部的事物,不仅准备好将其作为对立面,也准备好将其吸收到自身之中。自由是无限开放的理性和倾听的能力,在这个真正开放的、最广阔的意识空间中,自由构成了历史决断的坚定性。因此,自由寻求能带来丰富成果的两极性,而在这些两极性中,只要失去其中一方,另一方也会灭亡。
如果人们因受到限制而放弃两极性,就会丧失自由——不论是在一种已经忘记自身界限的秩序中;还是在因派系之别否定秩序的极端形势下;抑或是当两极中的一极扩大成为整体时。而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以开放的态度,在对立的张力中保存我们的可能性;在形势的变化中从起源出发历史地做出决定;不可预估地在新内涵中发现存在,那么自由就会重新出现。
(3)但是,如果说自由与真相的必然性是一致的,那么我们的自由任何时候都是脆弱的。因为我们从未在整体上,最终地确定真相。我们的自由始终依赖其他的东西,它不是自因(causa sui)。假如自由是自因,那人便成了上帝。真正的自由明白自己的界限。
在主观性 中,人作为个体拥有对起源的体验:我并非通过我自身而获得自由,而是我恰恰处在这个地方,在这里,我知道我是真正自由的,同时我知道,在这里我从超验的基础上得赠自我。我可以超乎我之外,这是神秘的界限,这个界限与得赠自我的可能体验相一致。我们能够成为生存,而超越造就了我们,因此,生存只与超越相合一。当生存确信自身时,当自由明确自身时,它们会同时确信超越。
然而,就自由的人类集体的客观性 而言,自由依赖于其他所有人的自由。因此,政治自由无法成为最终的、必然长期延续的状态。在这里,自由依然在路上。
(4)自由看起来是不可能的:在种种两极性中形成了种种二项选择(Alternative)——我必须在时间中做出具体的抉择——我为什么而生活,我要成为什么。我不可能是一切,我必有所偏向,我必须为反对一些我承认无法避免的东西而斗争。
事实上,自由是人在时间中的道路。人在自由的要求下走向自由。因此,自由是运动的、是辩证的。
这种运动似乎在思考中通过理性成为可能。我们将理性 (Vernunft)称作审问一切的开放性,它在理解的每一个步骤中都超过了知性。理性成为对真相的当下化(Vergegenwärtigung),这种当下化使用了知性提供的思维方式。理性通过这些思维方式的发展来寻求一切可思考事物的系统的统一。然而,理性随后又寻找那些恰恰相互对立的东西。因此,它是将知性推向失败界限的动力。理性沉浸于对立的事物中,但它同时越过知性,是将对立事物关联在一起的力量。它不想让任何对立最终瓦解。它想克服知性的二项选择。于是,它将对立事物相互关联起来的同时,也将它们推向最终的对立性之中:世界和超越、科学和信仰、塑造世界和对永恒存在的冥想。因此,理性是增强了的辩证法;它通过意识,把实际的辩证法推向其最终结果。
但在现实的情况下,克服对立的尝试会在具体的二项选择中失败。当思想不能在思想的世界中完成,而是要被限定在时间和空间中时,这种失败便会变得十分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能做出抉择的人才是自由的。然而谁做出抉择,谁就会把自己束缚在抉择上,就会给自己带来不自由。他放弃了可能性,虽然实现了自由,但却限制了自己。自由通过实现而有了内容,但这些是在一条通向不自由的道路上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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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永远不能成为所有物。孤立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因此,个体牺牲掉其空洞的一成不变的自由,以得到一种在相互关系中才能获取的自由。
只有伴随着人的变化 ,这样的自由才能逐渐形成。通过对始终不变的人们进行强制安排是无法实现这种自由的,它与准备好做出改变的人们之间的交流方式相关。因此,人们无法去计划这样的自由本身,而是在正确计划具体任务的同时共同变得自由。
将人类引向自由,即意味着引导人们对话。然而,如果人们带着秘而不宣的潜在动机;如果对话中有所保留,以至于打断人们的内心交流,使人后撤;如果对话事实上只是隐瞒、纯粹的敷衍、玩弄诡计——那么这样的对话依然是与假象相连的。真正的对话是无拘无束、毫无保留的。只有当对话的双方彻底开放时,真理才能在共同关系中逐渐形成。
资产阶级在社会规范中得到平静;专制的形势——在这种形势下,所有人都要接受一种普遍的世界观,只能说这种世界观允许的空话,而这样的空话逐渐控制人们的言论,就连私人信件也不例外;狂热的真理激情——它以充满攻击性、伤害他人的方式宣称自己占有真理,但这只是为了利用真理而压倒他人,这种对真理的狂热强调恰恰通过缺乏对话而展现出缺乏真理的特点:这些都对真理起到反作用,因而也不利于自由。
但事实上,没有一个人占有最终的、绝对的真理。寻求真理,始终意味着准备好与他人交流,并同时期待他人与自己交流。如果一个人真正想要获得真理,并因此想要交流,那么人们完全能够与他开诚布公地谈论任何东西,而他也可以与人们开诚布公地进行交流,他既不用担心冒犯到那些真正愿意倾听的人,也不用小心翼翼地照顾他们的情绪。自由地为真理斗争是充满爱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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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可以从以上探讨中获知什么是自由?否。但这其中的缘由在于自由的本质。或许会有人指责,人们看过上面所有句子后还是无法了解什么是自由,对于这种指责,我们必须明白:自由不是对象。在世界上,它没有显露出可供研究的此在。自由无法存在于科学的、对象性的世界认识中。因此,我们无法使自由成为一个有明确定义的概念。然而,对于无法客观认识的东西,我依然可以通过思考领悟它,使它抽象地出现在思维运动中——而后我们谈论自由,仿佛它是存在的一样。但是,误解在其中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