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先出版,再过滤”,崭新的游戏规则
在未来,到底是每个人都能出名15分钟?还是每个人都会变成15个人眼中的名人?不管怎样,在阿猫阿狗都能写博客、拍视频的网络时代,名人还是会诞生,只不过游戏规则变了。诸如博客、论坛等社会化媒体已经铲平了出版的门槛,却也伴生着残忍的经济逻辑:有价值的不是信息,而是注意力。
当移动电话和互联网一面扩张一面融合时,我们现在有了一个平台可以同时创造表达能力和受众规模。
当新技术出现,从前不可能的事情就开始变为现实。如果有足够多从前不可能的事情——而且它们都具有重大意义,如果这些事情在很短的时间捆绑在一起发生,那么变化就成为一场革命。
出版的大规模业余化使得过滤的大规模业余化势在必行,无论先过滤再出版有多少优势,它都基于媒体的稀缺,这已成为过去。社会化媒体的扩张意味着先出版再过滤成为唯一可行的系统。
因为个人传播和出版的出现,从前分离的功能已逐渐合一,整个媒体图景因此改变了。从前,在出版之前实行专业的过滤,将好的与平庸的相分离,如今这一古老的传统被打破。现在这种过滤日益社会化,并且发生在事后。
请看一下,五月里一个星期二的下午,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来自大众业余爱好者的一点贡献。
在LiveJournal,凯利这样写道:
就昨天,那场诡异的大暴雨停了以后,我、迪恩娜、狄克逊和克里斯一起去商场了。商场人超多,我们买了吃的,还给狄克逊挑了衣服。遇到凯蒂和瑞安,然后我把凯蒂一起拉回我家了。迪恩娜过会儿也来了,然后是吉米·佩兹,然后是林恩。好玩啊。好好玩啊。今天,我的狗疯了一样地叫着,把我给吵醒了,还有人在敲我的窗户。我简直要崩溃了,但这有啥关系,我管他呢,我接着睡就好了。我不知道今天白天要做什么但晚上还要开、派、对。
在YouTube,用户“texasgirly1979”的26秒钟视频被观看了1173489次,里头是一只比特犬如何用它的鼻子去拱一些小鸡。
在MySpace,一个叫“洛因农”的用户在朱莉的主页上发表了一条留言:
朱莉——我居然昨天晚上没碰见你!!!特雷和你说过话,他说你醉趴下了!该死的我居然没看到。lol(大笑)。
在Flickr上,用户“Frecklescorp”上传了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女人在化妆晚会上弹夏威夷吉他。
在Xanga上,用户“Angel_An_Of_Lips”写道:
嗨大家伙我有一阵儿没上一堆事垒球啊排球啊我的新狗狗还有我周四要去田纳西所以我要一周不上了但我保证上来发照片。还有密歇根真太好玩了~!喔我们有了一只杰克罗素猎犬看长这个样儿!!……是不是好可爱……系的呀!!!喔就这么多哦哦对了我今天去剪头发了看我的照片。酷吧……~!
当然,以上这些只沧海一粟。当全面考察这个由私人帖子、朋友间的搞笑照片、拙劣的视频所构成的巨大集合,你很容易得出结论,虽然老的稀缺世界有其劣势,但它至少还能过滤最烂的业余制作。被一堆垃圾塞饱,这是不是和饿肚子一样糟糕?
可以包罗这一切材料的标签叫做“用户产生的内容”(user-generated content)。不过这个词从某种程序上来讲算是用词不当。比如说,当你在自己的电脑上生成了一份文件,那个却不能算做用户产生的内容。类似地,如果斯蒂芬·金在他的电脑上创作了一篇小说,那也不算用户产生的内容,虽然金先生和其他人一样都是某种软件的用户。用户产生的内容,并不仅是有条件使用诸如word文字处理和绘图软件等创作型工具的普通人所产生出来的东西;它要求用户有条件使用再创作型工具,比如Flickr、维基百科和那些能让用户将他们的作品分发给众人的博客等。这正是为什么你电脑上的文档不能算作用户产生的内容,因为它不能达到受众。这也是为什么金先生正在创作过程中的小说不能算,因为是有人付钱让他写给人看的。用户产生的内容是一个群体现象,并限于非专业人员之间。当人们谈论用户产生的内容时,他们是在描述用户产生媒体内容并互相分享的方式,这过程中没有任何职业人士参与其间。由此看来,用户产生的内容这一思想并非仅与个人的创作能力有关,而是牵扯到社会的媒体关系。
MySpace,这个获得疯狂成功的社会关系网站拥有几千万用户。我们知道这些,是因为MySpace管理层(还有它的母公司新闻集团的管理层)一有机会就对外讲他们有多少用户。但是绝大多数用户并不能体会到MySpace的千万人众,他们每人都是和少数几个人互动——MySpace用户朋友数量的中位数是2,而人均“朋友”数却是55。(后面的朋友打上引号是因为有许多人将自己加成流行乐队或网站创始人Tom的“朋友”,这使得平均数有些偏多。)即便是这个偏多的人均数也表现出一种不平衡:网站有过亿的用户注册,但大多数人却最多关联着几十人。没人(除非新闻集团)能轻易地对网站上聚集的千百万人讲话,绝大多数的交谈都发生在小得多且相互关联的群体里。这个模式对于像facebook、LiveJournal、Xanga这类依赖社会关系网络的服务是常见的。对于网络博客,总体上它也符合事实——几十个博客拥有百万以上的观众,而数百万的博客只有十几或者更少的人看。
你很容易把它看成某种失败。谁愿意当只有十几个读者的发行人?但我们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大多数用户生成的内容读者那么少。因为诸如去商场帮狄克逊挑衣服这类生活琐事比比皆是,甚至连拼写都成问题。我们也很容易嘲笑这种内容,视之为自我陶醉型出版——怎么会有人将这种蠢话公之于众呢?
答案很简单,他们不是在对你讲。
我们误读了这些看起来很傻的帖子,因为我们很不习惯看到并非写给我们的公开书面材料。那些在小群体里发东西给彼此看的人,他们之间的沟通同发布信息让成百上千的人看到是不同的。多即不同,但少也即不同(More is different,but less is different too)。一个受众群体并非就是一个大社区,它的匿名性要强得多,成员之间的联系也少得多。一个社区也并非就是一个小的受众群体,而是具有受众群体所缺乏的社会密度(social density)。在小群体中活动的博客作者和社会化网络的用户,他们共有一个社区,并享受类似在商场那种公共场合下的隐私。
随便哪天你去一个商场的美食广场,都可以看到一群十几岁的孩子一块玩儿和聊天。他们当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谈论着和他们自己有关的事情。如果你愿意,当然也可以坐到旁边的桌子听他们在说什么。那他们可能会聊些什么呢?可能就是:“我居然昨天晚上没碰见你!!!特雷和你说过话,他说你醉趴下了!”也就是说,他们做的说的和他们在LiveJournal或Xanga上做的说的没什么不同,但如果你不是读他们的帖子,而真是在商场里偷听他们的谈话,很明显,有问题的就是你了。
如果内容是产生来给大众消费的,那么大多数用户产生的内容根本不叫“内容”。类似于你和一个亲戚在电话上讲的只能叫“家庭产生的内容”,事实上大多数用户产生的内容也和它差不多。人们每天记录的绝大多数都是日常琐事——八卦、新鲜事,想到什么说什么。然而,它们现在和专业化制作的内容用的是同样的媒介。类似地,在一些注重社区共同特性的情形下,人们并不倾向于使用专业化制作的内容:比如我唱歌很糟,但是如果我用音响来播放一首完美演唱的生日歌,而不是来自“高歌一曲”,我的孩子们可能会很不开心。在过去,与少数认识的人讲话和对许多不认识的人讲话是很不一样的。通信媒体和广播媒体之间的区别始终是一种技术性的作用,而并非反映人类本性的深层真相。
有互联网之前,谈到媒体我们是谈在两种不同的东西:广播媒体和通信媒体。广播媒体(broadcast media)[1],如广播电台(radio)和电视台,也包括报纸和电影,是用来发布消息并让所有人都收到,或是在某些情形下,让所有的买家或订户能看到。从概念上讲,广播媒体形似扩音喇叭,将单向的信息放大,由一个发送者传给许多接收者。而电报、电话、传真这类通信媒体则是用来促进双向沟通的。通信媒体在概念上更接近于从这一端发出的信息只是给在另一端的特定接收者的。
通信媒体过去是用于一个发送者和一个接收者之间。这是个“一对一”的模式——我说你听,然后你说我听。广播媒体过去则是在一个发送者和许多接收者之间,并且接收者不能直接回应。这是个“一对多”的模式——我讲啊讲,你能做的只是选择听下去或者换台离开。直到最近,我们才有了“多对多”的模式,这时的通信工具使得群组交谈成为可能。电子邮件是最早支持这种模式真正简单和全球性的工具。此后有许多其他工具都被发明出来了,如短信和即时聊天工具。
随着通信技术的改变,上述通信模式之间的分别也在消失。从前两种通信方式之间明确的断层正在变成平滑的过渡。许多用户产生的内容是以小群体内的通信形式产生的,不过由于我们不太习惯将通信媒体和广播媒体混为一谈,我们以为每个人都开始对外广播了。这是一个错误。假设我们能监听他人的电话,我们就会听到别人的闲聊内容,以及他们两个人之间才懂的笑话等,但人家的电话内容并没有公开给我们听。许多用户产生内容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交谈不再局限于像电话那种“一对一”的死胡同。
广播媒体和通信媒体之间的区别,也就是说“一对多”型工具与“一对一”型工具之间的区别,在过去曾如此明显,这让我们只要根据所使用的媒介就能区分信息的私人性和非私人性。某个人可能给你写信说“我爱你”,某个人可能在电视上说“我爱你”,但你绝不会疑惑哪一条是真正对你说的。我们对那些发送给我们私人的信息赋予相当的价值,我们也很擅长辨别哪些消息是发送给我们个人的(比如说情书),哪些则是发给像我们这类人的(比如晚间宗教节目或购物节目等)。直邮广告这个产业一直都围绕着一件事产生,那就是让用户相信群发的信息竟然真的是发送给他们每个人的。数百万美元都投入在开发和测试中,目的是使大批量广告内容看上去像个人信件,这些方法包括称呼接收者的姓名,印制看上去由名义上的发送者手写的备忘等。我曾收到过一封写给克利·史基(Caly Shinky)的信让他“现在就行动!”,而令人恼火的是我看穿了这个诡计,而且它还失败了。家庭电视购物节目也采取了相关的伎俩,电话销售人员对于打进电话的人特别友好,无论这个人买什么都会被恭维品位高雅。因为销售人员懂得,观众的购买动机部分源于想驱除看电视的孤独感觉。这种友好表现会使平均通话时间长一些,这也会令节目观众开心一些,虽然最初促使他们打电话的是电视上那些人——很明白地不可能给你私人关心的人。
当然有一些用户生成的内容是明确写给公众的。像Boing Boing(关于网络文化)、the Huffington Post[2](关于美国左翼政治)、Power Line(关于美国右翼政治)这些受欢迎的网络博客都被视为媒介出口,且拥有巨大的受众群,而不是小型的朋友圈子。但是,在Xanga上那个打排球的“Angel_An_Of_Lips”的小读者群和Boing Boing超过百万的受众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一个分界点,在它之前一个博客(或任何用户产生的内容)就像写给朋友看的日记,而在它之后博客就变成一个媒介出口了。“gnarlykitty”通常写她和她的泰国时尚达人朋友们感兴趣的事,而当政变期间,她却短暂地充当了一个全球性的声音。此时,社区逐渐变成了受众,好像转动某个旋钮,你的电话就变成了一个广播电台。
现实世界里,我们有很多方法将公开讲话、秘密谈话和悄悄话区分开来。而群体直到前不久,它还限于真实世界里的会面,你在真实世界里讲话时,只有你面对的那些人才能够听到你在那个时刻讲的话。与之相较,许多形式的网络通信,其默认状态都是即时的、全球的和几乎永久性的。隐私性质得不到应有的理解——对于我们中那些伴随通信媒体和广播媒体严格分离而长大的人来说,我们很难理解网络博客上贴出的文章属于隐私性质,即便其内容明显只是小圈子里的笑话或者普通的闲话。因为我们以为,如果有个东西放在我们能找到的地方,它就是写给我们看的。
人们都在这样的小群体里互相讲话,这个事实可以解释为什么说有十几个读者的博客作者们并不拥有一个小型受众:他们完全没有任何受众,他们有的只是朋友。事实上,在我们这个十年之初,当写博客开始流行的时候,众多博客软件中拥有最忠实用户的正是LiveJournal。比起其他博客工具,在它上面写日记给彼此看的朋友群体最多。如果写博客的首要目的是获得一大群观众的话,用户会对LiveJournal失望而抛弃它,LiveJournal应该受到最大的打击而不是热烈欢迎。写东西给朋友看,同时也看朋友写的东西,会有与写给观众看不一样的享受。在互联网成为主流以前,人们需要付出相当多的努力才能使说出的话被很多人听到,因此我们会以为任何公开可得的材料都是直接提供给我们的。由于通过全球性媒介发布内容的成本已经瓦解,每一天发布出来的东西大多数都只是公开的而非面向公众的(in public but not for the publ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