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它的那些人会彼此关照吗

    20世纪90年代中期,当互联网的商业应用初现曙光时,我在曼哈顿一家名叫Site Specific的小网页设计公司里主管技术。我们共12个人,在创始人的起居室里工作。首先我们把AT&T公司发展成一名客户。合同上的油墨一干,AT&T就开始让它的工程师过来就新网站的编程问题一起工作。当我们和他们开始坐下来谈话时,文化上的冲突就立刻发生了。Site Specific里绝大多数人都是20来岁(我31岁,已经在公司里最年长了),而AT&T那些人(清一色的男人)都是头发灰白的老员工,他们为AT&T服务的时间比我们中绝大多数人从大学毕业的时间还要长。

    我们第一次真正的争执是关于编程语言(它经常造成技术人员之间的分歧)。AT&T使用的是C++,一种达到行业强度级别的语言,我们则使用一种简单得多的语言Perl。AT&T的工程师对此大为惊骇,双方就两种语言各自的优点展开争论,但对于他们来说真正关键的问题在于客户支持。C++是由AT&T发明的,如果软件开发人员遇到困难,有现成的雇员为他们提供支持。“那我们是从哪里获得Perl的商业级客户支持呢?”这些人问。我们告诉他们,从来都未有过,这又进一步引起他们的震惊:“我们得不到任何支持?”“我们不是那样说的,”我们回答,“我们只是没有商业级别的客户支持,而是通过Perl社区得到它。”

    这种回答的效果如同我们说,“我们从一只香蕉里得到了星期四,”因为将“支持”和“社区”放在同一个句子里对他们完全没有意义。社区是那种过于情感化的东西,而支持则是要人付钱买的。我们解释说有个叫comp.lang.perl.misc的Perl程序员讨论组,Perl社区里的人经常都到那儿,提出或者回答问题。我们指出,商业级支持往往太慢,而Perl的讨论组上从早到晚都有人回答问题。我们还解释,当新来的人参与时间足够长,知识也逐渐丰富起来时,也会去社区开始回答问题,这样尽管整个系统不是商业性的,却能够自我持续发展。然而AT&T这些人不相信我们。我们甚至演示给他们看:我们想出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发布到comp.lang.perl.misc讨论组上,不到与AT&T的人会议结束就有人回答了。但是即便这样也未能使他们信服,他们不在乎这样在事实上是否行得通,因为他们深信这样在理论上行不通。像一个自我组织的社区中并没有明确的协议,这么易于消散的事物不可能提供支持,支持应该来自于更坚实的那些东西,比如与一家公司的合同。

    那场争执发生在12年前。今天又在发生什么呢?由于社会化工具的火爆,Perl社区现在有很多地方可以聚会了,comp.lang.perl.misc不再是社区的中心,但人们仍然在那儿提出和回答问题,它干得不错。相比之下,AT&T就没这么好了。即便是一轮接一轮地大批裁员并尝试替代战略,整个公司还是缩减到无足轻重。在2005年,AT&T以160亿美元将自己卖给另一家电话公司,它当时的价值仅仅是它在雇用我们的那一年(1995年)的1/5。而Perl到今天仍是有生命力的编程语言,因为有几百万人都喜爱它,并且更重要的是,这些人在Perl的环境下互相关爱。社区中的成员倾听彼此的问题并通过做出回答来相互关照。这并非纯粹的利他主义,教的人学了两遍,回答问题的人则在社区中得到更好的名声,而这种分布式和有延时的总体偿还模式(今天我关照你,以后就会有人关照我)是形成社会资本非常实际的方法,而正是社会资本使Perl保持了活力。从1995—2005年,Perl作为一个可行的体系比AT&T表现得更好,这是因为结果证明社区的兴趣要比商业架构能更有力地预示长久的生命力。

    AT&T对于社区抱有疑虑是正确的,因为它在历史上从来不能被确保长久的存活。而共有的兴趣现在能够创造很长的生命,这一事实才使得当前的变革具有历史意义。这正是开源生态系统的秘密,如果延伸开来,这也是现在被试验的各种大型、长效的分享、协作和集体行动等形式的秘密。由于任何人都可尝试任何事,该失败的项目就会迅速失败,而做那些项目的人可以同样迅速地转移到看得出能成功的那些事上来。不同于商业环境下的企业既有动机隐藏成功(为保持竞争优势),又有动机掩盖失败(防止被识破弱点),开源项目能将成功广而告之,也能失败得毫无代价。这样的安排使得成功的项目周围能够形成持续发展的兴趣社区。

    开源运动告诉我们,社区性的东西也可以和商业性的东西一样稳定持久。对于任何一款软件,比起“它的商业模式是什么”,回答“喜欢它的那些人会彼此关照吗”能够更好地预示它的成功与否。当世界上的其他人都能用到先前技术人员才有的工具,这种模式就在到处出现,并同时改变着我们的社会。


    [1] GNU是一个完全由自由软件构成的计算机操作系统。——译者注

    [2] GPL是一个广泛应用的自由软件许可证,最早由理查德·斯托曼所写,专供GNU工程之用。——译者注

    [3] 《洛奇》是史泰龙编剧和主演的一部电影,拍过许多续集。——译者注

    [4] 指非案件当事方因对案件内容的专门知识或关注而向法庭提出的诉请。——译者注

    [5] 为任何人都可随时参与的争辩或打斗,通常没有规则。——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