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国家规范

路德维希·洛伊(Ludwig Loewe),像其他德国企业家和工程师一样,把频繁出访美国视为惯例,以此为新创意物色工厂和展示机会,并聘请美国工程师到他位于柏林的公司来工作,他的公司被著名的《美国机械师》(American Machinist)杂志誉为欧洲的“最佳美国工厂”。19世纪、20世纪之交,美国制造商对笨重的诺顿砂轮机不屑一顾,而正是洛伊预见到了诺顿砂轮机巨大的商业潜力。洛伊充分利用所处社会环境的有利条件,让他的某个董事会成员,时年25岁的沃尔特·施勒辛格(Walter Schlesinger),到柏林理工学院去研究如何将重型砂轮机用于金属切割。对这个禀赋颇高的年轻犹太工程师而言,取得学术资格是帝制社会等级观念盛行背景下为数不多的能获得人们尊敬的上升阶梯(Ebert和Hausen,1979)。结果,德国高等教育界授予了沃尔特·施勒辛格第一个机械工程学博士学位,沃尔特·施勒辛格在获得洛伊同意的情况下建立了一个“规范工厂”(norm factory),这一创举成为德国机械工业有史以来最为成功的“出口产品”,即“德意志工业规范”(DIN),德国工业规范得到了世界各国的采用,中国是一个较近的例子。为了建立与之配套的规范,施勒辛格和他的战友(照字面理解,由于绝大多数技术突破出现在“一战”期间)一起,确立了一系列国家规范而非专有的工厂规范。有了这种国家规范,所有的德国公司便能参与分散化的大规模生产。按照这些规范设计的产品和配件,均能很好地相互匹配。“一战”中的武器生产为这一规范首开先例,因为在武器生产中,高度分散化的德国工业必须生产各种各样能组合成统一标准的批量化产品的配件(Santz,1919;Garbotz,1920)。当时的一名美国观察者,迅速指出了德国学术教育的优点和“规范化”系统方法之间的协同效应,“由于德国人严谨的性格特征,喜欢把所有计算化约束成数学上的确定无疑,人们可以看到他们对美国设计的某些明确改进”(Tupper,1911,第1481—1482页)。

对规模较小的经济体(如欧洲各国)而言,上述国家规范较之专有规范更为有用。由于德国在创立规范体系上遥遥领先,其他国家就不必费心再去搞出一套新的规范,而只需采用“德意志工业规范”以及后来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制定的电气行业规范。即使有创新,也只有极少数创新能帮助德国工业更好地抢占机械设备和电气产品的国际出口市场。施勒辛格和洛伊共同开辟了这一道路,且很快得到了其他人的追随和效仿,因为他们发现达成一个共同规范比专有规范更有助于德国企业的发展壮大。这一策略进一步强化了注重集体行动和合作的德国工业传统,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