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犁具
建设一个新的家庭农场需要平整土地及建造栅栏和房屋。 [50] 在建造一个中等规模的边境农场所需的5—10年时间里,投资占所有活动的比例异常之高。一旦出现改进后的农场机械,这些家庭农场的数量和规模就会开始增长,尽管仍较缓慢。犁具便是这类农用工具中的一种,西进运动开垦出的大量土地给美国东部使用的犁具带来了难题。
霍兰德·汤普森(Holland Thompson,1921,第111页)认为,“罗马犁可能都比18世纪晚期美国广泛使用的犁具更先进”。独立战争时期(在伊利诺伊州,要到1812年战争时期),美国较普遍使用的犁具本质上只是一根头部弯曲的小树枝,曲头上面用生牛皮绑着一块铁。这种犁具除了划破地面外用处不大。乡村铁匠开始定做重犁,他们将一根绑着铁头的小树枝改造成了配上熟铁犁头的犁具。要是土地松软,一名男性劳动力和两头牛就能操作该犁具,但坚硬的土地却需要更多劳动力和牛。
最早的可操作型犁具要归功于新泽西州的铁匠查尔斯·纽伯德(Charles Newbold),他于1797年6月获得了铁犁的发明专利。他大致花了3万美元制造该犁具,这在当时是一笔巨资。 [51] 起初农户并不情愿使用铁犁,他们认为铁“给土壤带来了毒素”,但因竞争迫使农户采用更先进的技术,这种担忧得以消除。一个更大的问题是,当某一部分不可避免地生锈时,整个铁犁就必须重新更换。在诸多铁犁发明专利中,1807年授予新泽西州人戴维·皮科克(David Peacock)的专利,是一种有独立部件的犁具,毁坏部分可更换。 [52] 但和配备可更换部件的标准三件套犁具最相关的人却是纽约的杰思罗·伍德(Jethro Wood),他分别于1814年和1819年获得相关专利。伍德的设计改进了其他人的发明,他使最频繁暴露因而更容易报废的部分可在操作过程中更换。该犁具颇受欢迎,这部分得益于伍德的市场营销能力。当伍德的犁具配上了一把钢尖后,在东部土地上的犁田效率显著提高,且锐化要求(将不锋利的犁头重新磨尖——译者注)较其他替代性的犁具大大下降。 [53]
在中西部地区,草原土壤使配备熟铁的木制犁具失去了用处。起初,中西部拓荒者选择远离草原地区,偏好位于或靠近木材资源丰富的地区,因为这样他们能在土地拓荒过程中顺便获得建筑木材和木炭燃料。定居在草原上的农民往往使用一种开荒犁(草原犁),这种金属犁配有一块重达125磅的犁板。 [54] 钢材的引进似乎解决了这一难题,约在1833年,伊利诺伊州的铁匠约翰·雷恩(John Lane)给金属犁配上了一块带有钢条的木制犁板,这些钢条是雷恩从一把旧锯子上取下来的。雷恩犁在草原土壤中比其他土壤中表现得更好,但在贝塞麦转炉炼钢法诞生前,钢材的成本非常高。尽管如此,其他人仍不断追随雷恩的成功足迹,最重要的当属伊利诺伊州的约翰·迪尔(John Deere),他在1837年率先制作出全钢犁。
在家乡佛蒙特州,迪尔作为铁匠有口皆碑。 [55] 后来他定居伊利诺伊州的大迪图尔,大迪图尔是一个由其他佛蒙特人组成的社区,那里迫切需要一个铁匠。在大迪图尔,迪尔设计出了一种配备钢质抛光犁板的犁具,它在翻松土壤时能成功地去除附在上面的泥质。这种犁具即将成为“最适用于平原土壤的犁具”。道格拉斯·赫特(R.Douglas Hurt,1994,第138页)指出,“尽管从设计的角度看,迪尔犁可谓一夜成名,但作为商人他仍任重道远”。考虑到钢材的价格,批量生产全钢犁在19世纪50年代中期前并不划算。一开始,只有犁头才使用钢材打造。1848年,迪尔迁到伊利诺伊州的莫林,利用那里毗邻密西西比河的地理优势,他在那里制造出了各种各样的犁具,用到的技术大多获得了其他专利人的许可——纽伯德、伍德、皮科克和其他人也曾采用这种做法来提高他们所发明的犁具的产量(Danhof,1972,第88页)。
迪尔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比竞争对手更积极进取的市场营销者,这对他的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鉴于当地银行系统还很原始及货币的稀缺性,绝大多数销售都采取赊账形式,因此推销犁具并不容易。通过他的“旅行者朋友”,迪尔建立了一个覆盖北美地区的批发商和零售商网络。为了有助于宣传他的产品,迪尔不仅投递印刷广告,参加犁具翻耕效率竞赛,还在全国各地展览会上展示他的犁具。迪尔公司取得并保持的良好声誉更多得益于产品推销而非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