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汽船
罗伯特·富尔顿发明的蒸汽动力桨轮解决了逆流运输的瓶颈问题;平底船和运货船为农民沿河运送农作物提供了一条可行途径。但汽船的引进靠的是富尔顿和他的合伙人罗伯特·利文斯顿(Robert Livingston)。富尔顿于1787年前往英国学习肖像画,但在1797年中去巴黎前也学习了运河建造。作为杰弗逊总统的驻法公使,利文斯顿在1802年抵达法国,他拥有在纽约经营蒸汽船业务的排他性权利,但他缺少一条汽船。两人的合伙关系形成于1802年10月。富尔顿凭借其工程天赋改进前人的发明。 [27] 1804年,正值拿破仑战争时期,富尔顿离开巴黎前往英国,希冀能获得一条博尔顿船和一台瓦特蒸汽机,当时这些东西的出口都是被禁止的,尤其是对法国的出口。
1806年12月,富尔顿带着这样一台蒸汽机回到美国,1807年8月,他的“北河蒸汽船”(后来被称为“克莱蒙特”)在纽约市和奥尔巴尼市之间成功完成了一次试航。 [28] 1809年,船数增加到两艘,不久,富尔顿—利文斯顿合伙公司(Fulton-Livingston partnership)便从那些在哈得孙河、特拉华河、波托马克河、詹姆斯河、俄亥俄河和密西西比河,以及切萨皮克湾和纽约港等地之间从事汽船运输业务的公司中脱颖而出,成为核心。合伙公司的大获成功,致使他们从纽约州和路易斯安那州获得的垄断权受到挑战。 [29] 由于挑战者之一是利文斯顿的妹夫,富尔顿在申请专利时略有迟疑,但最终为了维护其垄断地位和阻止竞争,他还是提交了专利申请。在1809年和1811年的专利申请中,富尔顿声称,其汽船的“科学原理”和“数学比例”是原创性的,正如使用侧面水轮具有原创性一样。在获得专利后,包括专利局监督人在内的对合伙公司的反对之声不断涌现。在1824年的吉本斯诉奥格登案(Gibbons v. Ogden)中,法院认定州政府授予富尔顿—利文斯顿合伙公司及其他企业的垄断权力实属违宪。因此,富尔顿既因其在历史上首创蒸汽航行之举,又因促进创业竞争障碍的废除(尽管是无意的),而被人们所铭记。尽管利文斯顿同样重要的作用已被人们淡忘,但在该例子中,像其他例子一样,企业家是由一个团队组成的。谋取和利用垄断地位的意愿在蒸汽船的发展史上起着重要作用。
汽船对贯穿大半个美国的西部河道网(如俄亥俄河、密苏里河和密西西比河)影响最大。马克和沃尔顿(Mak和Walton,1972,第620页)认为,在1815—1860年间,汽船使这些地区变成了农业腹地。汽船造价不菲,最廉价的船舶所需的资本都相当于投资一个农场的平均成本,相当于制造业企业投资成本的85%以上(Atack,1999,第5页)。1860年前,一艘河用汽船的平均使用寿命仅为5.5年左右。事故隐患众多,包括蒸汽发动机爆炸的风险较高(Haites和Mak,1973,第28页)。财务风险还不是该领域企业家所承担的唯一风险。
到19世纪50年代末,大致有800艘汽船在美国内河流域服役。运输和货物周转时间大大缩短。1815—1860年间,逆流运输的运费率扣除物价因素后下降了90%,顺流运输则下降了约40%。汽船及其关联技术极大地缩短了运输和货物周转时间。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