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业机会和创新障碍
随着消费品生产停滞不前和进口成本依旧高企,明治政府必须尽快为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迅速建立一套稳定的货币和银行体系尤其迫在眉睫。为了平衡贸易,政府还必须建立能和国外同行展开竞争的产业。三野村利左卫门意识到三井家族极有必要调整其传统业务,但管理层和工程师中没有一个人能理解现代化的重要性,更不要说具备推行必要改革的能力。因此,三野村利左卫门从三井家族外部招募了大量新员工,他们均掌握了发展新业务所必备的专门知识和创业技能。新招募者中包括了三井物产(三井业务的国内贸易部门)的创始人益田孝(Takashi Masuda)和日本银行业的主要改革者中上川彦次郎(Nakamigawa Hikojiro)。但三井家族仍对这些变革持怀疑态度,且反对重组其原有的业务。传统商人偏向于通过控制不动产(它们被认为是一项安全资产),来拓展新的未尝试过的业务领域(Yasuoka,1998,第494页)。对于需要一定量资本投资为新企业提供融资的企业家,这种风险规避态度确实是一个问题。三野村利左卫门引进了一项重要的组织创新,即试图组建一家有限责任控股公司,以使传统商人的资本能为新企业所用。下一节将描述这些创新及其影响。
19世纪70年代早期,三野村利左卫门构思了创建一家银行并派遣该行7名员工到美国学习现代银行技术的计划。但1872年明治政府确立了新的银行业监管制度,要求任何一家国民银行均以合作方式建立。因此,在1873年,日本第一银行(即第一国民银行)得以创立。该行通过发行公债及三井钱庄(House of Mitsui)和小野兑换店(Ono Gumi,另一家江户时代就已开始营业的主要钱庄)的捐资来筹集资本。
但三野村利左卫门并未放弃独立创建一家三井银行的计划。为了将三井家族的金融资源集中在银行业上,他认为有必要将渐趋衰落的和服布料生意从三井投资组合中剥离出去。当时日本尚未建立股份公司制度,三井家族必须为其全部店铺的负债承担无限责任。三野村利左卫门引进了独立管理,并限制财务支持,试图以此延缓资本贬值,厘清和服布料生意的责任与义务。
三井大元方这个控制着三井家族所有业务的企业组织,需对布料铺生意(三越百货)承担无限责任,因此,若这部分业务失败,三井家族和银行的利益也会受损。江户时代的商业企业要么是普通合伙制(即个体联营),要么是非公司企业,企业业主皆以个人名义对公司及其所欠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如已提到的,日本在1893年前并未颁布任何商法,19世纪70年代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将布料商铺生意从三井大元方剥离出去的目的在于降低三野村利左卫门计划筹建的银行走向失败的风险。三野村利左卫门向财政大臣大隈重信递交了他的提议,后者授予了许可,但有一个条件,即银行股东必须承担无限责任。三野村利左卫门接受了该条件,并于1876年创立了日本第一家私人银行——三井银行。由于新成立的银行需承担无限责任,即使保留住管理控制权,三野村利左卫门也必须使三越百货业务给三井家族带来的风险最小化,因此三井家族委派一些家族成员在三井银行董事会任职。
这一组织创新有两大目标:一方面,增强新业务的各个潜在领域;另一方面,使三井家族资产旗下的独立企业的业务风险最小化。由于股份制结构尚未获得当时日本法律的认可,且并不存在规范有限责任的监管法规,因此企业家希望同时实现这两个目标。这一组织结构带来了所有权和管理权进一步分离的意外好处,并使企业家在拓展新业务时更加自由。
三野村利左卫门创建一家私人银行的计划还包括成立一家贸易公司的提议。由于国际贸易对日本是新生事物,该领域的专门知识极其有限,三野村利左卫门选派益田孝管理新创立的贸易企业。益田孝曾是一名翻译官,在明治维新时期供职于财务省。1874年当井上馨创办贸易公司——先收公司(Senshu-sha)时,益田孝便加入其中。 [11] 当三井家族聘用益田孝创办一家贸易公司之际,国际贸易正被西方主导。三野村利左卫门认为,为了迅速实现工业化,日本必须引进先进技术,并促进出口以赚取外汇。他意识到可从国际贸易中赚取大量钱财。当井上馨在1876年重返政界时,三野村利左卫门给益田孝提供了三井家族新成立的贸易公司三井物产的董事长一职。三井家族并未对国际贸易表现出特别的兴趣,因为该业务对于这些旧式商人而言完全是陌生的;他们颇为担心风险。三野村利左卫门又一次需要建立一套不会给三井家族带来无限责任的组织架构,不过,这次是在益田孝的帮助之下。
新成立的三井物产名义上是三井家族两名年轻成员的无限合伙制企业,这两名成员其中一人为三井家族族长三井高福的第七子,另一人为三井高福的兄弟三井高喜的第三子。不过,三井物产同三井大元方和三井银行并无直接关联。必要的初始投资来自于三井银行的贷款,而非来自三井大元方,因为后者不愿把资源投入贸易公司。益田孝成了公司的运营总裁,但并无对公司的资本承诺。三野村利左卫门和益田孝的重要任务是确保三井家族的财务安全(Takahashi,1968,第14页)。但在16名员工的协助下,益田孝很快在东京成立了一家总公司,并在横滨、大阪和长崎设立了三家分公司。资本和管理相分离也为他从东京高等商业学校(现在的一桥大学)和庆应义塾大学等顶级大学招聘毕业生提供了更大的自由,而不必烦扰三井家族。这种人力资源和先进知识(特别是英语和会计)的锁定对日本早期虽幼稚但却迅猛发展的国际贸易业务大有助益(Abe,1995,第110页)。
1877年三野村利左卫门去世后,益田孝继续推行重组计划。但是,1885年三井银行的财务遭遇严峻考验,当时由于成立日本银行(即日本的中央银行),明治政府要求所有私人特许银行,三井银行也不例外,将受托的职能(即货币印发权)同它们的实收资本一起归还给日本央行。由于必须在经济意义不大的地区开设大量分支机构以履行其指定的公共职责,银行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一场剧烈的变革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