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升种大音阶
今以c音上方第五音g为主音,面向上排列八个音时,则其半音程的位置如下:
例46
即两个半音程之一在第三四音之间,之一在第六七音之间。前已说过,大音阶的定则,是必须在第三四音间及第七八音间用半音程的。上例的第一个半音,恰好是第三四音之间;而第二个半音不适合大音阶的定则。要它适合大音阶的定则,只要在第七音上附一个记号,使这第七音f升高半音,则第六七音之间就变为全音,而第七八音之间变为半音,就适合大音阶的定则。即:
例47
把这记号移写在乐谱之首,即谱号之次,则全曲中凡遇f音时皆升高半音,而新造成一个以g为主音的大音阶,即“G大调音阶”。
例48 G大调音阶
从这看来,截去旧音阶的下方四个音,以旧音阶的第五音为主音而造新音阶,新音阶的mi fa相当于旧音阶的si do,可不必改写;只要把上方的第七音升高半音,就作成新音阶。今再以G大调音阶的上方第五音d2为主音而作新音阶时,也只要在新音阶的第七音上再加一,就合大音阶的定则而成为一个新的音阶。但从G大调音阶上方第五音向上写八个音,须用许多加线,甚为不便。故移下八音,从d1起记谱,如下例:
例49
把两个#移写在谱号之旁,即成为“D大调音阶”(下例中第一个#虽写在上方第五线上,但其效力仍及于下方第一间的f1)。
例50 D大调音阶
再以这D大调音阶上方第五音a1为主音而作新音阶时,也只要在新音阶的第七音上再加一,就合大音阶的规则,成为一个新的大音阶。如下例:
例51
把三个移写在谱号之旁,即成为“A大调音阶”。
例52 A大调音阶
C大调音阶的上方第五音上作起G大调音阶来;G大调音阶的上方第五音上作起D大调音阶来;D大调音阶的上方第五音上作起A大调音阶来——照这方法推演下去,可作出许多大音阶。简言之,就是每次拿音阶的后半部(四个音),作为新音阶的前半部,而在其上另添新的后半部,且在新加的后半部中的第七音上加一个记号,这样,
记号每次增加一个,至第七次而积成七个,即
调,其关系如下(图中
示原有的半音,由左向右):
例53
升种大音阶共有七调,各调在谱表上的写法如下。这些#记号叫作“调号”。
例54
上例调与
调,下方的主音上虽然没有碰着
,但其上方高八音的主音都在
上,故为
调。
理解了上述的法则,就可明白谱表上的调号的记载法是有一定的顺序与位置的。如例54,G调的七音必须升半音,故在上方第五线上(即G调的第七音)加一
;由G调造出D调时,第五线上的
照旧保存,而在第三间(即D调的第七音)又加一
;再由D调造出A调时,以前的两个
照旧保留,而在上第一间(即A调的第七音)又加一
……可概括地说:
始于第五线,以后顺次下行四度,上行五度。惟B调第五个
(参看例54)上行时,势必记在加线上,颇觉不便,故仍取四度下行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