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新都市主义者

    我们决定在这十年间登月并完成其他的事,

    不是因为它们轻而易举,

    而是因为它们困难重重……因为我们乐于接受这个挑战……

    ——约翰·F. 肯尼迪

    格雷格·林赛1977年出生于伊利诺伊州中部的波旁村,距离芝加哥南部大约一小时车程。他成长在一个普通的单亲家庭,屋后就是大片的麦田。

    在成长过程中,他对自己的生活环境愈发不满。那时波旁只有一万人,林赛很早就开始对村子以外的事物充满好奇。16岁那年,他拥有了自己的汽车,从此开始走出小村庄。到费城参加夏令营是他此生初次尝试城市生活。

    后来林赛取得了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新闻学学士学位。他发现从文化角度看该校区甚至比他的家乡更富有乡土气息。幸运的是他得以先后在旧金山和纽约进行夏季实习,在城市生活中,他茁壮成长。

    毕业之后林赛立即搬到了纽约,至今他已经在那里生活了15年。“我一到那儿,就再也不想回首过去了。”他说。

    他称自己是个“热情的都市主义者”,认为场景技术使他的生活丰富多彩。他的工作也与此相关——为知名报刊《快公司》《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撰写关于城市和未来的文章。英特尔、奥迪和黑莓等公司纷纷邀请他谈论关于场景城市的新趋势。

    林赛和妻子苏菲、儿子泰迪在布鲁克林高地拥有一间“鞋盒公寓”。“我们住在布鲁克林最古老但可以说是最美的街区,距布鲁克林大桥公园咫尺之遥,沿着东河沿岸有游乐场、运动场和令人叹为观止的景色,”他说,“我们用大量的私人空间换取了独一无二的公共娱乐场所。”

    林赛一家并没有汽车。当他们需要开车时,会去附近的一家Zipcar租车公司,其他时间他们会选择坐地铁、骑自行车和步行出行。每天早晨林赛步行到他的工作室,途中会把泰迪送到日托中心。如果去波士顿看望苏菲的父母,他们会选择搭乘美国铁路公司的动车。

    “我喜欢喧闹和四通八达的都市生活。我想在城市环境中生活、工作并养育家庭。”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