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中人的主体性觉醒
——黄金时代的荷兰绘画
◇ 林里
从孩提时代向水中掷瓦片、惊喜地发现自己能“创造出”那么多不同水波纹样起,人类逐渐意识到可以对大自然、对自己做些什么,从而表达情绪,进而认识自己。这是艺术写在人类血脉里最初的,也是一以贯之的思路。在历史的孩提时代,人类和自然的关系一方面是浑然一体的密不可分,另一方面,人惊惧又折服于崇高的自然现象:赋予万物以生命的太阳、未知其规律的潮汐、闪电惊雷火光……对尚未破译的自然密码的恐惧和仰赖衍化出了早期自然宗教。作为敬神的一种形式,人类开始在洞穴、石块、残片上绘制出花纹和神像,甚至是故事。虽然这些图样的作者还称不上艺术家,他们并不为审美目的作画,有些甚至不是自觉地作画,但至此,绘画艺术悄悄诞生,并从此和作为人类社会活动重要一环的宗教紧紧贴合又长期互相影响。
希腊的晴空碧海孕育了光辉四溢的“日神精神”和痛苦狂喜交织的“酒神精神”。 [1] 这两种不同的精神原则的对立导致了希腊艺术的张力,也正因为这种力量,希腊精神长久地渗透进了欧洲文化的梦境,并征服了艺术领域。哲学家黑格尔 [2] 给古希腊原始的伦理世界冠以“诗性世界”之名,意指希腊世界人与人因共同劳作紧密相连,世界浑然一体,无章无法,没有现代意义上的道德法律制约,英雄们只凭内心意志行动。希腊社会瓦解之后,欧洲进入了罗马帝国时代。这是一个漫长的绝对王权时代,黑格尔认为,从这个时期开始,世界状态开始慢慢“散文化”:君主以自己的意志为最高法,国家方方面面订立规则,道德律令开始形成,古代伦理世界的整体性分崩离析,人和人不再紧密相连,而成为散落的原子。从罗马帝国建立到资产阶级、市民阶层登上历史舞台的几个世纪的散文化进程中,绘画艺术主题经历了从神到人的转变。到17世纪大放异彩的荷兰黄金时代时,这种“散文化”逐渐完成:资产阶级上台后,维护该阶层利益的法条更加具体,并且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个人成为孤独的个人,个人的意志与他人的意志、与具体法规所体现的意志相抗衡,个人比任何一个时代的人都更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孤立无援—我不能像以前那样,为他人的意志做什么,我要为我的意志做什么。在这样一个特定时刻,艺术家个人的主体意识开始觉醒,神像和宗教故事不再是他们感兴趣的描绘对象,人和人的生活开始作为绘画艺术的主题,可以说,自觉的人性描绘从此拉开序幕。
6世纪以来形成的拜占庭绘画受希腊传统影响极大,保存了希腊艺术的技巧。当时的东罗马帝国流行天主教文化,绘画题材几乎全为宗教仪式和宗教故事。这些绘画大多样式呆板,完全不讲求自然描绘和生动的人物表现,多用金色表示圣光降临作为绘画背景。13世纪起出现了艺术史上最令人称道的意大利绘画。意大利绘画大部分取材于希腊神话,多表现神祇故事,少表现自然风光。神的形象在意大利艺术家的画笔之下生动且具体,外形皆静穆且和谐。但即便是绘画艺术史上巨匠辈出的文艺复兴时期,绘画的主题也只有宫廷和宗教两种。这时期开始出现对透视原则、光学原理和人体结构的研究,却还没有涉及对人性的探索。按照黑格尔的理论,直到17世纪散文世界的确立,个人最终变为孤立无援的原子,人们才真正开始考虑内心和外部世界的冲突,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自我意识觉醒。体现在艺术史上,也就是在荷兰市民经济繁荣时期、绘画的黄金时期,绘画史上才真正出现了人的主体性觉醒。这也回到了前文中艺术的最初的思路—艺术家通过艺术创作认识自己。
16世纪初,尼德兰地区划分为17个省份,包括现在所称的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三个国家。因为和亲的关系,尼德兰受制于天主教绝对统治下的西班牙。由于尼德兰南北部文化、语言和宗教差异的关系,尼德兰算不上一个有凝聚力地区:北部七省讲荷兰语,深受日耳曼文化影响,主要宗教是新教加尔文派;而南部省份讲法语或弗莱芒语,受天主教控制。尼德兰便利的交通孕育了繁华的海运事业,在当时是欧洲商业最发达的地区。这个时期的欧洲,旧的贵族制度开始走向没落,新兴资产阶级力量、也就是市民力量日渐强劲,这是一个启蒙大革命前新旧思想博弈的重要时段,极易出现新的艺术思潮和类型。
1609年尼德兰北部七个新教省份脱离了西班牙统治,剩下的只有南部的天主教省份仍属于西班牙。这些脱离出来的地区赢得了独立自主权和宗教自由权,他们建立了共和政体,由市民阶级 [3] 处理政务,政治和宗教上相对南部省份而言拥有极大的自由度。凭借着经济的辉煌和政治上的巨变,北部尼德兰走入了当之无愧的黄金时代,绘画艺术空前繁盛,绘画主题脱离宗教桎梏而向多方面发展。北部尼德兰形成了荷兰民族独有的画派,和南部弗莱芒画派同宗同族却分道扬镳。黄金时代 [4] 的荷兰绘画由于发现了更广阔的世界和描绘对象—社会生活和人—在艺术史上赢得了名声。
市民力量上台前,欧洲的艺术品流通几乎只在教会、皇室、封建贵族之间。新兴资产阶级力量形成后,绘画作品有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以往只在教堂、封建主院落中摆设的艺术品终于出现在了新兴的绘画市场上。宗教故事、神像和加冕主题逐渐走向衰落,取而代之的是市民生活的各个场景。绘画风格从单纯而庄严的虔诚转为活泼欢快的日常生活喜悦。从村庄中农民狩猎烹调,到欢度节日的游行,从家庭生活一瞥,到平民孩子的游戏,宴会、农忙、买卖、庆典,不一而足。这些日常市民生活的琐碎在荷兰艺术家笔下都成为画中的主要描述对象,几百年来的神性视角忽然转入了人性视角,这些琐碎看似没有什么高尚,却代表了个人自我意识对抗绝对主义、封建主义的胜利。
黑格尔给予荷兰画派最高的肯定,更重要的是,他给当时的荷兰人民的民族精神以强烈赞同:“荷兰市民的绝大多数,除了少数勇敢的耕田人和更少数英勇的海上英雄之外,都是些城市居户,做生意的殷实市民,这些人安居乐业,没有什么很高尚的理想,但是等到紧急关头,须保卫他们的正当得来的权利以及他们的地区、城市和公会的特殊利益时,他们却挺立起来起义,毅然信任上帝和他们自己的勇气和智力,不怕那统治着半个世界的西班牙主子的可怕的意旨,敢冒一切危险,英勇地流血奋斗,凭这种正义的勇敢坚忍,终于胜利地争得了宗教的和政治的独立。” [5] 这是黑格尔对个体意识已经觉醒的市民社会总体性格的诊断。新兴资产阶级上台后,为了捍卫个体的私人财产和现有的权利,为了已有初步成功的商业市场更持久地运作,他们制定出更具体的经济法条来保障个人的利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像古代伦理世界一样为了生存劳作而紧密联系;也不再像封建时期那样按血缘连结—贵族生来是贵族,平民永远是平民;人和人是没有联系的原子状态,却因为经济利益、法律条文和道德律令而不得不建立起一种松散的社会关系:人和人的关系会随着经济利益和外部环境而改变,而个人永远是个人的,绝不为群体、为君主、为教廷放弃自由意志。符号学家艾柯在《美的历史》一书里论及荷兰绘画时说:“荷兰式的美,自由而实用。” [6] 艾柯的形容恰如其分,自由和实用作为两个关键词,贯穿了黄金时代荷兰产出的五百多万幅画作的内涵与形式。
荷兰画多由新兴资产阶级,也就是市民阶级订购:他们获得了资本积累、取得了政权之后当然想看到描写自己的艺术作品。市民阶级也有着和封建主不同的艺术趣味:肖像、静物、市民生活和家庭生活一跃成为这一时期的热门题材,而宗教题材却退居边缘。这一时代的许多画家被归属于“荷兰小画派”。顾名思义,与之前流行的意大利巴洛克风格绘画相比,荷兰画画幅减小,适合市民阶级做居家室内装饰,同时,一幅画的制作也更省下费用,也适宜小资产阶级购买。市民社会里这种实用性的做法恰恰体现了荷兰人质朴、不注重外表、更注重内心表达的民族性。
比起意大利画家,荷兰艺术家更多吸收了古希腊文化里的“审慎、克制”的一面。美学家丹纳在《艺术哲学》一书里讲欧洲的民族性分为两种,一种是拉丁民族,另一种是包括荷兰人在内的日耳曼民族。他认为,日耳曼人“感觉不太敏锐,所以更安静更慎重”;他们“感官比较粗糙,喜欢内容多于形式,喜欢实际过于外表的装潢。” [7] 荷兰绘画注重写实,表现方式粗粝爽朗。事实上,这种粗粝爽朗的风格不仅恰好代表了荷兰人民的民族性,而且非常适合表现现实生活—哪位市民的生活是巴洛克式的:恢宏、华丽、充满了银质餐具和流光溢彩的首饰的呢?生活的本质就是单调乏味的,一天复一天,一个细节叠加一个细节,平凡的生活就是基于一天又一天的辛苦劳作、买卖和偶尔的闲暇,再加上一点并不昂贵的趣味。荷兰画非常精确地在时间上刻下了市民这一平凡又伟大的阶级的日常生活之烙印。无论是何种题材的荷兰画,都无时无刻不在传递一个信息—平凡生活的快乐。黑格尔认为荷兰画“取材于粗俗平凡的自然,却可以表现出一种毫无拘束的快活……我们所看到的不是平凡的情欲和情感,而只是下层生活中质朴的接近自然本色的东西,也就是快活的喜剧性的东西。在这种自由自在的放荡之中有一个理想因素:这就是生活中的礼拜天,它使一切平等无差别,扫除了一切邪恶。在荷兰人那里,喜剧性就把情景中的邪恶消除掉了。这种爽朗气氛和喜剧因素就是荷兰画的无比价值所在。” [8]
这种自由与使用并不只是因为经济因素和民族性,也和当时荷兰人民信奉新教加尔文派脱不开关系。加尔文派反对偶像崇拜,并且认为天主教堂里那些装饰豪华的巨幅圣像是教会腐败的一大证据,这使得荷兰绘画中宗教、圣像主题失去了主流位置。这一主张也使得绘画篇幅缩小,侧面促使了“荷兰小画派”的流行。加尔文派也厌恶炫耀,所以巴洛克式的绘画风格不再为市民所接受,我们现在看到的荷兰画多以昏暗的深色调为主,也部分基于这个原因。
黄金时代最初的几十年里,荷兰诞生了肖像大师弗兰斯·哈尔斯(图1)。当时荷兰的习俗是将人物肖像、群像悬挂在市政厅等重要的办事处,肖像画也因此打开了市场。哈尔斯出身平民阶级,接受的是意大利学院派的教育,在他日后创作的200多幅多以肖像画为主的作品中,却从未出现过古典主义取材和学院肖像画的一般技法,他唯一继承的是卡拉瓦乔现实主义风格中的真切和朴实。和为贵族阶级画像的意大利学院派不同,哈尔斯描绘的对象多是普通市民阶层:商人、文员、歌手、流浪汉……为贵族作画时,画师总是先精心布置好肖像场景,然后模特按照之前的沟通摆好造型,画师再依照深思熟虑过的构图描绘当时的场景。这样画出来的肖像画一丝不苟,细节精巧到位,却总有一种不自然感—一切都过于完美,气质高雅却少了人性的灵魂。哈尔斯本人经常出入底层的小酒馆,与下层人民交往,他与一些他作品中的模特早已熟识。他的画作背景多处于画室外的现实场景之下,作画前,哈尔斯像往常一样与他们聊天,他是捕捉瞬间表情和心理研究的大师,在交谈中总能抓取最生动的面部动态的一瞬,并仅用粗粝的线条寥寥几笔勾勒出来。哈尔斯的画笔有如现代社会的快照技术,记录定格瞬间,模特不会因长久摆造型而过于劳累,这种瞬间快照的技术风格是前辈艺术家所不曾有的。他的肖像画难免欠缺精致的细节,却能极生动地将“人的精神”毫无造作地表现出来。哈尔斯善用色块,早期作品颜色较鲜艳,晚期越来越暗,直至极爱用黑色。画家本人在世时穷困潦倒,经常处于朝不保夕的窘境,但笔下人物却充满乐观精神,多数在展现笑容,也由于这些生动的笑容描绘,哈尔斯被称作“笑的画家”。
[1] 参看尼采《悲剧的诞生》中对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的定义。
[2] 参看黑格尔著,朱光潜译:《美学》,商务印书馆。
[3] 这里的市民阶级概念与封建贵族阶级概念相对,主要由资本家、商人、士兵、手工业者和城市市民组成。
[4] 普遍认为是17世纪的荷兰。当时的荷兰的经济、科技、艺术取得了世界瞩目的辉煌。
[5] 黑格尔著,朱光潜译:《美学》第三卷(上),商务印书馆,第325页。
[6] 翁贝托·艾柯著,彭淮栋译:《美的历史》,中央编译出版社,第209页。
[7] 丹纳著,傅雷译:《艺术哲学》,人民文学出版社,第180页。
[8] 黑格尔著,朱光潜译:《美学》第三卷(上),商务印书馆,第3263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