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和律师执业
在美国,能否作为律师执业,不像在我们中国这么难。只要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宣誓效忠宪法,你就可以作为律师执业了。
美国的律师多,律师事务所也就多,有享誉世界的大所,也有默默无闻的小所。
作为外国人,能够在一间大的律师事务所找到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早几年会好一些。但是最近这些年,在美国学习法律的外国留学生越来越多,不是非常容易能够找到工作的。前面巳经说过了,美国的法学学位包括J. D. ,LL. M. 和S. J. D。在法学院学习3年,得到J. D. 学位,就可以作为律师工作了。J. D. 学位在美国是最值钱的学位,也是被广泛认可的学位。有了J. D. 学位可以先做律师,然后就可以去做法官、检察官、大学教授,甚至去当议员和总统了。
J. D. 学位被认可当然也是非常有道理的。前面说过,美国是普通法国家,各种案例浩如烟海。一个律师如何在这些案例当中找到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案例,要求律师必须十分熟悉美国的法律文件体系和研究方法。而LL. M. 学位只有1年到一年半的学习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要熟悉美国的法律文件体系和研究方法非常不现实。此外,法律有着非常深厚的文化背景。要在1年多的时间里了解它,也根本不可能。还有就是语言问题了。即便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律师事务所里执业,美国人也未必信任他。我个人理解,这不是歧视的问题。想象一下,如果你是美国人,你会放心请一个有口音的外国人代理你的案件吗?
美国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哲学也比较严酷。在知名度高的律师事务所,只有4%左右的人有机会从普通律师做到合伙人。年龄大了,还不是合伙人,虽然资历深,但是工资也高。老板不赶你走,自己都不好意思待下去了。
美国律师事务所愿意雇用中国人,也多半与中国业务有关。比方说,近些年中国的许多产品在美国遭遇了反倾销,因此有些律师事务所会雇用懂中文的律师帮助做反倾销业务。
美国的律师业务划分得非常细致,如诉讼律师、公司律师,还有移民律师,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不像我们中国,都是全能律师,什么都可以做。当然,这也和经济发展的程度以及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有关。其中诉讼律师最具挑战性、工资最高、最受尊敬、压力也最大。而移民律师地位较低,一般都由单独执业的外国人来做。在律所里找不到工作,就去做移民律师了。做得好,买好房好车也不是大问题。
在美国,律师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在法庭上,律师的工作非常具有技巧性。如律师如何出示证据、怎么样出示证据、什么时候出示证据、出示什么样的证据都是非常有技巧的。有陪审团的案件,这会对陪审团认定案件事实产生直接的影响。
说到这里,我又要说点儿题外话。最近看了几部国产的电视剧,都或多或少地涉及了法庭上辩论的镜头。我想编剧和导演是外国片看多了。中国的法庭上竟然“反对”、“反对有效(无效)”的声音不绝于耳。我想,电视剧为了剧情做适当的夸张无可厚非,但不能太离谱。我甚至看到一个很有名的导演拍的言情片,一个犯罪嫌疑人坐在被告席上声泪俱下地向旁听的人和他钟情的男人长篇累牍地诉说衷肠,法官也听得聚精会神、呆若木鸡。是可忍,孰不可忍。法律实际上是人类复杂逻辑思维的产物,并不是像看上去或某些人想象的那么简单。我经常遇到这样的人,翻翻法条就以为搞定了,甚至还来教训律师。
我记不得是谁说的话了,但是大概意思是说:“每一个人都憎恨律师,直到他们需要一个!”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美国人都憎恨律师,但是我的房东的确不喜欢律师。我也没有问过为什么。我感觉可能是因为律师不像医生,医生收了你的钱,能给你除病,律师收了你很多钱,你有时甚至不知道他帮你做了什么。此外,律师在法庭上翻云覆雨,替“坏人”说话,可能也不让人喜欢。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据说,好多年前,我们中国有的法官会当庭斥责律师:“你怎么为坏人说话?”美国人可能也有这种疑虑吧!
我们中国人喜欢搞普法教育。我觉得这是件好事情。但是如果过于相信普法教育,就有问题了。我在美国4年,没有见到一次普法教育。但是美国人的确信任法律,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我觉得这并非普通美国人比中国人更懂法律,而是法律和法庭在他们心目中建立起了信任。这就是法律意识吧!所以我认为法律意识的培养更重要。有争端,首先想到的是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想着找关系、送礼、行贿。而这就需要法院和法官有威信。这方面,我们中国有非常长的路要走。
不管别人怎样看,作为一个外国人,我还是敬佩美国同行的。他们大都非常敬业,也有专业水准。不像我们国内的律师,尤其是大城市以外的律师,为了生计,花很多的时间去拉关系。这样做,即便挣得到很多钱,又有什么意义呢?在这整个过程中,实际上不仅仅律师失去了尊严,所有的参与者也都会失去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