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文化
就文化而言,(1)不同的国际律所和跨国公司的文化皆有其独特性,这包括来自于同一区域、国家的国际律所和跨国公司。比如,同是来自于美国的企业,微软、得州仪器和美国铝业的企业文化可能就非常不同。(2)国际律所和跨国公司都有国际背景,有来自不同国家、民族、种族和地域的人在那里工作。这必然使国际律所和跨国公司的文化非常复杂,文化冲突时有发生。众所周知,东西方的文化差别很大。在一家来自欧洲或美国的跨国公司里工作,欧洲国家或美国的外派雇员,肯定和中国本地的雇员在文化上不一样,因此会有文化冲突。例如,很多中国雇员对仪表不是非常重视,不经常洗发和换洗衣服,而外国雇员在这些细节上则非常注意。这里需要澄清一个问题。我不止一次听到别人说美国人穿着不太讲究,他们的理由是看到美国人经常穿牛仔裤、T恤衫。其实这是一个误解。衣着的质量、剪裁是否合体是一个重要方面,但衣着得体的另一个方面是要在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美国人在这方面非常注意。不像我们中国的某些官员,出国旅游还要西装革履、穿高跟鞋,看上去非常不合时宜。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在国际律所和跨国公司里,在中西文化的不断冲突和融合过程中,西方文化,至少是西方文化的某些方面逐渐处于主导地位,大到公司的组织架构、日常管理,小到衣着服饰、信息沟通,甚至工作细节。
公司的组织架构自不必说。毕竟大多国际律所和跨国公司来自于发达国家,采用的都是职业经理人的管理方式。与国内公司比较,大多数国际律所和跨国公司的日常管理也非常系统和高效。如,国际律所和跨国公司一般都有自己的IT人员或将IT事务外包给专业公司,以确保它们的内网和邮件收发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办公设备持续、高效地被使用。不像国内的许多公司,即便很多较大的公司和部门都舍不得花钱建立自己邮件系统。电子邮件使用公共服务器,一方面保密性差,还可能发生邮件丢失的情况;收发传真还需要临时给信号。一个小小的沟通,都让人觉得不顺畅。
说到信息沟通方面,有一位在校的大学生对我讲:据说在跨国公司工作压力非常大,也非常无聊,人们很少见面交谈,即便坐得很近,也只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交流。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国际律所和跨国公司工作,一切都被要求正式和专业。大多数涉及工作的事情,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沟通,以确保准确和有据可查。
另一个西化的表现是在国际律所和跨国公司的中国人都有英文名字。由于大多数人使用英文名字,很多人都只知道对方的名字叫Annie或John,而不知道他们很好听的中文名字。有人专门在网上发帖说,一个女孩的妈妈打电话说:我找田采薇。前台小姐说:对不起,我们没有这个人。她不知道田采薇其实就是他们的Annie Tian律师。其实不仅中国人,即便有些外国人也问我为什么许多在公司里工作的中国人都有英文名字?答案其实非常简单,就是为了方便。因为中、英文的差别实在太大。比如,我的名字是高忠智,但没有多少美国人可以准,确地发出Zhong Zhi Gao的音。在美国时,我曾到一家医院看医生,首先接待我的是一位做义工的白人老太太。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念我的名字,最后只好放弃。她开玩笑说:别这样给你的孩子起名,他们将来还要上学呢!我到公司里工作,开始时使用中文名字,后来我的老板建议我使用英文名字,于是我自称Richard Gao。不过,现在起英文名字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个人倒是觉得,如果不是工作需要,就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了。我到北京一家本地幼儿园去,墙上贴着的小孩名单,密密麻麻的竟然全是英文名字,让我觉得非常好笑和震惊,其实那里清一色的都是中国孩子。
即便同一个国际律所或跨国公司,基于本地化的需要或者仅仅因为领导者风格的不同,文化也会非常不同。本地化主要是管理层人员本地化和管理风格的本地化。这完全是因为公司要适应本地的文化和市场,加强企业的竞争力。如,有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总部在全球范围内聘用项目管理公司,而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公司则不能单独聘用。实践经常表明,由于远在海外的总部和外聘的项目管理公司对中国市场不是很了解,效果经常不好。因此,有的时候,即便国内的公司认为所聘用的项目管理公司不尽如人意,也无可奈何。但是,也有许多公司本地化的效果也不好,毕竟我们有一部分中国人过于喜欢裙带关系,经常搞内斗,非常不利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为了市场竞争的需要,国际律所或跨国公司的文化也时刻处于演化的过程中。市场压力小,一般文化比较宽松和人道;一旦压力变大,便会裁人。
对于新进律师,我倒觉得不必过于关注一家公司的文化。毕竟每种公司文化各有优缺点,而每一个人的文化适应性也非常强,因此只要泰然处之,抱着“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心态,一家公司的文化就不会对律师个人有太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