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要因为某个人离开你的公司
当你选择离开公司去接受新的挑战时,是因为新的工作更适合你、更有发展前景、收入更高,而不应当是因为你讨厌某个人或者与他合不来,这包括你的老板。当然如果你和你的老板关系很差,被他开除了,则是另外一个事情。这里我要加上一句:得罪任何人,都不要得罪你的老板,如果你还想要你的工作的话。这其中的道理不言自明。
公司也好、律师事务所也好,都是由人组成和运行的。一群人聚集在一起,总会有不同的风格、性格、爱好等,或有政治、有人际关系。这一群人,总有你不喜欢的人,也总有不喜欢你的人。你觉得某个人能力较差,靠着拍老板的马屁混生活,因此令人生厌;或者你觉得一个经常与你合作的人非常难于合作,因此你决定离开这家公司。果真如此,这绝对是愚蠢的选择。首先,无论你走到哪里,都会有和你不对路子的人。如果你仅仅因为不喜欢一个人就决定另谋高就,我敢说,你可能永远无法找到你能够做得长久的公司。其次,就如前文所述,你选择新的工作,是因为你觉得新的工作更适合你,而不应当是你更讨厌现在公司里的同事。
其实,一个心理和思想成熟的律师应当懂得包容和忍让;应当知道人有种种;也应当相信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有这样的心态,你的工作就会更加愉快、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