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做尽职调查

在对目标公司或特定项目进行投资前,投资公司或客户有太多的理由应对其做尽职调查。当你的客户成功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后,他就成了目标公司的股东。在享受作为股东的权利时,他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客户投资后发现,目标公司存在大量外债或者主要资产因诉讼巳被冻结,这就是不成功的投资行为。实践中,甚至存在少数客户竟然不知道转让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需要取得商务部门批准。一般情况下,未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私自转让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是无效行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对目标公司做尽职调查的最为根本的原因,是为了发现投资或交易是否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评估存在的法律风险是否足以使交易无法进行下去以及如何避免或降低这些风险。从操作层面讲,尽职调查就是为了确认公司及其管理、经营行为是否与它所表现出来的相同;获得目标公司的信息以便评估其资产、负债等,并为草拟合同条款、确定谈判条件寻找基础和依据;确定目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是否合法、合规等。

尽职调查一般发生在交易各方达成交易意向,但签订正式协议之前,通常包括资料收集、资料审查和评估以及出具调查报告三个阶段。大多数情况下,资料收集和资料审查、评估贯穿整个尽职调查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