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懂得包容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

国际律所或跨国公司都有国际背景,其人员构成相应的也包括来自各个国家、各种文化的人。当今被普遍接受的人类理念和价值观是懂得去理解和包容有不同文化、种族背景的人。

一位律师朋友曾经告诉我,他在英国留学时,和来自不同国家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住在同一个公寓楼里。有一天,一个来自东欧某小国的人把自己的朋友带到了公寓里住,一个日本留学生因此到校方抱怨,理由是他和那位来自东欧的留学生文化不同,要求将他们搬出去。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事实的原貌。如果真是如此,这位日本留学生的行为按照现代的价值标准就是不能容忍的。也许这是一个单身公寓,学校规定不应当让自己的朋友搬进来住,这位日本留学生有权到校方去投诉,但是不应当以不同文化作为堂而皇之的理由。

因此,在国际律所或跨国公司工作,要尽量去了解和理解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语言、习惯、饮食等文化,对所有人都应予以一视同仁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