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组成员的组成和职责划分

项目组成员人数无固定答案。本着节省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并视项目的性质,项目组成员既要全面,又要精干。例如,在涉及一个重大设备买卖合同的项目中,项目组成员至少应当包括商务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和律师。而在涉及公司吸收合并的项目中,项目组成员应当包括律师、财务人员、人力资源部的人员、对外联络部人员,以及政府或公共关系部的人员等。

如果在律师事务所做律师,经常会有从合伙人、资深律师、新进律师、律师助理等参加项目。因此,项目组成必须充分考虑到成本控制的问题。客户一般喜欢熟悉的面孔,所以律师事务所应当努力维持项目组成员的固定性,没有在报价名单上的律师最好不要使用。如需添加律师或替换成员名单中的某一个律师,至少应当通知客户。此外,律师还要与客户充分沟通,要求它们提供公司内部成员的联络名单和方式。实践中,为了节省成本,有很多公司仅仅在认为项目风险较大,自己又无相关资源时,才会聘请外部律师。而律师的工作经常也被限制在尽职调查、法律研究、参与谈判或者准备法律文件方面。至于到政府的相关审批部门提交申请审批文件等,都由客户自己办理。

如果在跨国公司做律师,选择项目成员时须要首先与部门主管联系,由他们指定本部门的人员参加项目组。

选定项目组成员后,需要制作一个成员名单,并明确每一个成员的职责。除项目组成员名单外,还应将其部门的经理或者成员老板的联系方式添加到扩展名单上,以便将来告知其项目进展情况。

每一个成员的工作职责应当预先明确。如在吸收合并的项目中,律师负责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件、财务人员负责被吸收合并公司资产的转移、人力资源部门人员负责被吸收合并公司的人员的转移、对外联络部门的人员负责来联系相关媒体,负责处理公告事项等。而政府关系或公共关系部门的人员主要负责在申请政府审批时,如果发生和政府间的问题,与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等。

在划分项目成员的工作职责时,切忌将一个工作交由两个人承担,而不明确他们之间的权力划分。实践证明,权限不明确的项目组,容易导致成员间互相推诿,使项目无法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