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的个性

个性基本可以理解为性格。“性格就是命运。”将这句格言运用到工作中去,你会发现它千真万确。一个人的个性决定着你看问题的角度、处理问题的方法、沟通的方式。如,有的人喜欢独立自主,支使别人,而有的人则不喜欢决策,希望老板给出明确指令;有的人有些独断专行,听不进别人的意见,而有的人更加倾向于考虑别人的感受。但是,和其他任何行业一样,开朗、积极向上、善于沟通和交往的律师更容易受到欢迎。然而,我们也绝对不能简单地得出谁更适合做律师,而哪些人不适合做律师的结论,或者一概而论哪一种个性更适合在外国律所或跨国公司做律师,而哪一种个性优于另外一种个性。每一个律师都有自己的个性。例如,虽然性情温和的人一般更受欢迎,但是并非他就是合格的律师。以在跨国公司做法律顾问为例。律师的角色和销售人员的角色经常处于冲突之中。律师的主要职能之一是风险控制,而销售人员更倾向于忽略风险,尽快促成交易的完成。一个性格温和、容易妥协的律师更受销售人员的欢迎。但是这也可能意味着,公司甚至律师个人处于更大的风险之中。如果项目或合同不出问题,皆大欢喜;一旦出了问题,律师就可能要承担个人责任了。因此,就律师工作而言,不能够简单得出结论说什么样的性格更适合做律师。此外,你在一家外国律所或跨国公司工作得是否得心应手也经常与你的个性是否和这家外国律所或跨国公司的文化或者老板的个性有关。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就像我们都存在优点一样,我们每个人的个性中的确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无论优点还是缺点都与我们的个人家庭背景、生活经历有关。科学甚至表明,性格和气质甚至都是与生俱来的,与我们的基因有关。能在外国律所或跨国公司做律师的人,很多都是30岁左右的人,性格巳经形成。想要改正我们自己的缺点,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我非常同意华为公司的老总任正非的观点:克服缺点远不如发扬优点容易,因此我们应当着重发挥优点,而不是克服缺点。

无论如何,实践中,那些工作态度积极、参与意识强的律师更容易获得成功。虽然有些水平差的老板忌讳工作能力太强的员工,怕他抢了自己的位置。但大多数做老板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员工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积极帮助老板解决工作难题。这里,我给新进律师的建议是:

  1. 要少说多做,无论对老板还是对同事,这都是原则。

  2. 不要仅有批评性或否定性意见。当你决定否定一件事时,第一要有依据。作为律师主要就是法律依据;第二,要有建设性的意见,虽然实际工作中的确有很多法律问题的答案就是“是”或“否”。

  3. 要少抱怨或者尽量不要抱怨。抱怨于事无补,经常只会增加别人对你的坏印象。最冤的情况是,有的人做了很多工作,却仅仅因为爱发牢骚,而弄得一无是处。此外,即便你实在难以自控,一定要发发牢骚。也要把怨言和工作分开,不要让牢骚影响了你的工作。

  4. 要简单、直接。工作过程中想得周全当然是优点。但是有时想得过多,解决问题的方式过于复杂反而会没有效率,甚至出现错误。律师是专业工作。律师出具的每一个法律意见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虽然没有人能保证这些意见百分之百是正确的。工作就是工作,不要给工作掺杂过多的感情因素、人际关系。在外国律所做律师或在跨国公司工作,你的职责和工作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透明的,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所以不必忌惮任何人,进而影响到自己的工作。

  5. 要向老板展示积极的一面。我们常抱怨国家干部报喜不报忧,似乎这仅仅是官僚主义。其实不幸的是,这更是人性的弱点。那就是,人人都喜欢听到好消息。所以当你的老板和你寒暄,问你今天过得怎么样时,他期望的答案是:一切都在掌控之中。而不是“今天政府机构刁难我们啦!”、“销售部门的人不合作啦!”之类的牢骚。我倒不是说如果真正存在这些问题,就去隐瞒起来。我们首先应当设法克服这些问题。如果克服不了,再在适当的场合、通过适当的方式寻求老板的帮助。

6.要抱着合作的态度积极参与工作。虽然我们每个人的交往能力会有差异,但是工作过程中,大多数人都喜欢容易合作的人。工作中,绝对不要做冥王星,与你所在的集体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轻则让人觉得诡秘难测,重则被开除出太阳系。

7.老板交给你的任务,无论在你看来有多难或者你有多么不喜欢,都一定要以愉快的心情接受下来。工作就是工作,是我们维持生活的方式。工作中不可能每一个项目都是你所喜欢做的。所以要调整心态。老板不是傻子,他清楚地知道哪些项目难做。因此如果你有能力把难做的项目搞定,经常不仅使你得到了锻炼,还能够为你在老板那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