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钦定逆案平冤狱

    自明思宗下令全面清查阉党逆案以来,一重重障碍被清除,一个个阉党重要骨干被曝光,将阉党集团的名单及其罪行查清、坐实,公布于众的时机已经日趋成熟。

    崇祯二年(1629)正月二十四日,明思宗在文华殿召见内阁辅臣韩爌、李标、钱龙锡,吏部尚书王永光,都察院左都御史曹于汴等人,要他们确定逆案的名单,强调“朕欲定附逆人罪,必先正魏、崔、客氏首逆,次及附逆者。欲分附逆,又须有据。”他将各地乞请建造生祠、称颂魏忠贤的奏疏交给他们,供确定逆案名单参考,并要求他们在内阁秘密查阅,以免受到外界的干扰。他还特别叮嘱,确定逆案名单,既要做到除恶务尽,又要区别对待,“如事本为公而势非得以,或素有才力而随人点缀,须当原其初心,或可责其后效。惟是首开谄附,倾陷拥戴,及频频颂美,津津不置,并虽未祠颂而阴行赞导者,据法依律,无枉无徇” 。然后提出一个初步名单,再同刑部尚书乔允升一道,依照律例做进一步斟酌。

    负责议定逆案的这些官员,有的是魏忠贤或其心腹安插的,本身就是阉党分子,根本就不可能认真清查阉党。如吏部尚书王永光,长期依附阉党,仇视东林,在清查逆案时,处处庇护阉党分子。其他参加议定逆案的官员,有的虽然是明思宗即位后刚任命的,与阉党没有瓜葛甚至遭受过阉党的迫害,但他们面对阉党余孽的强大势力,也显得畏首畏尾,缩手缩脚。如新任内阁大学士、东林党人韩爌为人宽厚,钱龙锡为人谦和,都不想打击面过大,以免树敌过多。结果,他们只开列了一个一百四五十人的逆案名单。明思宗看后很不高兴,要求扩大范围,并加重惩处,最轻的也应该削籍。韩爌等内阁辅臣只好在名单上又增加数十人,明思宗还是不满意,要求按“称颂”“导赞”“速化”等几种类型分别开列上报,说:“忠贤一人在内,苟非外廷逢迎,何遽至此。其内臣同恶,亦当入之。”阁臣以外廷不知内廷之事来塞责,明思宗一针见血地指出:“岂皆不知,特畏任怨耳。”于是命人将司礼监的“红本”通通收缴上来,装在一个黄包袱里,召见辅臣说:“此皆红本,珰实迹也。宜一一按入之。”原来,在明武宗正德年间,宦官刘瑾专权,大臣的奏疏都要抄写两份,先将包着红色封皮的一份交给刘瑾,称为“红本”,另一份包着白色封皮的递交通政司,称为“白本”。魏忠贤专权时,虽位居秉笔太监,但他是个白丁,充当其谋主的掌印太监王体乾及李永贞等人,便仿照这种做法,由李永贞等人将大臣送上来的奏疏先摘出要点,告知魏忠贤,再由他议决施行。明思宗收缴的红本,就是由李永贞等人摘出的奏疏要点。他认为这些所谓红本,都是魏忠贤一伙阉宦结党营私的罪证,要求韩爌等人逐一按核,据以增补逆案的名单。韩爌等阁臣又推托说:“臣等职司票拟,三尺法非所习也。”明思宗又召见吏部尚书王永光,王永光也推托说:“吏部只谙考功法耳,不习刑名。”明思宗不得已,遂召刑部尚书乔允升,命其“据律定罪” 。

    内阁辅臣韩爌与刑部尚书乔允升、都察院左都御史曹于汴,经过反复审核,呈上第三份逆案名单。明思宗看后,仍觉得遗漏太多。二月二十六日,他再次召见韩爌等辅臣及乔允升、曹于汴,责问道:“张瑞图、来宗道何不在逆案?”阁臣回答:“无事实。”明思宗说:“瑞图善书,为珰所爱;宗道祭崔呈秀母,文称‘在天之灵’,其罪著矣。”接着,又责问:“贾继春何以不处?”阁臣答曰:“其请善待选侍,不失厚道,后虽改口觉反复,其持论亦多可取。”明思宗说:“惟反复故为小人。” 于是退回这份名单,并列出红本有名而未被列入名单的69人,让他们重新审查酌定。

    内阁辅臣韩爌、李标、钱龙锡和刑部尚书乔允升、左都御史曹于汴等大臣,见明思宗决心彻查逆案,便进一步扩大逆案范围,于三月十五日呈上第四份名单。明思宗亲加审定,名曰“钦定逆案”。这个钦定逆案的名单共分八等定罪。(一)首逆:魏忠贤、客氏2人,俱诛死,已正法。(二)首逆同谋:兵部尚书崔呈秀等6人,俱依谋大逆减等拟斩。(三)结交近侍:提督操江右佥都御史刘志选等19人,俱谄附当斩,秋后处决。(四)结交近侍次等:大学士魏广微等11人,俱遣戍。(五)逆孽军犯:东平侯魏志德等35人,俱发烟瘴地面永远充军。(六)谄附拥戴军犯:内监李实等16人,俱放回原籍,革去冠带,为民当差。(七)结交近侍又次等:大学士冯铨等128人,俱坐徒三年,纳赎为民。(八)祠颂:大学士黄立极等44人,俱依照考察不谨例,冠带闲住。 综观这个逆案名单,有个别不该列入逆案而被列入者,也有个别应该列入逆案而未被列入者。但总的来看,大体上还是做到实事求是,这对阉党集团是个沉重的打击,因而受到了正直官员和广大民众的欢迎。后来,南明弘光政权的大理寺丞詹兆恒在评述此案时,即赞誉道:“先皇手定逆案,芟刈群凶,第一美政。” 宦官专政是君主专制的产物,是皇权的一种异化现象。如果宦官不是以皇帝圣旨为后盾或是假传圣旨以行事,其权力是不可能超出宫门之外荼毒天下的。但是,明代的宦官专政,从王振、汪直、刘瑾直到魏忠贤,尽管都曾权倾一时,气焰嚣张,但最后都难逃覆灭的命运。这同汉唐的宦官专政大不相同。汉唐时期,宦官势力极度膨胀,不仅掌控行政、司法大权,还独揽军事大权,可以将皇帝变成自己的傀儡,甚至径直立君、弑君、废君。明代的君主专制高度发展,皇帝不仅掌控行政、司法大权,就连军权也牢牢地掌控在自己手中。明中期以后,在各省、各边设置镇守太监,在京城设置提督、坐营、监枪太监,让宦官染指军事权力,但这种军事权力并不完整。因为同他们一起掌握兵权的还有武将(总兵官、提督)和文官(巡抚),这些官员和宦官彼此互相牵制,最后均需听命于皇帝。因此,明代的权阉尽管气焰熏天,但他们终究是皇帝掌控之下的家奴,受宠而代行皇权。一旦皇帝觉察到他们对皇权构成威胁,一翻脸即可将他们从权力的顶峰推下去,使之跌个粉身碎骨。正如明代中后期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王世贞所指出的:“夫振、瑾至狼戾也,公卿台谏至狐鼠伏也,亿兆至鱼烂也,然而不为汉、唐之季者,高皇帝收天下之权以归一人,即狼戾如振、瑾者,一三 钦定逆案平冤狱 - 图1而忧,再三 钦定逆案平冤狱 - 图2而危,片纸中夜下而晨就缚,左右无不鸟散兽窜,是以能为乱而不能为变也。”

    明思宗在钦定逆案的同时,也在逐步地展开为受阉党迫害的仁人志士平反的工作。

    天启年间,魏忠贤为了排斥异己,独揽朝权,曾采取极其残暴的手段,镇压杀害一批东林党人和倾向于东林党的清流派官员。为此,魏忠贤的心腹爪牙,先后炮制了一系列的黑名单,作为黜陟的依据。其中,比较突出的有内阁大学士魏广微于天启四年(1624)冬呈进的《缙绅便览》,它将投靠阉党的黄克缵、王绍徽、王永光、徐大化、贾继春、霍维华等五六十人列为“正人”,名下各加两圈或三圈,而将拒绝依附阉党的叶向高、韩爌、何如宠、成基命、缪昌期、姚希孟、陈子壮、侯恪、赵南星、高攀龙、乔允升、曹于汴、李邦华、郑三俊、杨涟、左光斗、黄尊素、周宗建、李应昇等百余人目为“邪党”,重者在名下加三点,次者加两点,让魏忠贤“据是为黜陟”。天启五年(1625),崔呈秀又向魏忠贤进《天鉴录》和《东林同志录》两份名单,“令忠贤凭以黜陟”。前一份名单首列“东林渠魁”叶向高、韩爌、孙承宗、刘一璟、赵南星、杨涟、惠世扬、高攀龙、左光斗、乔允升、曹于汴、钱谦益等;次列“东林协从”孙鼎相、徐良彦、熊明遇等;后面又列出所谓“真心为国,不附东林”的顾秉谦、魏广微、王绍徽、冯铨、王永光、霍维华、徐大化、周应秋、薛贞、崔呈秀、闫鸣泰、王在晋、杨维垣等若干人。后一份名单在录题之下注明是“补点将录”,首列辅臣叶向高以下6人,词林孙慎行以下19人,部院李三才以下57人,诸臣卿寺顾宪成以下73人,台省黄尊素以下41人,还有部郎常博、藩皋郡邑、任子赀郎武弁等各若干人。天启五年八月,王绍徽还仿照《水浒传》一百零八将之例,编写了一个《东林点将录》,开列托塔天王李三才、及时雨叶向高、玉麒麟赵南星、智多星缪昌期、入云龙高攀龙、浪子钱谦益、圣手书生文震孟、神机军师顾大章等三十六天罡星、七十二地煞星,献给魏忠贤,“令按名黜汰” 。后来,御史严承钦还嫌108人的名单未能网罗所有的东林党人,又仿效宋朝的《元祐党人榜》,炮制一份所谓东林党人309人的大名单,交给魏忠贤,于天启五年十二月以皇帝谕旨的形式刊布全国,称为《东林党人榜》。此外,魏忠贤及其亲信,还按籍贯、职务、已处未处以及日期,编制了《东林籍贯》《东林同志录》《东林朋党录》等黑名单。这些黑名单,把凡是不依附阉党的人,都加上东林的大帽子,进而迭兴大狱,对他们进行残酷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