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复社的崛起与周延儒的复出
在科举时代,读书应试,金榜题名,是士人踏入仕途的一条重要途径。明代的科举考试,生员应试要写八股文,不仅要熟读儒家经典“四书”与“五经”,还需熟练掌握八股文的文体与写作技巧。一些士子便想方设法四处寻师访友,互相切磋学问,交流学习心得,以求登入龙门。到明代后期,此风更盛,出现了许多以文会友、切磋制艺的文人社团。当时江南地区经济最为发达,文教事业最为兴盛,文人结社的数量也最多,著名的有应社、几社和复社等。
应社是天启四年(1624)由杨廷枢在常熟商业繁荣的唐市镇设立的,而对应社起着推进作用的则是张溥、张采。张溥,字天如,号西铭,苏州太仓人,崇祯四年(1631)举进士;张采,字受先,崇祯元年(1628)举进士,与张溥同里。张溥为应社规定了入社的标准:“先与乎其人,后与乎其文。为人之道,有一不及于正者,则辞之而敢就。” 他还为应社制定社约,规定:“毋或不孝弟,犯乃黜。穷且守,守道古处,在官有名节。毋或坠,坠共谏,不听乃黜。洁清以将,日慎一日。” 要求所有成员在家尽孝悌之道,在官恪守名节,不坠落(即不与横暴的宦官之类同流合污),否则要劝谏,不听则除名。应社以切磋制艺为宗旨,经常评选八股文。科举考试的八股文都从“四书”“五经”中命题,并以官方指定的程朱注疏为依据。要写好八股文,不仅必须掌握写作的技巧,更须准确理解“四书”“五经”的义理。张溥认为,八股文风靡一时,人们专以应考学习为事,却忘掉了“君臣父子之大行”的“六经”之法,这是招致当今政治和道德颓败的主要原因。因此,“尊经复古”乃是改革政治腐败的紧急要务,“应社之始立也,所以志于尊经复古者,盖其志也”。为此,应社的一些学者还做了专门的分工,“子常(杨彝)、麟士(顾梦麟)主《诗》,维斗(杨廷枢)、彦林(钱栴)主《书》,简臣(周铨)、介生(周钟)主《春秋》,受先(张采)、惠常(王启荣)主《礼记》,(张)溥与云子(朱隗)则主《易》” 。他们集古人之学说,加以批判检讨,力求给入社的初学者以正确的指导。不久,以应社为基础,扩大联络范围,又成立了广应社。
崇祯元年(1628),张采考中进士,张溥也以明经贡入京师太学。在京期间,张溥广泛结交江南的江右、浙闽、松江及北方的燕、赵、鲁、卫等地的文社首领,与张采、杜麟征、王崇简等人,结成“燕台十子”之盟。这个同盟打出驱逐阉党余孽、复兴东林的旗号。后来几社的许多名士参加了这个同盟,因此这实际上也就是几社的前身。
几社是崇祯年间在松江设立的。参与创社的杜麟征、夏允彝、周立勋、徐孚远、彭宾、陈子龙,都是当时有名的青年才俊。他们为文社取名为“几社”,寓“绝学有再兴之几”之意 。这个“绝学”,指的是顾宪成在东林书院所倡导的儒家正统学脉。他们认为,由于王阳明心学的兴起,导致读书人束书不观,游谈无根,使儒家经学几乎成了绝学,因此必须再兴绝学,以承继儒家的正统学脉。这同应社致力于研讨五经之义,是不谋而合的。
崇祯元年(1628)冬,吴江知县熊开元重视文治,“进诸生而讲艺” 。当地文人联合吴、吕云孚、吴允夏、沈应瑞等,又成立了复社。
崇祯二年(1629),张溥从北京回到太仓,应熊开元之邀,来到吴江。当地巨室吴及沈氏的子弟皆从之游,他也因此与复社建立联系,并调停复社与应社之间的矛盾,促使复社与应社的联合,进而联合江北的匡社、南社,中州的端社,松江的几社,莱阳的邑社,浙东的超社,浙西的庄社、闻社,黄州的质社,江西的则社、历亭社、席社、昆阳社、云簪社,吴门的羽朋社,武林的读书社,山左(明清时代山东的别称)的大社等,成立规模更大的复社。在熊开元的支持下,张溥在吴江的尹山主持召开了复社的成立大会,宣布该社的宗旨、条规和课程。他在讲演中说:“自世教衰,士子不通经术,但剽耳绘目,几幸弋获于有司,登名堂不能致君,长郡邑不知泽民,人材日下,吏治日偷,皆由于此。溥不渡德,不量力,期与四方多士,共兴复古学,将使异日者,务为有用,因此名曰‘复社’。”
复社立有统一的条规和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具有较高的组织性。它以研讨八股为宗旨,网罗的大批文士又皆海内人望,文章堪称一流,经常切磋技艺,并通过各地的文社征集文章,编印选集,互相观摩,入社的士子常常金榜题名。崇祯三年(1630)乡试,就有杨廷枢、张溥、吴伟业、陈子龙、吴昌时等一批复社成员中举。崇祯四年(1631)会试,吴伟业、张溥、夏曰瑚、杨以任、马世奇、管正传、周之夔等人也都进士及第。此后,张溥又常利用自己的声望向有关官员推荐门下弟子,这些被推荐的弟子在乡试、会试中也每每名列前茅,“赖其奖擢成名者数十百人” 。因此,读书人纷纷请求入社,复社的规模迅速扩大,从初成立时的600余人扩增至3000余人,从而出现了鱼龙混杂的现象。复社除了举行定期的社集,还举办过几次大规模的集会,如崇祯二年、三年、六年的尹山大会、金陵大会、虎丘大会。其中,尤以崇祯六年的苏州虎丘大会规模最大。“癸酉(崇祯六年,1633)春,(张)溥约社长为虎丘大会。先期传单四出,至日,山左、江右、晋、楚、闽、浙以舟车至者数千余人,大雄宝殿不能容。生公台、千人石,鳞次布席皆满。往来如织,游于市者争以复社会命名,刻之碑额。观者甚众,无不诧叹,以为三百年来,从未一有此也!武陵、苕、霅之间为泽国,士大夫家备舱艎,悬灯皆颜复社。一人用之,戚里交相借托,几遍郡邑。” 。
复社自拟的条规以研讨制艺、“兴复古学”为宗旨,但其复兴古学要求“务为实用”,“凡为文之不关六经、当世之务,一切不为”。他们针对现实的需要,大力弘扬“古学”中的忠臣义士思想,倡导挺身而出与邪恶势力进行坚决的斗争,同时弘扬“古学”中的经世济民思想,关注苍生的生存问题。其首领张溥公开声明,“吾以嗣东林也” 。他主张“以国事付公论”,反对以“私权”来定朝政。他强调,应该重视“文人”在议政中的作用,认为“文人之称,尊贵重大,不得轻也” 。这样,复社人士便不可避免地卷入当时的门户之争。官府中与东林有瓜葛的官员,一般都对复社持支持态度;而与东林少有瓜葛的官员,则与复社作对,出现了“执政大僚由此恶之” 的局面。
温体仁出任内阁首辅后,力图为阉党翻案而排斥东林,自然站到复社的对立面。“绿牡丹”事件,就是温体仁攻击复社的开端。此后,他一直使用各种手段,持续不断地攻击复社人士。他致仕后,继任首辅的张至发、薛国观也都不喜欢复社,致使陆文声状告张溥之案迟迟不能了结。直到崇祯十四年(1641)张溥英年病逝,还未结案。
通过这一系列事件,复社人士意识到,如果没有朝中大臣特别是内阁首辅的支持,他们孤立无援,在政治上便难有作为。因此,复社首领决定物色支持本社的官员出任内阁首辅。张溥在世时,就开始着手进行这一活动,他看中的人选是崇祯六年(1633)被温体仁夺去首辅之位而引归的周延儒。复社成员、已升任礼部员外郎的吴昌时给张溥写信,劝他怂恿周延儒复出。周延儒原是东林党人陈于泰的姻亲,早年在乡里与姚希孟、罗喻义等东林党人关系很密切;后来因攻击钱谦益而与东林党人结仇,下野之后颇有悔过之意,又逐渐接近东林党人,“颇从东林游”,复社人士认为他是可以争取的人选。周延儒还是张溥中进士的主考官,两人有师生之谊。张溥便出面与之谈判,对周延儒说:“公若再相,易前辙,可重得贤声。” 周延儒当即表示同意。张溥于是接受礼部侍郎的建议,为此展开积极的活动,帮助周延儒复出。
经过一番策划,张溥联络涿州冯铨、河南侯恂、桐城阮大铖等人,分别出资,“共费六万金” ,贿赂曹化淳、王之心、王裕民等太监,打通关节。吴昌时也四出活动,结交皇帝身边的太监,让他们在皇上耳边吹风,施加影响。张溥则亲自给周延儒写信,要他如能复出,必须办理“救时十余事”,包括蠲逋租、举废籍、撤中使、止内操等 。周延儒慨然应允:“吾当锐意行之,以谢诸公。” 但是,周延儒能否复出,关键还得看皇上的态度,自温体仁出局之后,明思宗虽然内外兼用,但不论是由翰林进入内阁的,还是由外僚擢入内阁的,没有一个首辅让他满意。许多大臣向明思宗推荐退休在家的周延儒,称他“颇有机巧,或能仰副” ,身边的太监也不时为他说好话。明思宗经过反复比较,觉得实在找不出合适的人选,也就表示同意了。
崇祯十四年(1641)四月,明思宗下旨,召前内阁大学士周延儒、张至发、贺逢圣入朝。张至发接到诏旨,想起当年致仕返里时,明思宗“不遣行人护行,但令乘传,赐道里费六十金、彩币二表里,视首辅去国彝典,仅得半焉”,感到寒心,再回顾崇祯朝诸多首辅的下场,特别是薛国观的赐死,更是不寒而栗,因而“四疏辞” ,拒不奉召。
在宜兴老家接到诏旨的周延儒,既喜又忧。喜的是终于等来了复出的机会;忧的是这次重新出山,能否善始善终,实在心里没底。接旨当晚,周延儒梦见已经病逝十年的夫人吴氏,极力劝止他复出,说复出没有好下场,他将信将疑,夫人曰:“不信吾言,可同我暂至一处。”周延儒随其前行,见一老僧,颈系一索,吓出一身冷汗而惊醒。不过首辅的权位对周延儒毕竟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他匆匆收拾行装,告别家人,还是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启程进京了。一路上风尘仆仆,薛国观之死的阴影始终无法从脑海中抹去,接旨当晚的梦境也不时在眼前闪现。走到山东境内,门生杨士聪亲到运河岸边,登船拜谒,他不禁意味深长地对杨士聪说:“自知再来必至祸及,而不敢不来!”
九月,周延儒抵达北京,出任内阁首辅。明思宗寄予厚望,寻加少师兼太子太师,进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期望他能力挽狂澜,助其实现中兴之治。进京途中,他不停地思考着张溥所提的“救时十余事”。入京后,亢直敢言的御史张肯堂又向他面陈捐租起废、清理冤狱之类的要务,他皆一一采纳。他将这些建议逐一加以梳理,提出自己的施政纲领,在首次觐见皇上时就作了简要的陈述,曰:“请释漕粮(明初的田赋通过大运河水运至京,称为‘漕粮’。万历初年张居正改革,规定全国田赋折收白银,但苏、松、常、嘉、湖五府的田赋仍然征收实物,以保障京师漕粮的供应)、白粮(明代向苏、松、杭、嘉、湖五府所征供宫廷和京城官吏食用的额外漕粮)欠户,蠲民间积逋,凡兵残岁荒地,减见年两税。苏、松、常、嘉、湖诸府大水,许以明年夏麦代漕粮。宥戍罪以下,皆得还家。复诖误举人,广取士额及召还言事迁谪诸臣李清等。” 明思宗皆忻然从之,并赐宴为之洗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