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明清议和的失败与陈新甲被杀

    崇祯十四年(崇德六年,1641)十一月,辽东上空纷纷扬扬地下起了一场大雪,大地白茫茫一片,积雪深达丈余。正在围困松山的清兵粮草俱尽,拟撤围东返,又担心明军尾随追击,便通过蒙古降丁入关表达与明朝议和的愿望。

    兵部尚书陈新甲因主张速战而导致数万大军的溃败和洪承畴的被困,心想如果真能与清兵议和,既可减少明军的损失,又可集中兵力对付中原地区的农民起义,不说是立个大功,至少也可将功补过吧。于是,他便听信张若麒的意见,表示同意。与此同时,宁前道副使石凤台也探知清兵有议和的意向,他写信询问清兵守将,回复说:“此吾国素志也。” 石凤台将此事密报了朝廷。明思宗原本抱着“灭寇雪耻”的愿望,对议和毫无思想准备,接到石凤台的报告,立即以“私遣辱国” 的罪名,下令将他逮入刑部的大牢。但陈新甲仍然认为议和是目前唯一的出路,并将此意私下告诉前任兵部尚书傅宗龙,傅宗龙又转告内阁大学士谢陞。到了年底,松山、锦州的形势更加严峻,谢陞对其他辅臣说:“我力竭矣,款虏(指清兵)以剿寇(指农民起义军),凤台言良是。”辅臣都表示赞同,决定由陈新甲委婉地向皇上转达他们的意见。

    崇祯十五年(1642)正月初一,明思宗在御殿接受群臣的朝贺,又召见内阁大学士周延儒、贺逢圣、张四知、谢陞、魏炤乘、陈演等,以拜师之礼,向他们恭恭敬敬地作了个长揖,说:“古来圣帝明王,皆崇师道,今日讲犹称先生,尚存遗意,卿等即朕师也。”礼毕,举行例行的御前会议。陈新甲见明思宗心情不错,便按事先与几个辅臣的约定,委婉地对皇上奏道:“两城(指锦州、松山)久困,兵不足援,非用间不可。”所谓“用间”,本意是使用离间之计,但这里的“用间”是“款虏”的一种委婉的表达方式,也就是与清议和。陈新甲唯恐触怒皇上,不敢直言“款虏”,只好用“用间”一词来代替了。明思宗这次倒没有发火,因为他深知,松锦之战失败后,明廷已无法抽调更多的兵力与清兵再战,更严重的是内地农民起义蓬勃发展,已成为明廷的最大威胁。如果真能与清议和,暂停辽西的战事,则可把主要的战略方向转向西线,集中主要兵力镇压农民起义,从而萌生东和西战的战略意图。因此,他平心静气地问道:“城围且半载,一耗不达,何间之乘?可款则款,不妨便宜行事。”说完,他问辅臣有什么意见。周延儒等辅臣没有摸清皇上的心思,沉默不语,只有谢陞答道:“彼果许款,款亦可恃。” 无人对此发表不同意见,与清议和之事就这样确定下来。明思宗遂令陈新甲负责操办此事,并先后给他发去数十道手谕,“皆戒以勿泄” 。陈新甲推荐赞画军务主事马绍愉执行谈判任务,明思宗批准他以兵部职方郎中身份赐二品官衔,作为谈判代表,与清方进行秘密谈判。

    正月初七日,马绍愉带着参将李御兰、周维墉驰往宁远,立即与清将济尔哈朗进行接洽。清将要求提供明朝皇帝同意议和的敕书,作为谈判的凭信。马绍愉急忙请命于朝廷,一来一往耗费不少时间,直到三月中旬才收到明思宗的一道“谕兵部陈新甲”的敕书。此时松山、锦州都已失陷,马绍愉忙把敕书交给清方,再转递沈阳交给皇太极。皇太极一看敕书是写给明朝兵部尚书,而不是直接写给他的,觉得是对自己的蔑视,心里老大不高兴。再看敕书的内容,竟是以对兵部尚书训谕的形式,间接地表示愿意接受对方的请求进行议和谈判:“据卿部(兵部)奏,辽沈有休兵息民之意,中朝未轻信者,亦因以前督抚各官未曾从实奏明。今卿部累次代陈,力保其出于真心。我国家开诚怀远,似亦不难听从,以仰体上天好生之仁,以复还我祖宗恩义联络之旧。今特谕卿便宜行事,取有的确信音回奏。” 通篇充斥天朝大国君主居高临下的倨傲之气。皇太极阅后十分生气,再看敕书的格式,却又感到纳闷疑惑。按照惯例,明朝君主给大臣的敕书是不必盖印的,这道敕书却盖有“皇帝之宝”的大印,类似天朝上国颁给属国的敕谕;而历代天朝上国的敕书,使用的都是龙边黄色笺,可是这道敕书的用笺却是中横一龙;往时盖的是正方形的大印,上刻“欶命之宝”,而此笺盖的却是长方形之印,上刻“皇帝之宝”四个大字。他怀疑此笺是明朝边吏的伪作,特地拿给洪承畴鉴别。洪承畴经仔细辨认,一口咬定“此宝札果真”,并回顾了明朝历次议和的过程,对皇太极说:“此次请和,决非虚语。” 皇太极这才解除疑心。于是,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敕谕英郡王阿济格等大臣的形式,间接地对明朝做出答复,说大清本无意起兵,全系明廷逼迫所致,相信“有德者受命,无德者废弃”之理,愿意修好 。他将这道敕谕交给明朝来使。马绍愉接到这道敕谕,立即奏报朝廷。

    明思宗接到马绍愉的奏报时,杏山、塔山危在旦夕。他再次以敕谕兵部尚书陈新甲的形式,准其便宜行事,并派兵部司务朱济赍敕书同马绍愉一道前往沈阳与清方谈判。马绍愉当时正在塔山等候朝命,不料四月底清兵袭击塔山,他遣使让清兵停止进攻。清兵不听,但在破城之前派兵护送他安全出城。五月,马绍愉同朱济等人前往沈阳。待他们到达沈阳时,皇太极不在此地,由派出的大臣在20里以外迎接,把他们迎入沈阳,设宴款待,并宣布暂停对宁远的进攻,令清兵后撤30里。

    马绍愉等人在沈阳空等了十多天,待皇太极返回沈阳,谈判才正式开始。经过激烈的争吵和讨价还价,最终达成协议,由皇太极写成国书,交给马绍愉带回宁远。皇太极的国书首先回顾了其起兵的缘由,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明朝,谓:“向来构兵,盖因尔国无故害我二祖,乃尔国反肆凭陵,夺我土地。我皇考太祖皇帝(努尔哈赤)于是昭告天地,亲征尔国。其后每欲致书修好,而尔国不从,事遂滋蔓,以至于今。”接着叙述其起兵以来统一女真、蒙古,征服朝鲜,建立清朝以及屡次入明破城陷阵的胜势,然后开出几个具体的议和条件:“每岁贵国馈黄金万两、白金百万两,我国馈人参千斤、貂皮千张。若我国满洲、蒙古、汉人及朝鲜人等,有逃叛至贵国者,当遣还我国;贵国人有逃叛至我国者,亦遣还贵国。以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为贵国界,以塔山为我国界,以连山为适中之地,两国俱于此互市。自宁远双树堡土岭以北,至宁远北台,直抵山海关长城一带,若我国人有越入,及贵国人有越出者,俱加稽察,按律处分。或两国人有乘船捕鱼海中往来者,尔国自宁远双树堡土岭,沿海至黄城岛(即今山东长岛县南、北皇城岛)以西为界,我国于黄城岛以东为界。若两国有越界妄行者,亦俱察出处死。倘愿如书中所言,以成和好,则我两人,或亲誓天地,或各遣大臣代誓。尔速遣使赍和书及誓书以来,予亦遣使赍和书及誓书以往。若不愿和好,再弗遣使致书。其亿兆死亡之孽,于予无与矣。” 最后以通牒的口吻威胁道:“约九月不至则治兵。”

    马绍愉返回宁远后,即派人将谈判结果报告陈新甲,并递交皇太极国书的副本。陈新甲赶忙禀报明思宗。六月初三,明思宗召见内阁辅臣周延儒,征询他对此事的意见。周延儒是知道与清进行秘密议和谈判的几个重臣之一,正如给事中李清所记:“宁锦之溃,北边精锐几尽,而中州寇祸正张,上意欲以金币姑缓北兵,专力平寇,谢辅陞与陈司马新甲主之。周辅延儒亦欲安享其成,成则分功,败不及祸。” 老奸巨猾的周延儒,凡事都想坐享其成而又不愿承担责任,因此当皇上将与清议和的决定征求其意见时,他却沉默不语,经再三追问,仍拒不表态。明思宗深感失望,愤然而起,拂袖而去。他准备找其他重臣商议,再行拍板。不料,议和的消息却不慎泄露,在朝廷内外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