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司印信
宪宗在位期间,锦衣卫建制上发生的最大变化之一,是北镇抚司终于拥有自己的印信,不再像以往那样受锦衣卫节制。
在此之前,北镇抚司只是作为锦衣卫的下属机构存在,即便在门达掌事的时代(他作为锦衣卫都指挥佥事掌理北镇抚司事,并且在京西另建北司监狱),它在制度上仍受锦衣卫节制。到了成化十四年(1478年),情况变得不同。
正是在这一年,宪宗命人“增铸北司印信”。此后,北司印信的掌印者不再对锦衣卫负责,一切刑狱都无须向锦衣卫禀告,即便是锦衣卫长官交代下来的案件,也可越过该长官直接向皇帝汇报进展。因此,北镇抚司的掌刑官与理刑官的行政级别虽然没有变化,仍然只是千户和百户而已,手中的权力却比以前重得多。 7
但是,北司印信的掌印者并不一定是北司镇抚,完全有可能是锦衣卫的其他武官,例如指挥佥事、指挥同知、指挥使,甚至可能是级别更高的官员,例如都指挥佥事、都指挥使等。例如,成化年间的锦衣卫指挥使朱远,以及正德年间的锦衣卫都指挥使廖鹏,都当过北镇抚司的掌印者。 8
值得注意的是,现实情形中,北司印信的掌印者也不一定直接对皇帝负责,他完全有可能通过擅权的内外大臣间接对皇帝负责,吴绶即是例子。
作为一名锦衣卫副千户,吴绶可能是北司印信的第一任掌印者。《明宪宗实录》记载,成化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宪宗)命问刑副千户吴绶掌镇抚司印”;三日后,吴绶被擢为锦衣卫指挥佥事,“仍掌镇抚司事”。 9 但他直接负责的对象并非宪宗本人,而是成化年间的风云人物、提拔他的太监汪直。9个月后,吴绶因违背了汪直的意思,而为后者所恶,调到南京锦衣卫当差去了。 10
继吴绶之后,北司印信的掌印者是锦衣卫指挥佥事赵璟。天顺七年(1463年)十一月时,赵璟还在锦衣卫右所当差,是一名副千户。成化元年(1465年)二月,他调到锦衣卫镇抚司理刑,成化九年(1473年)升为指挥佥事,与另一位指挥佥事董璋同管锦衣卫事。成化十五年(1479年)五月,赵璟改管镇抚司事,次年正月,他晋为指挥同知,仍掌镇抚司事。成化十八年十二月卒于任上。宪宗听闻他的死讯后,甚至派了太监去谕祭,可见对他十分信任。
赵璟是山西阳曲人,宣宗朝时投身御马监太监王瑾(前文提过此人)的门下,为其所用。他最初因为从征福建有功,晋为锦衣卫百户,又因从征湖广平乱有功而升副千户。据说,他在掌理镇抚司刑狱期间,处事公正而果决,平反了不少冤狱。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认同这个说法,至少在处理易州知州李宪非法杖杀部民一案时,他有收受贿赂的嫌疑。
根据《明宪宗实录》的记载,李宪事发后,贿赂了“当道者”。“当道者”嘱其同乡、巡按御史李延寿为李宪开脱。紫荆关守备太监钟庆知情后,举报了这件事。李宪委托某个太监去疏通关系,后者谎称司礼监太监怀恩(后文将提及此人)愿意帮忙。怀恩听到这个传言后,十分生气,奏请将李宪及李延寿等人拘押至京,交由锦衣卫镇抚司审讯。“当道者”担心事发累己,就将赵璟的外甥、济南府知府(正四品)王璟提拔为山东布政司参政(从三品)。赵璟则回卖他一个人情,只追究李宪的罪行,没有将“当道者”牵连出来。 11
北镇抚司的掌印者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多人;在多人的情况下,可能是轮流掌管,也可能由某一人主管。例如,与赵璟一起管理镇抚司的锦衣卫官员,就包括季福(英宗乳母的丈夫,前文提到过此人)的儿子、锦衣卫指挥使季成,太监钱喜的侄子、锦衣卫指挥使钱通,孙太后的兄弟、指挥同知孙纯宗,以及保国公朱永的兄弟、锦衣卫指挥使朱远等人。赵璟去世后,他们继续管事。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钱通改管锦衣卫事,已故太监裴当的侄子、锦衣卫指挥佥事张庆接管镇抚司事。两年后,太监顾恒的侄子、锦衣卫指挥同知顾贤也成为镇抚司管事者,但在宪宗驾崩前夕,他因为殴伤人命而被谪往福建永宁卫。
显然,上述北镇抚司的理事者,不是外戚(尽管有外戚不准干政的祖制),就是宠臣(主要是当红太监)的亲信或者子侄。
值得一提的是朱远。他的父亲是永乐武臣朱谦。朱谦在景泰年间因功被封为抚宁伯,死后被英宗追封为抚宁侯。朱远的兄长朱永承袭了抚宁侯的爵位,并在成化十五(1479年)年因功加封为保国公。 12
朱远是一个非常能干且善于钻营的人。成化十二年(1476年)七月,他还只是一名锦衣卫副千户,在锦衣卫指挥同知朱骥(他也是锦衣卫历史上的重要人物)手下当差,从事缉盗工作。但到了成化十七年(1481年)三月,他却与季成一起,由指挥同知晋为指挥使,同掌镇抚司事。三年后,朱远再晋为都指挥佥事,仍掌北司印信。但他的好运气只持续到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这一年发生了一起奇怪的案件:
因为一件小事,某卫指挥佥事周铎与某卫军人萧兴打了一架。萧兴打不过周铎,晚上回家之后,将自己的侄子萧𬭎杀死,诬陷是周铎所为。经审,周铎被证明是清白的。萧兴担心自己会被问罪,又诱骗侄子偏儿主动承认杀了兄长萧𬭎。结果偏儿被判凌迟处死。周铎的继妻张氏与朱远的妻子是姐妹。张氏性情淫荡,与朱远有奸情。周铎被诬入狱后,张氏将家藏珍宝寄存在朱远家。可是,周铎出狱后,朱远却拒绝交还珍宝。与此同时,周铎已知张氏淫行,将其休掉。张氏因愧生恨,与朱远合谋诬陷周铎。张氏对缉事官校说,萧𬭎确为周铎所杀,周铎买通了证人,才得以免罪。宪宗听闻此事后,命三法司及锦衣卫官员一同审讯。周铎熬不过酷刑,不得已诬服。宪宗查看卷宗时,觉得仍有疑点,周铎的家人此时也击打登闻鼓鸣冤,于是,宪宗又命在朝廷之上会审。司礼监太监奉旨监审,朱远也接受了审问。直到会审的最后一刻,才证实周铎是被诬告。最终,萧兴坐罪,都指挥佥事朱远被免职,缉事官校副千户夏旺、赵恭降职为百户,其他参与缉事的锦衣卫旗校则有的降职,有的被罚。 13
值得注意的是,《明史》所谓北镇抚司“专治诏狱”的说法,可能并不适用于成化之后的所有时期。因为根据明人沈德符的记录,至迟在嘉靖及万历年间,“朝廷有大狱,则不复专任北司”,而是由锦衣卫掌卫事者与东厂太监一起审讯(“惟锦衣帅与厂珰并谳”)。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