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三人
弘治年间,锦衣卫的建制并无变化。孝宗即位之初,宪宗朝留下的锦衣卫管理层,例如锦衣卫掌卫事都指挥使朱骥,指挥使季成、钱通,指挥同知刘纲、孙瓒,署指挥同知刘良,指挥佥事杨纲,镇抚司理刑副千户韩璟等,都供职如故。 18
朱骥于弘治三年(1490年)、钱通及季成于弘治六年(1493年)去世后,孝宗命锦衣卫掌镇抚司事都指挥佥事李珍、带俸指挥使赵监一同管理锦衣卫的事务。 19 王世贞对此二人的评语是,只是规规矩矩地当差而已(“守禄俸而已”)。
牟斌则不同,他是一位光芒四射的人物。李珍受命掌锦衣卫事时,牟斌只是一名千户。他在千户的位置上至少待到弘治十四年十二月, 20 很可能直至弘治末年才晋为执掌北镇抚司的指挥佥事。 21
牟斌博学多才,很有气节,因保全户部郎中(正五品)李梦阳而名留青史。据王世贞记载,李梦阳曾因弹劾寿宁侯而被打入北镇抚司监狱。在狱中,负责理刑的牟斌问他,您既然连寿宁侯都敢弹劾,为何不顺带弹劾其党羽呢?李梦阳回答,因为证据不足。牟斌说,自己有办法剪除寿宁侯的羽翼。最终,寿宁侯为了保全羽翼,不得不请孝宗宽恕李梦阳。
寿宁侯张鹤龄、建昌侯张延龄都是张皇后的亲兄弟,张皇后则是孝宗唯一的妻子。若说孝宗在德政上也有弱点,那么,张皇后应该是他为数不多的死穴之一。对于她的请求,孝宗无不应允。但这似乎并不影响史家对孝宗的评价。明人郑晓夸赞孝宗“清心寡欲”;李维桢则赞叹,只有一位妻子的帝王,只有孝宗一人而已(“一帝一后,独泰陵耳” 22 )。
张皇后的父亲是张峦,张峦的义兄是张岳。张峦的连襟张麒,张岳的从弟张嶙、从侄张伦等人,也都在锦衣卫带俸任职,有的担任指挥使,有的担任指挥佥事。张延龄的岳父是锦衣卫指挥使孙瓒。可见,张家的根基不可谓不深,势力不可谓不大。牟斌却敢保全李梦阳,甚至与李梦阳一起挑战张家,实在是忠勇可嘉。到了正德前期,奸阉刘瑾当道,牟斌依然本色不改,最终为保全言官而入罪,被谪戍边卫。
除了牟斌,弘治年间的锦衣卫,还有两个人值得一提,他们并非高官,但其事迹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锦衣卫。
第一位是锦衣卫军人施义。他应该是一位军器设计及制造大师,造过“偏厢解合车及倒马撒、万全枪、神臂弓、旋风炮等军器”。《明孝宗实录》记载,他曾上本陈述自己的特长,表示愿意建功立业,征讨贼寇。孝宗看了他的奏本后,传旨兵部,命人将他制造的军器送到团营去进行试验。
团营是景泰年间兵部尚书于谦创设的军事组织。为提高军营的战术水平,于谦从京军三大营——五军、三千、神机——抽调了10万精兵,分成10个营操练。各营设都督一名,号头官一名,都指挥两名,把总10名,领队一名,管队200人。又在三位都督中推选一人担任总兵官,同时以太监为监军,再选兵部尚书或都御史一人为提督。英宗复位后取消了团营的形式,到了宪宗朝又恢复了,且扩充到12营,由四武营、四勇营、四威营组成,人事制度上也有了一些变化,例如,掌营者为侯爵,提督者为勋臣。 23
孝宗命兵部检验施义所造军器的时间是弘治十六年(1503年),当时提督团营者为英国公张懋。根据张懋等人的回奏,这些军器似乎只适合平原作战,遇到山溪险隘或深林幽谷的地形,皆难应敌。他们建议让施义回到锦衣卫当差。孝宗的意见是,既然施义能够自制军器,并且一心想征讨贼寇,不可能没有用,令兵部再议。兵部官员回奏称,车战之法不传已久,经提督等官试验,施义所造战车确实无法用于攻战,但施义本人很懂武艺,对兵法也有研究,建议先让工部为他提供一些补助,使其可继续研究;同时提拔他为军官,待到发生战事时,再调他到军前效用。孝宗同意了他们的建议。 24
除此之外,有关施义的记载十分罕见,其最终命运成谜。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中推导出三个初步结论:
其一,有明一代,虽军有军籍,匠有匠籍,且规定了职业世袭制度,但这些制度只能约束普通人,具有一技之长者不在此限。不过,即便对于后者而言,转籍过程亦不简单。
其二,虽然锦衣卫在所有军事机构中有特殊地位,但仍有人不畏艰苦,愿意调到负有作战任务的军队中服役,因为立下军功是最迅速、最有说服力的晋升通道。
其三,在某种程度上,锦衣卫南镇抚司承担了军械研究机构的角色,它必定与工部下属军器局以及内廷的兵仗局、盔甲厂等机构有密切的联系。根据《国榷》的记载,嘉靖年间,南镇抚司又出了一位军械大师,即军匠冯经。冯经设计出的“双矢三矢弩”有一个十分响亮的称号——克敌弩。 25
锦衣卫百户魏铭也是值得一提的人物。弘治十六年(1503年)六月,他上本请求自备鞍马,赴大同前线杀敌。孝宗同意所请。
与施义相同,魏铭之所以甘愿放弃京中相对舒适的工作和生活,请旨赴前线杀敌,并非纯粹为了报国,至少有部分是出于立功目的。
前面提到过锦衣卫官校因“捕盗有功”“出使(西洋)有功”“护驾(迎驾)有功”而升官的例子,却很少提到他们因立下战功而晋升的事例。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例如,永乐元年(1403年)八月,锦衣卫校尉李政因“平内难有功”被擢为本卫指挥使; 26 永乐九年(1411年)十月,锦衣卫指挥佥事李实、何义宗因锡兰山战功被擢为本卫指挥同知; 27 成化年间,锦衣卫署指挥使刘文因军功而晋为锦衣卫署都指挥佥事。 28
在批准魏铭所请同时,孝宗将一道谕旨下发给大同镇守等官,要求他们加意约束魏铭的行为,禁止其假报军功,祸害良民。
按照《明孝宗实录》的编修者李东阳的解释,当时的武官大多贪功冒进,唯恐天下不乱,只要听到边报、边警,就立即千方百计托关系调到前线。到了前线之后,要么掏钱购买首级,假冒军功,要么掠取军士所获首级,谎称是自己所为,甚至有人身不出门而功记于册。这种宿弊已经存在很长时间,孝宗亦十分明白,故戒敕兵部,对那些请求调到前线报效的人,要斟酌其人是否真的可用,不得一概滥许。 29 当然,这番话并非专门针对锦衣卫官校,但这些身份特殊的军人一定涵盖其中。
1 《明宪宗实录》,卷二百九十三。
2 《国榷》,卷四十。
3 《明通鉴》,卷三十五。
4 《明史》,卷三百四。
5 《明孝宗实录》,卷五。
6 《明孝宗实录》,卷九十九。
7 《明通鉴》,卷四十。
8 《明宪宗实录》,卷一百九十。
9 《国榷》,卷四十五。
10 《明史》,卷九十五。
11 《弇州四部稿》,卷七十九。
12 《明孝宗实录》,卷九。
13 《明孝宗实录》,卷十三。
14 综合自《明通鉴》,卷三十八;《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二十。
15 《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二十。
16 《明通鉴》,卷三十九。
17 《明史》,卷九十五。
18 《明孝宗实录》,卷三。
19 《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七。
20 《明孝宗实录》,卷一百八十二。
21 《明武宗实录》,卷二十二。
22 《国榷》,卷四十五。孝宗驾崩后,葬于泰陵。
23 《明史》,卷八十九。
24 《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九十八。
25 《国榷》,卷五十九。
26 《明太宗实录》,卷二十二。
27 《明太宗实录》,卷一百二十。
28 《明宪宗实录》,卷二百九十一。
29 《明孝宗实录》,卷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