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举王佐

    继骆安之后掌锦衣卫事者,是传奇人物王佐。明人王世贞在《锦衣志》一文中提到过他,但语焉不详。必须综合其他史籍,我们才能了解此人的大致情况。通过了解他,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地了解锦衣卫的历史。

    王佐出身不详,籍贯不详。根据《明世宗实录》的记载,正德十二年(1517年),他参加了武举考试,并得了第一名。 33 根据王世贞的记录,王佐得了武举第一名之后,授职锦衣卫千户。

    王佐可能是第一位进入锦衣卫的武状元,但他绝对不是第一位在锦衣卫受到重用的武举。在他之前,锦衣卫指挥佥事郭良及锦衣卫千户刘良都因为中了武举而被授予更多的职权。

    郭良是前面提到过的武定侯郭英(太祖分封的28位侯爵之一)的后人。郭良的爷爷郭珍原本应该承袭武定侯的爵位,但这个爵位被郭珍的堂弟郭玹夺走。郭良之父郭昌最终夺回了爵位。可是,郭良尚年幼之时,郭昌过世了。于是,武定侯的爵位再次被他的叔叔(郭玹之子)夺走。

    至迟在宪宗成化十四年(1478年),郭良进入锦衣卫担任指挥佥事一职。中了武举后,他受命掌理卫事。弘治年间,应郭良之母所请,孝宗将武定侯的爵位还给了郭良,并命其执掌右军都督府。正德二年(1507年)六月,郭良去世。

    刘良乃军人世家出身,因立下军功而授职武成卫百户,累升至正千户。天顺六年(1462年),他通过了武举考试,被擢为署指挥同知。成化年间,在兵部的推荐下,他调入锦衣卫管事,主要职责是提督官校巡捕盗贼。弘治十年(1497年),他晋为锦衣卫指挥使,同年卒于任上。《明孝宗实录》对他的评价是:“良善论议,颇通文艺,自致通显,亦无忮刻,故能保其终云。” 34

    王佐参加武举考试时的监考官之一,是前文提到过的许泰。《明武宗实录》有载,正德十二年(1517年)四月,团营西官厅都督江彬、许泰和新宁伯谭佑等人受命监试武举。 35

    许泰也是一位武状元,他参加武举考试的时间是成化十七年(1481年)。根据兵部的记录,许泰的考试成绩答策俱优,骑射、步射一共中靶六箭以上。 36 许泰的父亲是羽林左卫带俸署都指挥使许宁。

    在继续下面的内容之前,有必要对明朝的武举制度略做交代。早在吴元年(1367年),太祖即提出了开武科的想法,可是,直到差不多100年之后,武举制度才初步确立起来。

    吴元年正月初三,吴王朱元璋下令开设文武科,选拔人才;并提出,武科考试,要首重谋略,武艺次之,俱求实效,不尚虚文。 37 3年后,即洪武三年(1370年),太祖下诏:“自今年八月开始,文武官员,无论内廷外廷,皆由科举而进。”并规定考试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考试分三场:第一场考经题一道,四书题一道;第二场考论题一道;第三场考策题一道。第二个阶段考骑、射、书、算、律等五个项目。不过,这里所谓的“科举”,其实只是乡试而已。直到洪武四年(1371年)二月,才开设了会试科。但是,无论是乡试,还是会试,都没有单独设立武科。

    根据《明会要》的记录,洪武二十年(1387年)七月,礼部请立武学,令武臣子弟在各省应试,定武举三年一考,会举六年一试。但这个提议“寻罢不行”。 38 《明太祖实录》的记载则是,太祖根本没有批准礼部的建议;他的理由是,建武学,用武举,刻意将文武分为两科的做法,是看不起天下人才,以为天下没有全才。 39

    直至天顺八年(1464年)十月,宪宗登基9个月后,才创设“武举法”。此“武举法”出自太仆寺少卿李侃在一个月前提出的建议, 40 兵部做了一些修正。根据这项制度,凡天下贡举,谙晓武艺之人,皆有资格参加武举考试。 41 武举考试主考官是兵部官员与京营总兵官。考场有两处,其一是总兵官的帅府,考策略;其二是教场,考骑射。只有答对策题两道,骑射中靶两箭以上,步射中靶一箭以上者,方能得中武举。若能答对策题两道,骑射中靶四箭以上,步射中靶两箭以上,已有官职者,官升两级;出身旗军舍余者, 42 授职六品见习所镇抚;百姓出身者,授职卫经历(从七品),月俸大米三石。若能答对策题两道,骑射中靶两箭以上,步射中靶一箭以上,已有官职者,官升一级;出身旗军舍余者,授职冠带、总旗;百姓出身者,授职见习卫知事(从九品),月俸大米两石。“武举法”还规定,武举全都要送至京营锻炼,由总兵官指定的把总统领调派,若在日后实战中运筹得当,奋勇克敌,建立功勋,经总兵官核实,可以升职。 43 此外,还有一条:官职在指挥使以下的武官,其子弟皆要入学深造。

    14年后,即成化十四年(1478年)五月前后,在太监汪直的授意下,锦衣卫副千户吴绶起草了“武举法”的细则上呈宪宗。宪宗命兵部立即讨论。兵部尚书余子俊、英国公张懋会同文武大臣暨科道官进行讨论的结果,是“武举科条”的推出。其主要内容有三:

    其一,选武臣嫡子进入儒学读书、习射。

    其二,确定考试的时间及内容:乡试定在九月,会试定为三月;首场考骑射,次场考论题,末场考策题。殿试定在四月初一。 44

    其三,参照进士科的做法,确定了“赐武举及第、出身”等程序。

    但宪宗没有立即实施“武举科条”,而是命兵部行文天下,待各地教养数年,有了成效后,由巡按、提学等官奏报详情,再做处置。 45

    孝宗弘治年间,“武举法”细则再次得到修正。弘治六年(1493年)规定,武举六年一试,先考策略,后考骑射,策略不中者,即被淘汰。弘治十七年(1504年)又改为三年一试,并确定了出榜赐宴的程序。

    或许是借鉴了边军的经验,并得到江彬的推动,到了武宗正德十四年(1519年),武艺考试的标准更加具体了:首试骑射,距靶35步(古人以举足一次为“跬”,两次为“步”,故一步约为1.5米);次场步射,距靶80步;三场考策题一道。考试的时间也固定下来了:逢子、午、卯、酉年开乡试(仍是三年一试)。正德十四年是己卯年。

    嘉靖年间,“武举法”进一步细化:逢子、午、卯、酉年的十月举行乡试;乡试次年的四月举行会试;无论是乡试,还是会试,3场考试的时间都定在考试当月的初九、十二、十五日。武举名额的分配制度也有了一个大概:若选拔10人,则6人来自边疆,4人来自腹地。

    至于武举殿试,是到了崇祯四年(1631年)才有的事。 46 也就是说,前面提到过的武举,包括本书第一章提到的李若琏,都没有参加过殿试。

    再回到王佐的故事。

    根据王世贞的记录,正德十二年(1517年),王佐得了武举第一名后,授职锦衣卫千户,累升督漕参将。 47 而据《明武宗实录》记载,正德十二年六月,王佐已作为署都指挥使“把总江西南昌等卫运粮”。 48 从其肩负的“把总运粮”的职能上看,王佐更像是隶属“总督漕运总兵官”而非锦衣卫。 49 《明世宗实录》也说,王佐中了武举后,因剿灭流贼有功,被擢为都指挥佥事,历任漕运参将、锦衣卫佥书之职,后来执掌锦衣卫。也就是说,他并非像王世贞所说的,夺得武状元之后,直接进入锦衣卫担任千户一职。

    正是在江西工作期间,王佐与王阳明有了交情。王阳明是宋明心学的集大成者,他被认为是明朝最负盛名的思想家,有人甚至将他与孔子、孟子、朱熹相提并论。他还是著名的军事家,最为人所知的功绩,是前文提到过平定宁王朱宸濠之乱。不过,正德十二年时,45岁的他还只是巡抚南赣汀漳等处地方左佥都御史(正四品)。

    明人田汝成在《炎徼纪闻》一书中提到,王阳明十分欣赏王佐。 50 由于王阳明以品性高洁、智慧如海著称,我们可以推断王佐在思想品性及军事战略上一定颇有值得称道之处。在王世贞的笔下,王佐确实是这样的人:“王佐为人诚谨自守,有志气,怀节操,精骑射,善公文,发表议论时总爱援引古人大义。”

    根据《明武宗实录》的记载,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王佐晋为“协同督运参将”。 51 两年后的七月,即世宗即位3个月后,鞑靼小王子犯边,他作为右参将分守大同中路。 52 5个月后,边事已平,又调回原处任职。

    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王佐调入锦衣卫署,以千户之职都指挥使,提督巡捕事务。 53 因缉捕有功,他很快晋为指挥佥事。嘉靖四年正月,又晋为指挥同知。 54 嘉靖九年骆安降职后,王佐奉旨执掌锦衣卫印信,提督官校办事。 55

    对于王佐执掌锦衣卫期间的表现,《明世宗实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屡鞫告讦,不诡不激,平反甚多。” 56 其中,御史陈让、遂安伯陈鏸等人被诬告一事值得一提。这个案件与世宗厌恶的张太后(孝宗张皇后)有关。

    张太后的两个兄弟,即建昌侯张延龄及昌国公张鹤龄,前文已有提及。兄弟二人仗着是皇亲国戚,常常横行乡里,纵容家奴强夺百姓田庐,还经常受贿帮人脱罪,声名狼藉,臭名昭著。孝宗及武宗顾及张后的颜面,对他们百般容忍。 57 世宗则不同。由于张太后在“大礼”问题上总是刁难自己,因此,当张氏兄弟被人告发犯有“不轨”“违制”“杀人”的罪行时,世宗没有网开一面,而是顺水推舟。案件始末大致如下:

    张延龄有一个家奴名叫曹鼎。正德十年(1515年),曹鼎之父曹祖曾告发曹鼎与张延龄图谋不轨,结果被武宗打入监狱,饮药自尽。再后来,一个名叫司聪的武官,因为欠了张延龄五百金,经常被索债,迫于无奈,以曹祖之事相挟。张延龄指使手下将他杀死,又命司聪之子司升毁尸灭迹,以此抵消其家所欠债务。司升一直忍气吞声。嘉靖十二年(1533年)九月,司升以前事状告张延龄。事下刑部。张延龄及诸家奴被逮受审。经查,张延龄擅买违制田宅及杖杀僧、婢、司聪等事证据确凿,有关谋逆的指控则缺乏证据支持。刑部尚书聂贤等将狱词上呈世宗,请圣裁。世宗不悦,说:“所谓谋逆,只论谋与不谋,怎能以是否实行来定罪呢?”他斥责聂贤徇私党比,背义欺罔,令其“戴罪”(被判了罪的官员仍留职任用),会同法司及锦衣卫镇抚司秉公审案。最终,张延龄被关进刑部大牢,判了死刑。张鹤龄则被革去爵位,降为南京锦衣卫指挥同知,带俸闲住。但张延龄并没立即被处死,而是一直被关在狱中。3年后,刘东山再告张延龄不轨事,上百人被株连。次年,班期、于云鹤等人又告张氏兄弟利用旁门左道诅咒世宗,词连张太后。张鹤龄被逮,病死狱中。嘉靖十七年(1538年)正月,因犯下弑父之罪而流亡的刘东山被御史陈让捕获。于是,刘东山又诬告陈让及遂安伯陈鏸等数十人。世宗命锦衣卫穷治。审理此案的正是都指挥使王佐。经审,真相大白。陈让、陈鏸无罪释放,刘东山被判枷号3个月,满日即发配边疆充军。张延龄继续被关在狱中,张太后去世后被处斩。 58

    结案次月,王佐去世。世宗下诏,追赠后军都督府右都督之衔,按照右都督的待遇,御赐祭葬如例。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