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的选择

    熹宗驾崩于天启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时年22岁。3日后,光宗第五子、17岁的信王朱由检即位,是为思宗,又称毅宗,或庄烈帝。

    熹宗以昏庸无道著称,但他对这位比自己小5岁的异母兄弟却比较照顾。即位两年后,他就将这位13岁的弟弟封为信王,将后者已经去世8年的母亲刘选侍(据说是被光宗虐待至死)追封为贞静贤妃。熹宗弥留之际,又比较稳妥地将皇位传给了这位唯一在世的兄弟。

    思宗比他的皇兄勤勉得多,据说每天工作14个小时以上,可惜童年的生长环境(万历后期及天启年间不断上演的宫廷斗争)让他养成了过分多疑的性格。正应了明朝开国功臣刘基的名言:“多疑之人其心离,其败也以扰。” 25

    刘基这句话,既是对以往历史人物成败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未来历史人物的善意提醒。它可能并非是对太祖的暗讽,因为他将这句话记录在《郁离子》一书中时,朱元璋还没有夺取天下,还在“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的创业时期。但立国之后,太祖确实也患了多疑症,无论是杀功臣为子嗣除隐患也好,还是用重典治天下也罢,都是他开给自己的药方。

    与太祖的情形相似,思宗的多疑在很多时候并非无端。无论是贴上党争标签(这个标签掩盖了参与者追逐私利的动机)的官员们的互讦、言官的弹劾,还是来自厂卫的侦缉报告,通过各种方式或各种渠道掌握的信息,都足以毁掉他对朝臣的信任。但是,他的多疑似乎不太合乎时宜:太祖立国之初,人心思安,国力日盛,北元势衰;思宗朝的情形则相反,内乱频频,国力衰微,建虏势张。在内忧外患的背景下,多疑的性格使他无力解决党争之患。

    这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崇祯年间政治斗争的激烈程度:思宗在位17年间,先后有50多位大学士粉墨登场,首辅人数达到9人。

    这一政治现实让思宗十分无奈。崇祯十四年(1641年)二月,思宗抱怨:“朕自御极以来,事无大小,皆亲自裁决,是以积劳成疾,诸症交侵。” 26 “事无大小,皆亲自裁决”,区区9字,似乎足以让后人理解明朝国运终结在崇祯朝的原因。我们至少可以从中推出4种可能性:其一,朝臣可用,且思宗知其可用,疑之,不让其为己分忧;其二,朝臣可用,而思宗不知其可用,闲散之,无法让其为己分忧;其三,朝臣可用,无心为君分忧;其四,朝臣不可用,无力为思宗分忧。无论是何种可能性,结论只有一个,即军政机构效率低下。

    思宗在抱怨“事无大小,皆亲自裁决”时可能想不到,未来的情况会变得更加严重:崇祯十四年至十七年,首辅有3位,内阁大学士则几乎每年一全换。

    事实上,让思宗备受困扰的这种局面,在某种程度上是他本人亲手促成的,尽管他的动机似乎并无太大不妥。

    始于万历中晚期的党争之所以没有因为魏忠贤的伏诛与大批阉党成员的削籍而画上句号,是因为东林党的势力空前膨胀,迫使思宗基于权力均衡的需要,不得不支持礼部尚书温体仁与礼部侍郎周延儒(这两位未来的内阁首辅都被载入《明史·奸臣列传》)的意见,在崇祯元年十一月免去了原本有望入阁的东林党领袖、礼部侍郎钱谦益的职务,并将他削籍,以彻底结束钱谦益的政治生命。 27

    思宗本想借此培植一股或者几股可以制衡东林党的势力,免得东林党独大、受其掣肘,其用心不可谓不深,用药不可谓不猛,但他的才华到此止步。他非但没有摆脱随之而来的副作用,相反,他本人也成为副作用的一部分。

    确切地说,思宗非但没能解决党争之患,他本人还有意无意地卷入到党争漩涡之中,以致党争之祸愈演愈烈,一直持续到明朝结束。他或许确实称得上克勤克俭、无怠无荒,但他同时也确实缺乏识人之智、用人之明,缺乏足以平息党争、团结朝野、解决内乱、抵御外敌的魄力与能力。

    面对大大小小官员们的贪污腐败以及横行无忌,他无力回天,唯有焦急怨恨而已。崇祯十四年二月十八日发布的一份诏谕表达了他的愤怒之情:

    时事多艰……灾黎困穷已极……况今畿内山东、河南等处,流土猖獗,兵民戕杀,几无宁日,甚至人人相食,朝不保暮。如此情形,深堪闵恻。又胡氛未息,议调多兵,势必措饷。然催征原非得已,唯恨贪官奸吏借此作弊,朘削有限之民力,其苦何堪?至于倚上凌下,民受冤抑,无所控诉。或官吏行酷,暗害民生。或谳狱不平,奸良颠倒。或绅衿土豪,骄横侵霸。或藩王宗室,暴虐恣睢。或勋戚及内外官,不实修职业,唯营己私。或蒙蔽隐徇,朋庇作奸,罔念军国之重。种种情弊,有一于此,皆足仰干天和。 28

    他对朝臣的猜忌、不满甚至怨恨,一直持续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3年之后,京师城陷,思宗留下“皆诸臣误朕”的遗言之后,以身殉国。

    正因为思宗对诸臣不信任,或者反过来说,正因为诸臣不值得信任,宦官势力在崇祯年间极度膨胀。

    翰林院检讨杨士聪提供的数据是,自神宗朝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至四十八年(1620年)长达20年的时间里,宫里没有增选过宦官;熹宗朝只选过一次宦官;可是,思宗在位的17年里,却选了3次宦官,使宫中人口增加了1万人左右,月粮消耗增加3.2万石,靴料用银竟然增加5万两。 29

    正因为思宗对法司不满,对诸臣怨恨,锦衣卫与东厂继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为这两个机构可以帮他迅速处理问题,甚至可以帮他泄私愤。正如清初人邵廷寀所言,锦衣卫、东厂、西厂都是“诏狱”,它们是天子在三法司之外设置的“私狱”。 30 天子利用“私狱”泄私愤,顺理成章。崇祯十五年(1642年)十一月前后,思宗也曾暗示过这一点。

    当时,两位官员(即姜埰与熊开元,后文将会提到他们)因为触怒思宗而被打入诏狱,都御史刘宗周在圣驾前为他们求情,并提出“有罪应交付法司审问,动用诏狱有伤国体”的意见。思宗大怒,说:“三法司与锦衣卫都是刑官,哪里有什么公私之分?……碰到贪赃坏法、欺君罔上的案件,锦衣卫难道要不闻不问吗?”(法司锦衣皆刑官,何公何私?……有如贪赃坏法,欺君罔上,皆不可问乎?) 31

    对于厂卫的危害,思宗并非不清楚,因为言官一定会向他汇报厂卫的劣行。

    崇祯四年(1431年)五月,给事中徐国荣在一份奏本中提醒思宗,在厂卫诸多官校中,能够不欺瞒皇上的,大概只有执掌厂卫的大臣。可是,执掌厂卫的大臣不得不寄耳目于旗校、挡头、番役等下级军校,下级军校又不得不寄耳目于市井无赖,而这些人很少有忠肝义胆、见利而不忘义的。更何况,当时的情况是,厂卫有权监督缉拿别人,别人却无权监督缉拿厂卫,若厂卫的人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却没人敢管他们,他们怎么可能不为所欲为呢?

    徐国荣还举例,荼毒百姓与无辜官吏的,除了真正的厂卫辑事旗校,还有冒充厂卫旗校的奸棍恶少,这帮人敲诈勒索、无恶不作。例如来京城贩卖丝绸的商人刘文斗,以及铺户罗绍所、李思怀等10余户商家,被冒充厂卫的混混赵瞎子等人敲诈白银2000多两。还有那些散布在各个衙门、冒充密探的混混,他们为了勒索钱财而刻意留意官吏的隐私,官吏往往不得不偷偷给他们“封口费”,久而久之,竟然相沿为例。 32

    思宗也曾告诫锦衣卫掌事者要约束手下。

    崇祯十一年(1438年),天呈异象,火星逆度,两次为灾。六月,思宗告诫锦衣卫提督东司房吴孟明,缉访不轨、机密大事时,务必要掌握真凭实据,决不可疏忽大意、偏听偏信,决不许径自拿人、动用私刑;若是误害善良、饰虚为实、偏执到底、护短遂非、轻视人命,破了当官的戒条,有违天地之和,将“自损阴功”。 33

    可叹的是,思宗一方面担心刑狱不公引起天怒,对厂卫旗校及番役徇私枉法、诬陷官民的做法深恶痛绝,要求他们秉公查质、据实参奏;另一方面,他本人多疑如故,诏狱频频,以致呼冤者比比皆是。

    疑朝臣,信宦官;轻法司,重诏狱。这是思宗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