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V章 罗马共和国的权力机构和主要官职 罗马共和国的权力机构主要指立法机构。虽然罗马共和国不像现代西方国家那样采用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政治机制,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明确分开,但是至少罗马共和国的立法权和行政权还是明确区分的。立法权分属不同的权力机构,行政权则掌握在执政官和其他行政官员手中。罗马的权力机构非常复杂,多有变更,大体上可以分为库里亚大会、百人团大会、特里布斯大会以及元老院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