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II节 罗马人的同盟者
“拉丁同盟”与“罗马同盟”
罗马在不间断的对外扩张过程中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以自己为首的拉丁同盟在组织形式上比较松散,一旦面临大敌入侵,很容易分崩瓦解。在王政初期,罗马原本只是拉丁同盟中的一个成员,后来在图鲁斯国王的扩张中打败了阿尔巴人,从此以后罗马就成为拉丁同盟的盟主。随着罗马的不断扩张,很多拉丁族裔纷纷加入拉丁同盟的阵营当中。当时的拉丁同盟就是所有成员共同结成一种盟友关系,罗马在其中充当盟主角色,即拉丁同盟名义上的领导者,地位稍高于其他的同盟成员,但是并不能制约盟国的行为。每当罗马人对外发动战争,罗马军队和拉丁同盟的军队就各占一半,但是军队统帅始终由罗马人来担任,而战利品的分配是完全平等的。这种同盟关系在组织形式上比较松散,一旦面临大敌威胁,就很容易瓦解。比如当年高卢人入侵罗马的时候,一些拉丁同盟的成员就背叛了罗马;在罗马人与萨莫奈人对峙时,一些拉丁同盟的成员甚至与萨莫奈人结盟,共同对付罗马人,借机摆脱罗马人的控制。
面对纷纷背叛的盟友,罗马人在公元前338年,在和萨莫奈人进行战斗的时候解散了拉丁同盟,然后建了一个全新的联盟,即“罗马同盟”。这个同盟极大地加强了罗马人对盟国的控制力,联盟条约明确规定,加盟国只许与罗马缔约,不许彼此缔约;如果加盟国之间发生了纠纷,必须由罗马来进行仲裁解决。这样一来,罗马同盟和拉丁同盟的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拉丁同盟是一个相对比较平等的同盟,而罗马同盟却使同盟成员沦为罗马的附属国,一切同盟国都必须按照罗马的统一规范和协调来行事,彼此之间不得擅自进行宣战、媾和以及其他外交活动。这些强制性的规范是罗马人通过武力征服而强加于联盟各成员的。
自从罗马同盟建立以后,罗马在对外战争中很少再出现被同盟成员背叛的情况,事实上,罗马同盟构成了公元前4世纪以后迅猛崛起的罗马帝国的重要根基。罗马人在完成意大利的统一之前,对意大利半岛上的不同族群都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无论是拉丁民族,还是伊特鲁里亚人、伏尔西人、萨莫奈人等,一旦被罗马人征服,往往就会被纳入罗马同盟的范围内。比如萨莫奈人曾经是罗马人的劲敌,还让罗马人遭受了“考狄乌姆峡谷之辱”,但是罗马人征服了萨莫奈人之后,非常慷慨地把萨莫奈人纳入罗马同盟中,把同盟者的权利赋予该民族。罗马人承认联盟成员的自治权利,平时也不向其人民征税,对于联盟成员的唯一要求就是,一旦罗马人再与其他民族打仗,联盟成员必须为罗马人提供一定的军队支持(当然也可以享受战利品的公平分配)。罗马人这样对待联盟成员的目的,就是让这些族群与罗马人并肩战斗,同仇敌忾,在战火的考验中逐渐融合,从而推动罗马共和国的实力不断壮大。而且罗马人非常注重信义,恪守承诺,赏罚分明,对守誓者肝胆相照,对背叛者虽远必诛,因此赢得了联盟成员的尊重和诚服。正是在罗马同盟的框架支撑下,罗马人开始不断地开疆拓土、攻城略地,很快就完成了意大利半岛的统一。
在罗马同盟的壮大过程中,罗马人在各方面都表现出领导者的风范,罗马同盟也不再像拉丁同盟那么松散,而是要求所有的联盟成员都必须唯罗马马首是瞻,一切对外行动都必须处于罗马人的统一领导之下。从加盟者的关系来看,罗马同盟正在潜移默化地向着罗马帝国的方向发展。随着罗马版图的不断扩大,罗马同盟的加盟者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五种类型,这五类成员所享受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也各不相同。
第一类就是罗马共和国本身。虽然罗马是盟主,但是它也是罗马同盟中的一个国家。罗马共和国的自由民可以享受完全的罗马公民权,这些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等经济权利、投票选举等政治权利,以及移居权、通婚权等基本权利。
第二类是原拉丁同盟中的加盟国。拉丁同盟中的那些成员都属于罗马周边的拉丁族裔,他们与罗马人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大家有着共同的语言、宗教和习俗。虽然后来拉丁同盟解散了,但是许多拉丁族裔已经相互融合,血浓于水。因此,原拉丁同盟的加盟国在罗马同盟中可以享受和罗马本国人民基本一样的待遇,在财产所有、移居、通婚等方面享有同等的罗马公民权,也和罗马人一样承担着服兵役和纳税的义务。唯一的差别就是他们不能参与罗马的公民大会,不享有罗马公民的政治权利。
第三类是罗马的殖民地。殖民地是罗马人在对外扩张的过程中,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开辟建立的政治要塞。虽然这些政治要塞并没有太多的原住民,但是自然环境却很适合人类的生存,于是罗马便动员一些土地贫瘠或者失去土地的罗马穷人到这些地方去开垦殖业。由于这些移民本来就是罗马公民,只不过现在他们来到了罗马以外的地方生活,所以殖民地的人们可以享有完全的罗马公民权,并且须承担相应的义务。罗马的殖民地与近代意义上的殖民地不一样,它并不是在一个外来民族征服了当地人民之后形成的,而是罗马人有计划地迁移到一块新开拓的处女地去另建的家园。因此,与其称它为“殖民地”,不如叫它“移民点”,它与近代宗主国治下的殖民地有着本质上的差别。
第四类是自治城市。自治城市就是被罗马人征服了的一些城市(如坎帕尼亚地区的一些独立城市),罗马人慷慨地承认当地人民的自治权利,并且给予他们与罗马公民通婚以及在罗马获得动产的权利,但是他们却没有罗马公民的政治权利,不能参与罗马的公民大会,也不能担任罗马的官职。
第五类是同盟国。这些同盟国就是罗马人在稍晚的扩张过程中征服的那些族群,例如萨莫奈人,他们并不属于拉丁族裔,有着与罗马人不同的语言、宗教、风俗习惯等,但是他们同样也生活在意大利半岛,属于广义的意大利人。罗马人在把他们纳入联盟之后,给予他们自治的权利,但是他们却不享有任何形式的罗马公民权。罗马对这些同盟国的唯一要求就是,在必要的时候为罗马人提供一定的兵力。
对于意大利境内相继被征服的各个族群,罗马人并非使其人民沦为奴隶,而是慷慨地与这些族群结成盟国。这样做是非常明智的,也是罗马共和国可以不断壮大的重要原因。古代战争通常都是很残酷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奴,早先的希腊城邦(如斯巴达)一旦征服了一个地方,就会使原住民沦为奴隶。但是罗马人却友好地与被征服者结盟,将其纳入以罗马为首的军事联盟中,逐渐在携手并进的过程中将其同化,这正是罗马共和国能够蓬勃发展,从弹丸之地扩展为超级大国的重要诀窍。
当然,虽然罗马同盟的实力在不断增长,但罗马军队的核心或主力始终还是罗马公民,同盟国参战者充其量只是协同军,在战争中发挥辅助作用而已。罗马军团的士兵都是子弟兵,他们是在为自己的国家和利益打仗;而同盟国派出的军队仅仅是出于某种同盟义务,虽然在战场上的表现也不失忠诚勇敢,但是毕竟不会像罗马军团那样全心全意地投入战斗。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罗马共和国的对外扩张主要还是依靠罗马子弟兵的浴血奋战而实现的。
后来,当罗马人扩张到意大利以外的地区之后,他们就开始在海外殖民地设立一些行省。此时,罗马制下的不同地区的背景情况彼此相异,其人民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互不相同。随着版图的扩大,罗马社会的人际关系变得极其复杂:既有罗马公民和奴隶,又有非公民的自由人,还有一些臣服于罗马的附属国的二等公民。在这样的情况下,罗马人就针对不同的地区和族群,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了各种法律和制度。在此过程中,罗马法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和丰富,逐渐形成了两套彼此补充、相得益彰的法律。第一套法律是针对拥有完全公民权的罗马公民而制定的“公民法”,这套法律的适用范围也随着罗马版图的不断延展、公民人数的持续增加而扩大。到了公元前1世纪初,随着罗马人跨出意大利、走向地中海,所有的意大利自由人基本上都获得了完全的罗马公民权。“公民法”明确规定了“法无例外”(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但是这里的“法律平等”只是对那些拥有完全公民权的罗马公民而言的。第二套法律则是专门针对被罗马人征服的各海外行省和附属国的人民而制定的万民法,比如意大利以外的希腊、西班牙、北非、叙利亚等,这些地区的人民不享有罗马公民权或者完全的罗马公民权,但是他们也享有一定的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并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万民法就是根据不同族群之间的利益关系和权利义务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条文,具有包罗万象的丰富内容和因地制宜的适用特点,罗马人以此来治理意大利之外的非公民自由人之间,以及非公民和罗马公民之间的法权关系。相比仅仅适用于意大利境内人民的“公民法”,更具有国际意义的“万民法”的内容更加广泛丰富,它逐渐发展成为罗马法的主体。
罗马的中部崛起
从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前3世纪初的二百多年间,罗马人首先征服了萨宾、伊特鲁里亚、翁布里亚、伏尔西亚等意大利中北部地区,然后将高卢人赶到波河以北,紧接着又在南边打败了萨莫奈人,吞并了坎帕尼亚、阿普利亚、卢卡尼亚等中南部地区。此时的罗马人已经控制了从北方的波河到南方坎帕尼亚之间的所有地方,下一步就要向意大利半岛最南端的大希腊地区扩张了。
此时,罗马人已经取代伊特鲁里亚人开始面对地中海世界的两个劲敌:一个是掌握着东地中海霸权,并且极力向西地中海渗透的希腊人,他们在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岛建立了诸多城邦,即大希腊的诸城邦;另一个就是位于地中海南岸的迦太基人。
从地理环境上来看,罗马人想要与地中海南岸的迦太基人一较高下,首先就得征服希腊人在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岛东南沿岸建立的城邦,例如意大利本土的塔兰托和那不勒斯,西西里岛东部的墨西拿和南部的叙拉古等。这些城邦不但商业发达、文化繁盛,而且背后还有东地中海的希腊本土城邦的大力支持。罗马人要想走向广阔的地中海,首先必须吞并大希腊的这些城邦,将其作为通往西地中海的桥头堡和战略跳板。所以罗马人在完成了意大利中部的统一以后,便将矛头指向了意大利南部的大希腊地区。
当时希腊人在意大利半岛的“靴底”建立了一个重要的商业城邦塔兰托,它也是一个天然良港;后来又在塔兰托东边的“靴跟”上建了另一个海港城市布林迪西。从布林迪西乘船出发,渡过亚得里亚海就到达了希腊北部的伊庇鲁斯地区(今阿尔巴尼亚)。在公元前3世纪上半叶之前,罗马人不仅从来没有与希腊人发生过冲突,而且非常仰慕希腊人,灿烂辉煌的希腊文化令罗马人自惭形秽。但是当罗马人开始觊觎繁荣昌盛的意大利南部地区和西西里岛时,追功逐利的民族秉性就促使他们不得不与文化偶像希腊人决一雌雄。当大希腊地区的塔兰托等城邦受到罗马人的威胁时,它们只能向希腊本土的伊庇鲁斯寻求援助,而伊庇鲁斯此时恰好出现了一位雄心勃勃的统治者皮洛士,他自称是继亚历山大以来最伟大的战略家。应塔兰托人的请求,公元前280年皮洛士亲自率军进入意大利保护大希腊的城邦。于是,罗马人就与希腊人发生了第一次正面冲突,美轮美奂的希腊世界很快就要面对如狼似虎的罗马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