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件审判九步法的审判管理价值
法院管理工作具有双重性,它既有一般国家机关普遍具有的队伍管理和行政管理的特点,又兼具对审判工作专业化管理的特点。应当引起重视的是,我国的审判管理起步较晚,科学化、专业化程度尚不能与实践需求相匹配。实践中,符合审判工作运行规律的管理思路、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还存在一定欠缺。加强审判思路与审判方法研究,在法院内部推行科学、合理、高效的审判思路管理方法,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审判思路管理是审判管理的关键
审判管理,主要包括审判价值观管理、审判绩效管理和审判方法管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审判价值观管理是审判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它决定了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基本政治方向。审判价值观不是可有可无的摆设,它必须贯穿于审判管理工作的始终,并通过审判绩效得以体现。司法为民能否最终实现,依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推广以及此种推广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
(2)审判绩效是审判管理能否实现核心价值观的基本标志。价值观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概念,而审判绩效则属意识形态的物质外化,二者统一于审判管理工作。任何价值观最终都必须通过一定的结果表现出来。没有绩效,审判价值观就无从实现,没有绩效的审判管理是失败的管理。
(3)审判方法是价值观转化为审判绩效的基本保证。审判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认知规律和诉讼规律,决定了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决定了当事人能否充分行使自己的诉权,更决定了法院与当事人、法院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流机制能否顺畅。科学的审判方法能确保案件审理程序的规范、流畅、高效,是提高审判绩效的基本保证,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创新审判管理方法、确保廉洁公正司法的坚实基础。
(二)审判思路管理是审判方法管理的核心
审判必须依循一定的思路进行。基本审判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符合认知规律和诉讼规律,决定了当事人能否顺利地展开自己的诉权,决定了法院能否按照一定规律增进审判之质量、效率和效果,也决定了法院与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能否顺畅。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类社会矛盾凸显,其中相当一部分以诉讼的形式向人民法院集聚,法院和法官面临空前巨大的办案压力。当前通行的审判思路,特别是民事案件审判思路存在根本性的缺陷。注23审判思路的不正确、不妥当、不清晰、不统一,对案件审判质量、司法的权威性造成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一些个案判决引发的争议甚至遭受的质疑,已成为制约法院工作的瓶颈。因此,对审判方法的研究、推广和引导,是深化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加强审判思路的研究,以法院管理工作推动正确审判思路的树立及推广,是提高司法能力,确保司法裁判公正、高效、权威的必然要求。
(三)要件审判九步法是审判思路管理的有效路径
1.九步法是规范出发型审判方法的具体化
与英美法系国家事实出发型审判方法不同,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裁判主要从成文法出发,属于规范出发型审判方法,以演绎推理为主,严格遵循三段论的论证方式。法学方法论中把这一方法称为Subsumtion(涵摄或归入)注24,即以法律规范(T)为大前提,以要件事实(S)为小前提,以法律效果的产生与否(R)为结论。特定的案件事实,必须该当于法律规范所包含的所有要件特征,始能发生该法律规范所定的法律效果。其论证过程的逻辑结构如下注25:
TR (符合构成要件T即产生法律效果R)
S = T (特定的案件事实S符合构成要件T)
SR (特定的案件事实S产生法律效果R)
作为成文法国家,这一论证过程也是我国在构建审判方法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原则。但涵摄法(归入法)是高度抽象化的审判思路,只能作为论证的起点,无法对案件的审理提供更多具体的指导。要件审判九步法在吸收其他合理元素的基础上,把其分解成九个明确具体的步骤,完善了涵摄过程的基本架构,是规范出发型审判方法的具体化。
2.九步法符合我们法官队伍素质的基本现状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和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法院和法官面临巨大的办案压力,这要求法官具有较强的个案管理能力,其中,办案方法的可操作性即是个案管理能力的重中之重。
个案管理能力主要体现为微观层面的个案操作,而办案方法则是统领个案管理的宏观技术系统。在实践中,个案管理的主要工作流程是:
上述事务的管理,在案件数量少或人力资源供给充分的情况下,是比较容易完成的。但是当法官的工作量接近或处于饱和状态、工作效率要求极高的情况下,管理的问题(效率管理和质量管理)就显得极为重要了。这种情况下,不允许法官过多进行重复劳动或无效劳动。而审判思路混乱极易导致重复劳动和无效劳动,后者往往引起效率问题和质量问题,甚至引发矛盾激化。审判思路清晰的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及办案效果较高,且投诉率常居于较低状态。这也即法官需要科学合理的审判方法之原因及目的所在。但实际状况是,多数法官会“先易后难”,即将易结之案优先处理,难案、老案积压成堆。尽管这不影响法官的表面结案绩效数据,但对于老案、难案的当事人来说,这会使他们对司法公信力、权威性失去信心。因此,我国法官队伍的现状要求提高法官的案件管理能力及引进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
近年来,随着多层次在职教育培训在全国法院系统的广泛开展、司法资格统一考试的推行和高学历法学院毕业生的招收录用,法官群体的职业素质得到大幅度提升。与此同时,各地法院涌现出很多优秀法官,他们的工作方法、办案经验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推广,但还缺乏必要的理论提升和系统化研究,指导作用和示范效应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有立足于审判思路管理的高度,对好的审判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才能具备更强大的生命力。
九步法把抽象的审判思路分解成具体的工作步骤,更方便法官理解和掌握。当然,作为一个法律思维、法律方法与法律知识、立法规定、法学理论的串联体系,这要求法官具备一定的基本素质。但九步法不是纯粹的抽象理论探讨,不是标新立异的学术命题,而是一个建立在法官应有知识体系基础之上、用于日常工作的审判方法。随着当前法官素质的大幅度提升,应当说,任何一位合格的法官都可以通过一定的培训而熟练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