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件审判九步法的诉讼公正价值

确保诉讼公正,必须有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正确的审判思路与审判方法,是确保诉讼公正不可或缺的因素。以审判思路保证审判公正要求法官围绕当事人诉讼请求、诉讼主张、法官的法律推理、证明过程及审理结果等要素来展开。要件审判九步法在这几个方面都有其优势。

(一)有利于理清当事人的权利请求及诉讼主张

按照辩论主义三原则,当事人的诉讼主张构成了法院审理及判决的基础。注26诉讼活动主要以当事人的权利请求及诉讼主张为出发点。当事人权利请求是否正确、是否与法律规定或法律要件相符,是诉讼开始时必须解决的问题。否则,很有可能出现讼累或当事人因诉讼常识缺乏而引起的权利丧失后果。要件审判九步法首先解决的就是固定或理清当事人的诉讼主张,不明确的予以进一步明确,明显荒谬的予以更正或删除,明显不合理的加以合理化,通过这些方法解决诉讼的基本出发点,并以此作为识别权利请求基础规范及抗辩权基础规范的依据,进而进行法律规范构成要件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审理活动。

同时,当事人提出了相应的权利请求后,能否正确地根据自己所依据的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提出自己的诉讼主张,也会影响到案件的正确审理。要件审判九步法要求法官根据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检索。这样,即可避免当事人因为诉讼基础知识欠缺而引起的诉讼主张遗漏或错误。

(二)有利于判断审判推理的正确性

要件审判方法以权利请求为出发点,在确定权利请求所依据的基础规范后对基础规范进行要件分析,然后对要件事实进行逐项审查,在此基础上进行要件归入,最终完成诉讼裁判的任务。这一方法是一个步骤清晰、逻辑完整的法律适用过程,审判推理过程稍有不足,即可从相关步骤中发现。

审判推理的正确性主要从六个方面来进行保证:

其一,诉讼的出发点审查。当事人明显错误或不合理的诉讼请求可通过初步审查予以廓清,确立了诉讼出发点后即确立审判推理的基本框架。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其二,诉讼的法律基础审查。司法的对象即是法律,具体而言,就是法律条文。诉讼的法律基础审查,解决的是裁判将要适用的法律条文问题。当然,这个步骤存在的重大困难之一即是找法的困难。按照相关学者的观点,找法活动往往不是一个回合能够解决的问题。但是,如果不先解决法律基础问题,审判过程的推进是有疑问的。要件分析方法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先固定法律基础规范,避免诉讼推理变成没有大前提的前提。

其三,要件主张的完备性审查。如果当事人未全面提出要件主张,审判推理将缺乏重要的推理前提。要件主张是否完备,是要件分析方法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其四,要件证明的充分性审查。要件事实证明是否充分,是要件分析方法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法庭审理的核心即在于此。

其五,举证责任分配的判断。并非所有的事实都能够通过法庭查明。要件事实如果经过充分审理仍然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则必须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来进行司法拟制结论。

其六,要件归入的充分性审查。要件归入,要求所有要件均能归入,缺一不可。全面要件相符,司法推理即可得出支持权利请求的结果。反之,只要有一个要件不符合,司法推理即可得出不能支持权利请求的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要件分析方法从诉讼的启动、法律基础的寻找、法律要件的分析、诉讼主张完备性审查、证明充分性的审查以及要件归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分解,使审判推理的过程清晰明白,容易把握,完整地构建了审判推理的逻辑结构。在实现了诉讼请求与法律规定、实体法律规范与正当程序原则、纠纷事实与法律要件事实、诉讼争点与审理重点、案件审理过程与诉讼文书写作的有效对接基础上,确保审判推理的正确性。

(三)要件分析方法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

首先,要件分析方法有利于确定事实查明的范围及程度。一个案件中,需要查明的事实范围必须首先予以明确,否则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活动将难以开展。要件分析方法主要是通过对法律基础规范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确定需要审理查明的要件事实,并以此为基础界定事实查明范围及程度。

其次,要件分析方法有利于明确举证期限的客体范围。举证期限也以要件事实作为客体范围。这个问题对于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举证时限制度的主要缺陷是客体不明确,这导致在审判实践当中会出现“一刀切”,所有的证据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举出。事实上只能针对既有的事实主张,只能针对当事人主张的要件事实,而不能是延伸性事实更不能是其他补充性事实。后文将予以详述。

再次,要件分析方法有利于正确分配举证责任。正确分配举证责任也是确保诉讼公正的一个基本条件。我国现行举证责任分配规则采用的基本方法是罗森伯格的法律规范要件分类说(当然,还保留有部分待证事实说)。要件分类说本质上与要件分析方法系同一种方法。关于证明责任的分配标准,理论界存在规范说、法律要件分类说、利益衡量说、修正的法律要件分类说等。九步法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为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注27即将法律规范分为权利发生规范、权利阻碍规范、权利消灭规范,当事人应就有利于己的法规所指向之要件事实负担证明责任。这一分配标准具有客观化和容易把握的特点,便于法官和当事人理解和适用。

最后,要件分析方法有利于争点整理,确保事实调查过程的清晰性,避免遗漏案件事实。要件分析方法把基础法律规范分析出来后,必须进行争点整理,提炼出审理的重点,这对于保证诉讼过程的清楚明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九步法通过明确主张责任和证明责任,把诉讼主张、诉讼证明与诉讼结果紧密联系起来。当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不完备,或者诉讼主张未能被有效、充分的证据证实时,就要承担败诉后果,这充分调动了当事人的构建诉讼攻防对抗体系的积极性,便于法官查明事实。

基本审判思路决定审判之质量。审判的任务主要是查明事实、适用法律。查明事实的过程必须条分缕析,按照一定方法、一定顺序,依照一定要件逐一进行,而不能杂乱无章,顺序背反。例如,刑事审判中,如果对被告人的公诉包含三个罪名,首先,必须把这三个罪名的法律规定予以明晰;其次,必须审查控方起诉的内容是否符合这三个法律规定的主客观要件;再次,分别查明三个罪名项下的主客观要件事实是否成立,是否能够得到证明;复次,在不能查明的情况下,按照证据规则对之进行认定;最后,将事实与法律进行对照,要件符合则适用该法条定罪量刑,反之则不予适用。如此,案件审理即较为容易和清晰。如果我们不遵循这种基本思路,将前后顺序颠倒、各项要件混杂在一起,“搅成一锅粥”,则不仅当事人会陷入事实的“泥潭”,法官也会处于混沌状态,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可想而知。事实上,早在20世纪前,德国的法官们就已经探索出这种基本审判思路了。

明确的审判思路有助于法院确定相关的程序事项。民事诉讼中的多个程序性事项,与案件的实体法律关系密切相关。采用不同的审判思路,就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对相关程序事项的判断,亦相应地会形成一定差异。例如,要件式审判思路必须首先确定案件实体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这种核心要素,对于法院正确确定程序事项具有重大意义。

其一,有利于确定当事人是否适格。同一生活事实,可能产生复数的、竞合的法律关系。构建诉讼基础的法律关系不同,则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方式亦不同,对当事人适格问题的判断结果也会不同。例如,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水泥,乙公司以丙公司出具的10万元支票未进行背书即交付甲公司。甲公司因支票无法兑付,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10万元。如果甲以票据法律关系起诉,因乙公司非票据当事人,则乙属不适格之被告;如果甲以买卖合同关系起诉,则因乙系水泥买卖合同之债的债务人,则属适格之被告。

其二,有利于确定案件的管辖权。民事诉讼立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在“原告就被告”的基本原则之外,特别作出依不同法律关系确定管辖权之规定。如依合同法律关系起诉,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依票据法律关系起诉,则票据支付地法院有管辖权。因此,确定争议的法律关系对于法院确定案件的管辖权,具有重要意义。

其三,有利于确定裁判的既判力客观范围。所谓既判力,是指确定的终局判决对后诉的拘束力。判决确定以后,判决中针对当事人的请求而作出的实体判断,当事人不能再提出与此相同的主张来进行争执,即“禁止重复起诉”,法院也不得作出与此相矛盾的判断。所谓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是指确定的终局判决中的哪些部分对后诉产生既判力的约束。诉讼法理论认为,诉讼标的就是判决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依照传统诉讼标的理论,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注28。因而,法律关系不同,诉讼标的也不同。例如,原告前诉的法律关系为购销,未获法院支持。后又以相同生活事实和诉讼请求,以加工承揽法律关系提起后诉。依传统诉讼标的理论,加工承揽法律关系与购销法律关系系不同的诉讼标的,加工承揽法律关系未经前诉审理,后诉不构成重复起诉。

相反,如果在诉讼初期不能解决法律关系问题,则势必无法对当事人适格状况、管辖权、既判力客观范围等问题作出准确判断,案件的审理质量也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