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要件审判九步法第八步 ——事实认定
当事人举证、质证完成后,法官即应根据《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查认定各方当事人所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据此认定相关案件事实。
当事人举证、质证后会出现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当事人的证据能够支持原告提出的全部事实主张。
第二种情形,当事人的证据能够支持被告提出的否定性主张或其抗辩事实主张。
第三种情形,当事人的证据穷尽后,仍然不能证明各自的事实主张,案件事实仍然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
对于上述第一种情形,应当认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
对于上述第二种情形,应当认定被告的事实主张成立(在被告提出抗辩性主张的情况下)或原告提出的事实主张不能成立(在被告提出否定性主张的情况下)。
对于上述第三种情形,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来解决真伪不明的问题。
具体而言,事实认定主要遵循以下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