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要件审判九步法在裁判文书 制作中的应用
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最终产品。法官将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结果等信息通过裁判文书传递给当事人。一份文字精练、说理清晰、逻辑严密的裁判文书,赢得的是当事人的信服,树立的是司法的权威。然而,裁判文书因质量不高、说服力不强而长期为人诟病,这也正是诸如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裁判文书上网等改革措施得以落实的动力所在。但不可否认的是,裁判文书质量并未得到质的提高,裁判文书改革只能继续在摸索中前行。问题的根源在哪里?裁判文书改革的出路在何方?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尚未把科学的审判思路融入裁判文书制作过程,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反映文书内在质量的实质性质量判断标准。按照“要件审判九步法”的审判思路,我们可以对裁判文书建立实质性判断标准——“八个一致”检查法,以期为裁判文书改革找寻新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