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社会意志的扭曲
人不断追求个人意志的满足,一定有尚未达到满足之时,否则就不会追求。如果社会多数个人意志正好都未达到满足,作为向量和的社会意志也会处于不满足的状态。事实上,跟满足状态相比,无论是个人意志还是社会意志,不满足的状态更多。因为满足状态是暂时的,达到满足就会有新的目标,开始新的追求,便进入新的不满足。
不满足未必是不满意。满足是意志的目标,达到目标才会满足;满意则是意志的判断,取决于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是否受阻。如果没有受阻,即使尚未达到目标(即未满足),也可以是满意的。
那么什么是受阻呢?不受阻不意味一蹴而就实现目标。如同人们完全清楚、也会接受房屋不可能一天盖成,只要每天正常劳作,按计划实现正常进度,就是没有受阻。受阻是指在正常盖房外的干扰,如僵化法规的限制,政府强拆,官员寻租等。在权民分离的二元结构中,权力意志总是不可避免与社会意志脱离,不能与社会意志的目标“吻合”,也不能做出有利于社会意志满足的决定,反而经常对社会意志束缚和扭曲,使社会意志追求满足的过程受阻,社会意志的判断就会不满意。
何况还有权力的腐蚀。“人的基本性质”使当权者追求自身个人意志的满足,权力缺乏制约就免不了谋私和恣意妄为。权力意志与社会意志的脱离因此成为常态,二者的“吻合”是相对与偶然,不“吻合”是绝对与必然。
权力意志与社会意志的主要关联在决定部分。不牵扯决定,二者的判断部分和目标部分各自独立,不一致也互不影响。但因为社会意志在数量求和结构中无法形成决定,社会只能按照权力意志的决定运转,当与社会意志脱离的权力意志迫使社会意志服从其决定,去实现权力意志的目标而偏离社会意志的目标时,二者的不一致就会显现出来。
按照天赋人权,有权者的个人意志与无权者的个人意志大小一样。但无权者的人数多得多,因此权力意志B(所有有权者的个人意志之向量和)即使与无权者的个人意志之向量和 A 不一致,社会意志也如图 10 的(A+B),方向与大小都靠近 A。
然而由于权力掌握沟通,所作的决定具有强制力,无权者出于对生存和安全的考量,不得不在与权力意志的决定相关的方面,扭曲自身意志,服从权力意志,从而使权力意志从B扩大为图11的B2,无权者的意志则从A缩小到了A2。A2与B2的向量和为(A2+B2)——相当于权力意志与无权者意志博弈后的社会实际走向。
(A2+B2)便是权力意志对社会意志(A+B)的扭曲,二者形成的角度可视为社会意志的扭曲度(图 12)。
在权民分离的二元社会,只有当权力意志的目标与社会意志的目标恰好吻合,社会意志才能在服从权力意志的决定中实现自身目标,得到满意的判断。然而权力意志与社会意志的脱离既是必然,社会意志便会经常被扭曲,因而也经常不满意——这是二元社会的基本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