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个人意志的向量求和
每个人对不同问题会有不同的意志;不同人对同样的问题会有不同意志。这使个人意志的向量求和看上去非常复杂。但只要能做到下面四点,向量求和便会自然完成。
● 条件一 充分沟通
沟通的充分性和沟通范围的大小成反比。我把可充分直接沟通的范围称为“经验范围”。经验范围并非仅指全天候相处的生活共同体,在现代社会更多是指工作单元、居住单元或“项目”(兴趣组织、利益团体、合作生意,或几人策划合作等都可视为“项目”)。 不管采用何种沟通方式,面对面也好,网上交流也好,都属直接沟通。其实任何组织的任何单元广义上都可视为“项目”。“项目”参与者不像生活共同体成员那样了解彼此的各个面向,但只要在“项目”上直接沟通,以经验接触,了解彼此与“项目”有关的面向,就足以让他们在与“项目”有关的面向上进行个人意志的向量求和。
不同“项目”的经验范围,规模限度是不同的,只要能针对“项目”的内容进行充分的直接沟通,就属于经验范围。经验范围内的个人意志之所以能做到向量求和,以下几点相互关联:
a)充分直接沟通不意味取得一致,而是能够了解对方,仍然各执己见只是彼此无法说服对方,协商则是让各方取得妥协。
b)向量求和即是所有成员在充分沟通基础上反复协商达成共识的过程。
c)经验范围使群体每个成员信息对称,了解其他成员的状况及全局状况,清楚自己在“竞争-合作”曲线上的最佳点,知道他人的反应及底线,以及到哪步该退让,妥协到什么程度,进行步骤和怎样落实……直到达成精确平衡,这种动态协商的“讨价还价”才会终止。
d)虽然对 b) 存在各种质疑,但不可否认多数人具有基于利害考量的理性。如果没有这一点,人类社会将没有合作,不存在秩序,奖赏和惩戒体系都会无效。事实显然并非如此。即使的确有人看上去不符合 b) 描述的理性,从功利角度衡量似乎“不智”,其仍是在追求个人意志的满足(哪怕只为赌气或炫耀),符合人的基本性质。。
e)最终达成的共识即是个人意志的向量和,也是该经验范围的“共同体意志”。
● 条件二 形成默契
对于充分沟通,语言无疑是重要的,但语言不一定能准确表达。很多人不仅难以厘清完整的个人意志是什么,即使是针对具体问题的个别意志,也常有“说不清”的感觉,或是化成语言就走样。语言的日常表述往往以偏概全、偏离主题,甚至言不由衷……全以语言进行个人意志的向量求和,即便最终能做到,协商成本也会非常高,且达成的共识在落实到语言的一刻起就开始落后于事态发展。
因此,个人意志的向量求和仅靠语言是不够的,还需要语境。语言中的每个词、每句话都是活的,蕴涵着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背景、心机、差异、暗示、态度……个人意志的向量特征更多地存在于语境中。没有语境,个人意志的向量求和会损失很大一部分。所谓充分直接沟通的经验范围,最重要就是有语境,使得经验范围的语言不是孤立抽象的概念,有“历史”且“象形”,能实现全息的沟通。
把握语境主要靠默契。“默契”一般指无需通过语言的心领神会,通常用于形容合作佳境,但竞争也可以是默契的。当甲能切实揣摩出乙的底线,对乙的要求适可而止,乙也心照不宣地做出收敛,一样是高水平的默契。现实中无论是合作的默契还是竞争的默契皆处处可见。语言协商只能是间断的,默契却可时时进行;语言协商耗时耗力,默契几乎无需成本。个人意志的向量求和,有了随时存在且无成本的默契,才能成为日常应用。
默契与形成文字的法规、合约,以及“丑话说在前面”或“亲兄弟明算账”的明说并不矛盾。默契只是日常沟通和操作的一种方法,与白纸黑字形成互补。递进自组织当然离不开语言的讨论协商、形成表述、做出规定、达成合约、制作精心推敲的法律文件。对于数量求和结构,自上而下的沟通相对单一,容易以统一的文字语言强令执行,但是对于自下而上人人参与的向量求和结构,相当于协商和决策过程加入了众多变量,复杂性以指数剧增,离开默契方式便会遇到难以克服的操作障碍。
● 条件三 “和载体”
一对一的默契容易实现,自然互动即可达到。群体默契则麻烦。例如甲与乙有分歧时,丙与甲默契,就不能与乙默契,反之亦然。
理论上,群体默契可以通过重复博弈与整合得到。每人经过与其他人不断地沟通、揣测、试探和较量,反复互动,逐一对比、综合、修正,最后认识到能统一大家的默契究竟何在,再将自己置于合适位置。当群体成员都做到这一点时,整个群体的默契即实现。
可想这种方式的复杂繁琐,群体的人数稍多,默契所需要的排列组合关系即会急剧增长(如前述的2ⁿ-1-1)。简化办法是建立一个公共点,成员各自与公共点互动,将一对多的关系变成一对一的关系。当所有成员都与公共点达成整合时,公共点即是所有成员个人意志的向量之和。公共点因此可称为“和载体”。
方案可以作为语言形式的“和载体”。每个成员各自对方案进行判断和修正,再对其他成员关于方案的意见进行表态。方案从草案到定稿的过程是个人意志向量求和的过程,定稿便是求出的向量和。不过正如前面所说,语言形式有诸多缺陷,成本过高,日常所需的众多决策也不可能事无巨细一一提出方案,再反复修正。
既然默契是向量求和的有效方式,更好的“和载体”应该是自身就具备默契能力。可想而知,那只能是人。既然经验范围内每个成员皆有默契能力,从中选出一人“心领神会”地与群体各个成员主动默契,进行整合,从而以其主动决策取代实际协商过程,又能忠实和完整地体现向量和,操作成本可以降到最低,耗时也最少。
以人充当“和载体”的逻辑与优越在于:
a) 经验范围内的“和载体”可以准确地预知每个成员的立场与态度,了解他们的具体要求和愿望,想象得出他们之间每步协商的讨价还价、如何互动,以及各自的底线……“和载体”因此能以默契近乎精确地求出向量之和。
b) 由于经验范围可充分沟通,“和载体”处于全体成员监督下,其出现任何偏离都会随时被要求进行修正,直到与向量和一致;
c) 经验范围使群体成员对“和载体”的偏离能及早发现、制约和修正,因此不会因滞后造成实际的恶果;
d) 有了“和载体”,只有少量重大决策由群体成员实际协商,日常事务皆由“和载体”通过默契做主,免除协商成本,避免时间延误。
● 条件四 随时选举
问题于是归结到该由什么人担当“和载体”?如何保证“和载体”始终忠于共同体意志?以及在发生偏离时能立刻纠正?——不难想到,唯有选举。
这种选举须有两个限定:一是必须在经验范围内选举,二是可以随时选举。
选举也是一种求和。不像只能表达“赞成”或“反对”的数量选举,经验范围的选举是向量选举,能充分直接沟通,可以完整地表达每个选举者的意志——参选人或被清楚地告知,或被含蓄地暗示,每个选举者对其赞成、反对、部分赞成、部分反对,理由究竟何在;并非仅仅是完成选举的过程,而是共同体意志的向量求和过程……既有语言交流,更多是默契感应。选举者会有不同意见,最终通过协商和妥协选出的人,其当选是共同体的意志,其本身也在当选的一刻成为共同体意志的载体。
但是,既然人人都追求个人意志的满足,如何保证当选者不以自己意志为主,而是始终忠实地充当“和载体”呢?当然不能指望当选者可以自觉放弃个人追求。那即使一时半刻做得到,也绝不会持久。根本的制约在于——只要当选者偏离共同体意志,便能立刻将其罢免,更换新人。
因此要求对“和载体”的选举可以随时进行,而非固定任期。这是选举的一个重大变化。大规模人群的选举劳民伤财,只能定期举行。而经验范围的选举不用经费,不费时间,不用主持,无需竞选,也没有选民登记、投票程序和选票统计等繁琐程序,能在任何时间被任何成员启动。
一旦可以随时选举,便会产生一个重要且奇妙的效果——当选者履行职责的每一步都相当于面临重新选举。那选举并不实际发生,只是因为有随时发生的可能,便会先在当选者头脑里模拟进行。当选者为了避免随时选举将其罢免,必须时时事事追随共同体意志,及时修正任何微小的偏离,从而始终保持为精确的“和载体”。
因此,有了随时选举的可能,不等于选举会随时发生,却因为有了随时选举的可能,促使当选者总是不懈地追随共同体意志,不断修正偏离,反而使重新选举变得没有必要,真的选举反倒可能更少发生。
随时选举的“含而不发”带来另一个效果,即共同体只需进行选举“和载体”的向量求和,就能实现对共同体其他事务的向量求和,却不必真对那些事务进行向量求和。其机制在于,共同体内所有个人意志对每件事的向量求和,会从现实转到当选者的头脑中进行。因为有随时选举的制约,当选者的默契、修正和整合始终会与共同体意志(即所有成员个人意志的向量和)保持一致,与真正进行向量求和的结果完全吻合,因此不再需要实际进行向量求和。若非如此,即使在经验范围,个人意志的向量求和也是不可能时刻进行、成为日常操作的。
以上四个条件在现实中皆可自然产生,经验范围的默契随处可见;即使不被称为“和载体”,小规模人群中自然形成的领袖往往就是这种角色,相当于出自人们心中的随时选举。这正是现实中生生不息的自组织。只要是关系平等的经验范围,自组织会自然形成。但是问题在于:凡是有生命力的自组织,规模一定会不断地扩大,因此总会超过充分直接沟通的限度,不再是经验范围。那时便要建立间接沟通的结构,于是又回到沟通枢纽把枢纽位置据为私有、自组织变成 “权组织+被组织”、向量求和变成数量求和的起点。然而在本文的论证中,这一圈并不白绕,它突显出超越这种循环的关键——必须找到一种方法,既能始终保持经验范围内的充分直接沟通,又能让自组织的规模不断扩大。只有这样,才能扩大个人意志的向量求和,最终实现社会意志的向量求和。
到了这一步,自然而然的方式已经解决不了,需要有所发明,有所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