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民间之路

专制者自我改革的概率仅如凤毛麟角,无法寄予希望。而民众自下而上以递进自组织置换公权组织,需事先广泛传播理念,才能大范围同步开始。做不到这一点,在专制权力有能力镇压时难以突破;在专制权力衰落时,抢先崛起的占山为王者照样会拒绝递进自组织。

走出这种困局,有必要考虑非政治途径。如无法变革公权组织时,能否在众权组织和民间项目做起——村民自治,合作消费,物业管理,维权活动,公益事业等。众权组织有相对自由的空间,可自行决定组织结构,成员对民主有天然要求,实施递进自组织既是实践的检验,也能树立样板。

当今 NGO(非政府组织)成为日渐重要的力量,而组织演变的规律对其同样有效。初创时志同道合的自组织,规模扩大到无法充分直接沟通时便须依靠主持人,形成权组织,演化为二元结构。那时或是主持人说了算——相当于专制,或是选举主持人——类似代议制。无论哪种,二元结构的特性都在,权力的毛病都有。现实中很多 NGO 就是这样沦为少数人谋生的饭碗和自我循环的小圈子。

NGO 没有对成员形成约束力的权力资源和经济资源,参加者稍不如意便可拂袖而去或不再作为。NGO 的资源主要是道德,参与者为的是实现价值认同和理想追求,因此会需要有自主感,不甘于沦为无权者。而组织又需保持共同目标和整体秩序,不能让成员随心所欲各行其是。递进自组织能协调二者。其自下而上的多中心可发挥每个参与者的主动性,满足自主感;递进的层块结构又能整合多中心,形成有序整体。无论规模怎样扩大,皆不出现有权无权的分离,因此给 NGO 带来前所未有的生命力。

实行了递进自组织的 NGO 之间,亦可用递进自组织的方法进行联合。例如从事合作消费的相邻社区,由各自当选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组成上一级层块,合作消费规模便扩大数倍。不断提升这种联合的层次,甚至不同城市的消费者都可实现联合。既然消费规模决定谈判能力,无论在价格上还是在质量上,消费者都会得到更多好处,且能将影响力从商业领域延伸到生产领域(工业)、原材料领域(农业),乃至政府政策的制定。

这种递进自组织虽不涉政治,理念和方法却能在推广过程中为民众所掌握。可复制性是递进自组织转型的最大优势,局部成功的样板可以通过不断复制的模式扩大——既可以是受样板吸引的自发复制,也可以是有组织的推广。一旦历史条件成熟,便可迅速复制于公权组织,用于政治转型。具备这样的基础,届时其他力量都无力成为递进自组织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