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 立 学 院
这 个 时 期 的 突 出 特 点 是 私 立 院 校 地 位 的 变 化 。 20 世 纪 70 年 代 中 期 , 很 多 评 论 员 对 私 立 非 赢 利 学 院 能 否 存 在 下 去 表 示 悲 观 。 他 们 在 审 视 了 困 扰 大 学 发 展 的 通 货 膨 胀 以 及 财 政 危 机 之 后 , 得 出 结 论 : “ 到 20 世 纪 90 年 代 , 现 有 的 私 立 大 学 或 者 关 门 , 或 者 被 州 立 大 学 系 统 兼 并 , 仅 有 极 少 数 私 立 大 学 能 够 勉 强 维 持 运 转 一 些 人 预 言 哈 佛 大 学 还 会 存 在 。 ” ( Moynihan , , pp . 143 , 146 ) 很 容 易 理 解 , 为 什 么 有 如 此 多 的 人 认 为 私 立 高 等 教 育 将 会 消 失 。 大 学 刚 兴 起 的 时 候 , 私 立 大 学 占 统 治 地 位 。 即 使 在 《 莫 里 尔 法 案 》 布 之 后 , 以 及 强 势 的 公 立 大 学 不 断 兴 起 以 后 , 私 立 院 校 的 招 生 人 数 也 从 没 有 少 于 大 学 招 生 总 人 数 的 一 半 , 到 1951 年 , 两 者 刚 好 持 平 。 但 是 到 1975 年 , 私 立 学 校 的 招 生 人 数 占 大 学 招 生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下 降 到 了 26 % 。 一 位 作 地 说 : “ 这 种 趋 势 将 会 持 续 下 去 。 ” ( Lyman , 1975 , p 156 )
私 立 院 校 的 拥 护 者 寄 希 望 于 通 过 建 立 一 种 多 元 化 的 、 自 治 的 、 不 受 外 界 干 预 的 院 校 体 系 来 促 进 私 立 院 校 的 发 展 。 他 们 鄙 视 “ 中 等 后 教 育 ” 一 词 , 认 为 它 所 描 述 的 是 这 样 一 个 场 所 “ 在 那 理 发 和 按 摩 技 术 上 能 和 耶 鲁 媲 美 的 私 立 学 校 ” ( Lyman , , p 157 ) 。 这 种 批 评 一 直 持 续 到 20 世 纪 90 年 代 , 私 立 院 校 的 拥 护 者 反 对 建 立 协 调 委 员 会 、 监 督 委 员 会 , 抵 制 其 他 任 何 可 能 会 使 高 等 教 育 同 质 化 的 势 力 。 高 等 教 育 的 世 俗 化 倾 向 以 及 成 本 效 益 核 算 使 其 越 来 越 像 企 业 。 高 等 教 育 致 力 于 促 进 社 会 进 步 和 社 会 福 社 , 使 人 们 想 起 了 政 府 机 构 。 飞 速 上 升 的 预 算 只 能 导 致 私 立 院 校 的 毁 灭 。
然 而 , 私 立 院 校 尽 可 能 地 削 减 开 支 并 筹 集 足 够 的 资 金 来 维 持 日 常 运 作 , 以 此 表 明 私 立 院 校 是 充 满 活 力 的 。 私 立 四 年 制 学 院 的 招 生 人 数 始 终 保 持 在 不 低 于 1975 年 的 水 平 上 。 实 际 上 , 教 师 工 会 运 动 在 犹 太 学 校 事 件 ( Yeshiva case ) 之 后 停 止 。 佩 尔 助 学 金 ( Fell Grants ) 和 各 种 各 样 的 学 生 贷 款 项 目 使 私 立 院 校 可 以 不 断 提 高 学 生 的 学 费 , 同 时 股 票 市 场 一 路 上 涨 也 使 私 立 院 校 的 捐 赠 收 入 翻 了 两 番 。 到 1994 年 , 私 立 院 校 的 收 入 占 高 等 教 育 所 有 经 费 的 37 % 。
过 去 一 个 世 纪 以 来 , 在 私 立 院 校 中 占 统 治 地 位 的 是 研 究 型 大 学 、 非 教 派 的 学 院 以 及 教 会 学 院 。 获 得 联 邦 经 费 最 高 的 前 五 名 院 校 是 私 立 大 学 , 在 它 们 所 招 收 的 学 生 中 到 的 学 生 是 研 究 生 。 殖 民 地 时 期 的 教 派 学 院 成 为 精 英 化 和 世 俗 化 的 大 学 。 当 代 的 教 派 学 院 仍 然 规 模 较 小 , 并 实 行 严 格 的 淘 汰 制 度 。 文 理 学 院 被 保 留 下 来 , 但 是 增 加 了 许 多 商 业 和 专 业 化 课 程 。 大 学 的 多 样 化 , 被 誉 为 美 国 高 等 教 育 的 核 心 理 念 , 被 完 整 地 保 留 下 来 。
虽 然 几 乎 所 有 的 私 立 院 校 都 扩 展 了 专 业 种 类 , 导 致 院 校 之 间 的 差 异 越 来 越 小 , 但 是 每 个 院 校 都 有 自 己 优 势 的 专 业 。 1973 年 , 卡 内 基 高 等 教 育 委 员 会 公 布 了 高 等 院 校 分 类 标 准 ( Carnegie Commission on Higher Education , 1973a ) , 将 高 等 院 校 从 专 业 学 院 到 研 究 型 大 学 分 为 18 类 , 其 中 每 一 类 中 都 有 私 立 院 校 的 身 影 。 20 世 纪 80 年 代 早 期 , ES 建 立 了 一 个 类 似 的 分 类 标 准 , 共 分 17 个 类 , 私 立 学 院 仍 在 每 个 类 别 中 都 占 有 一 席 之 地 。 私 立 院 校 主 要 授 予 哲 学 、 宗 教 、 神 学 研 究 等 领 域 的 学 士 学 位 , 以 及 商 学 和 心 理 学 领 域 的 硕 士 学 位 。 六 年 内 , 他 们 共 为 54 % 的 全 日 制 学 生 授 予 了 学 士 学 位 , 而 公 立 院 校 的 这 一 比 例 为 43 % 。 他 们 录 取 的 本 科 生 , 却 授 予 了 的 学 士 学 位 。 尽 管 在 20 世 纪 80 年 代 私 立 院 校 的 学 费 涨 了 一 倍 , 学 生 们 却 没 有 因 为 学 费 上 涨 而 吓 跑 。 因 为 大 多 数 学 生 可 以 从 校 外 获 得 各 种 组 合 贷 款 , 以 及 享 受 学 院 奖 学 金 或 校 方 学 费 优 惠 政 策 , 此 外 , 还 可 以 采 取 半 工 半 读 或 其 他 自 食 其 力 的 方 法 赚 取 收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