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椁”字

    前些年学者间纷纷议论“圹”“椁”二字。余于1926年7月5日刊行之《考古学杂志》(第六卷第十一号)发表《关于六朝以前之墓砖》一文,其中谈及“盖圹即穴,不论其纵横广狭,亦不问其为土为石为砖,玄室亦不外乎为圹。”“椁即此圹(玄室)之周郭,指以木石或砖筑造四壁、顶棚之部分”,明确区分“圹”与“椁”,并以汉人建造之朝鲜乐浪、带方时代古坟内有以砖筑造四壁、顶棚之玄室,于其前设羡道为证据,又引中国出土砖文往往有“椁”“郭”“郛”等字词,说明此类字词即指构成玄室之四壁与顶棚。当时引用之砖文有以下五类:[1]

    一 椁 □太守淮南成[?] □府君夫人之椁(大仓集古馆藏砖)
    项伯无子七女造椁(《宛委余编》所载砖文)
    二 冢椁 大康三年七月造作壁(甓之借字,与砖同义)
    吴兴乌程人菅晏冢椁(《千甓亭古砖图释》)
    三 壁郭 义熙六年莫上计壁郭(壁郭即甓郭,即砖郭)(同上)
    四 灵郭 孔余杭之灵郭(大仓集古馆藏砖)
    五 壁郛 元康六年大岁丙辰扬州吴兴长城湖陵乡真定里施晞年世先君之冢八月十日制作壁郛(同甓郭)(同上)

    乐浪、带方古坟为汉人所建,与中国汉、魏、西晋时代古坟形制完全相同。而据玄室四壁、顶棚用砖铭文,当时玄室周郭称“椁”或“郭”,故事实明确。唯余撰写文章时朝鲜尚未发现有“椁”或“郭”文字砖,而1917年谷井文学学士一行调查据认为系带方郡治址之凤山郡唐土城时则获得有下列文字铭之砖。

    韩氏 郭 (砖端有“寿考”二字)

    又,平壤山田第二十一章 “椁”字 - 图1次郎先生于乐浪郡治址土城附近得一砖,其中有下列铭文:

    (上缺损)造寿郭

    “寿郭”指生前建造之墓椁。于此可知建造乐浪、带方郡古坟用砖使用“郭”字,“椁”字意义可得到进一步证明。

    某论者认为,玄室即圹,其内部置椁。但根据过去发掘调查可知乐浪、带方郡古坟玄室以砖筑四壁,或排列木材筑顶棚,或从壁上连续筑砖,使顶棚成穹隆状。而且玄室内常置木棺。砖文称“郭”,即指此玄室四壁、顶棚。如论者所认为之砖筑之椁根本不存于玄室内。余等于为朝鲜总督府编撰之《朝鲜古迹图谱》解说中称乐浪、带方郡时代古坟玄室周郭为“椁”,遭喜田、今西两博士痛批,但今日既已发现乐浪、带方两郡墓砖如此明确使用“郭”字,故“圹”“椁”争论于此可告结束,亦可有力证明余等所说正确无误。文献另有其他证据,为避繁杂此从略。(1922年7月1日稿)

    本篇曾作为《辽东之冢》第七条刊载于《建筑杂志》第三十六辑第四三五号(1913年3月)。

    [编者注]此文因故未收录于本书,另以刊载于《建筑杂志》之《中国六朝以前之墓砖》文章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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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下记述与前文记述略有差异。——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