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O的支付之战的真相

    目前,对于O2O的支付行为,主要关注点为两个:

    第一,什么样的简单有效的场景可以让消费者通过智能手机完成购物支付的整个环节。目前,广大用户对在智能手机上进行购物支付所面临的障碍排名为:

    1)倾向于使用计算机、笔记本电脑;

    2)觉得不安全;

    3)太复杂;

    4)付款过于复杂;

    5)太昂贵;

    6)未听说过这些服务。

    第二,就是“第三方支付”付款模式的盛行。对于“第三方支付”付款模式的种类,中国人民银行定义有三种模式:

    1)网关型:根据指令即刻付款到对方账号。

    2)虚拟账户:款项存入网上账号,用账户余额付款。

    3)信用担保模式:支付平台与商家签订协议为交易进行货款监管,买家付款到支付平台后卖家发货,买家确认收货并确认付款后,支付平台将款项转到卖家账户。

    所以很多人在选择“第三方支付”付款模式的时候,不要以为都像“支付宝”那样,这3种功能都支持,具备货款监管、信用担保等功能,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具备信用担保功能。

    O2O崇尚的理想是“为生活而消费”,它是生活服务类商品和服务通过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互动的新商业模式。因此,既然是商业模式,我们不应该只关注纯支付手段本身,业内一直在讲“远程支付和现场支付之争”、“中国移动和银行的支付标准之争”,以及“支付宝快捷支付和银联无卡支付之争”,如果不从商业模式来谈支付,仅仅谈采用什么支付技术,在支付中增加一个新功能,其实是无法解析O2O支付之战的真相。

    既然是新的商业模式,就一定要从生活服务类商品(含服务)和支付这二者入手,来谈谈O2O支付之战。O2O互动的商务行为,要么和个人用户消费行为相关,要么与商品(含服务)品质相关。无论是消费行为还是商品品质,其实都与商品相关,如果从各节点(主要是商户、线上平台、消费者、支付公司)来看生活服务类商品互动,支付就变成一个状态。下面描述O2O互动中的几种支付状态商品,主要分为三种:

    1)支付前的商品:先享受商品,再与交易前端结算和清算的状态。

    2)支付中的商品:要求支付行为和享受商品实时相关的状态。

    3)支付后的商品:已完成支付,再享受商品的状态。

    下面通过三种不同支付状态的商业模式来分析一下O2O的支付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