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海疆倭寇混真假 犯走私官匪淆黑白
第三章 沿海衛所與海上走私
嘉靖八年(一五二九)的夏天,飢腸轆轆的浙江磐石衛士兵集體擅離職守。軍餉被拖欠數月之久,引發眾怒,數百士兵逮住了當地衙門的主簿,要求發餉。知府只好承諾動用官銀補發欠餉,說服譁變士兵釋放主簿,自行散去。譁變自然引起朝廷的注意,調查結果於這年冬天上奏嘉靖皇帝。這一消息令人沮喪,乃至令一位以不喜朝政聞名的皇帝龍顏大怒,要求從重懲處。磐石衛長官的怠忽職守,遠不止於拖欠軍餉、激變士卒。真實情況是,指揮梅畢、姚英、張鸞三人與走私者及「倭寇」狼狽為奸,允許他們非法買賣番貨,劫掠地方。眾軍官甚至可能直接參與了走私活動。01他們算是霉運當頭,一場本不相關的譁變,竟連帶曝光他們的罪行。(或許兩者並非全然無關。士兵也可能是覬覦非法貿易所得,想要分一杯羹,因而譁變。)
嘉靖二十六年(一五四七),皇帝又收到一份類似的奏章。同前次如出一轍,一件看似無關之事的調查,卻揭露出地方官員的瀆職行為。葡萄牙(被明人稱為「佛郎機國」)的船隻,侵擾漳州附近的沿海地區。沿海守軍成功將之驅逐。但是,隨後的調查顯示,當地官員包括浯嶼寨(金門所下的一個前哨陣地)的把總指揮,從葡萄牙人那裡收受財物。這些官員受到強烈的譴責,被指犯下「賣港」之罪。02
軍士和走私牽連在一起肯定令朝廷感到頭疼,但在明代實在不足為奇。這是明朝制度經長期演變而產生的一個合乎邏輯的,乃至不難預見的結果。本章將會對此做出解釋。在第一、二章中,我展示了原籍軍戶如何制訂複雜巧妙的策略,善用自己與國家的關係,以符合自身利益的方式應付兵役。而在本章中,我將展示一些衛所軍戶的子孫如何利用自己靠近國家制度的優勢謀利,儘管相關策略損害的正是他們所服務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