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歷史中的國家

    我一開始講述了明代中國東南地區幾個家庭的故事,然後採取更加宏觀的視角,提出關於明史的一些觀點;現在,我想對中國歷史上的國家、早期現代國家,以及作為整體的國家研究提出一些更有野心的看法,並且暫時偏離主題,針對當代中國展開一些討論。本書試圖解釋所謂「從制度中牟利」,亦即「日常政治」,在某個特定脈絡下的含義。我在本書得出的結論,能否揭示處於不同脈絡中的百姓從制度牟利的途徑?

    明初制度可以被視為針對中國政治史中長期存在的張力的一種解決方案,包括統制經濟與自由經濟之間的張力、中央權威與地方自主之間的張力,或者宋初建構中央化國家的方針與理學對此之反應間的張力。在中國帝國統治的最後幾個世紀,大部分時間後者的力量更為強大,但是也沒有出現從直接控制到非正式管理和地方自主的線性發展。國家直接介入與非正式管理之間的張力並不是一場全有全無的競爭。27事實上,朱元璋有意創造一套兼具這兩種元素的制度。儘管明王朝聲稱自己代表了中國傳統的回歸,它其實吸收了元朝時期來自大草原的許多加強控制的手段,同時回歸地方自主和非正式統治。因此,明王朝剛建立時既是一個實行干涉主義政策、企圖透過新管道滲入其臣民生活的政權,又是一個實行放任自由政策、提供不少空間讓百姓協商並擬訂承擔義務最佳方案的政權。部分學者提出,明代「過早地實現了現代化」,因為它具有關於國家能力的現代願景,卻缺乏實現這個願景的技術能力。28但是,明代政治家在設計政治制度時,不可能預見到傳真機的發明。和所有的國家政權一樣,明代中國在目標和已有的技術之間尋求平衡。

    這個平衡點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有所移動,但是無論是明代還是清代的統治者,都一直採用二元的方針。官方不時試著(有時是在地方層級)採用正式的管理手段加強對社會的直接控制,而不是以非正式的管理手段間接地控制地方社會。但是,這些努力未能長期貫徹下去。部分原因是意識型態方面的考量,另一部分原因則是因為如果官府要直接控制社會,就必然要承擔更高的成本。從某些方面來看,國家控制機制從非正式到正式的轉向,即使在現在的中國仍然持續進行中。大家普遍認為,現代轉型即國家滲入社會、建立起齊一式控制的線性過程。然而,我們不應該讓主流觀點蒙蔽我們看到歷史發展的其他可能性。

    當然,百姓用以應對這些情況的策略都有先例可循。但是,它們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及其適用性和運用範圍的拓展,則是時代限定的。這些都是明代的現象,這引發我們去討論,在向現代過渡之前的幾個世紀,其他地方是否也出現過類似的模式?明代國家權力的布局以及與社會行動者交涉的規律,是否也出現在其他的帝國?換句話說,我們是否應該把明帝國視為一個早期現代帝國,並對其日常政治與其他早期現代帝國的日常政治進行有意義的比較?29

    儘管傑克.戈德斯通(Jack Goldstone)曾經告誡我們,「早期現代」這個名詞本身可能沒多少實際意義,然而近年來宋代至清代的許多學術研究將中國與同時代的其他社會仔細比較並獲益良多。30若只將「早期現代」定義為與「在普世現代性中達成的一種預設的普世發展模式」相關聯,或者將現代性的主要特徵視為本土發展過程合乎邏輯的必然結果,這類比較將沒有益處。我們真正應該做的,是探討在「鑄造現代世界骨架的熔爐」時期,也就是形塑現代轉型的各個先決條件成立的這段期間,不同社會的相似與不同之處。31到了二十世紀,一種被標誌為「現代性」的狀態成了所有國家的追求。實現這種狀態的正確方法,即現代化道路,在不同地區有著不同的定義,並且踏上這條道路的方法和節奏也有所不同。在這個過程中,社會中的許多元素逐漸被視為實行現代化的障礙或資源。當我們嘗試比較早期現代社會時,這些元素應該是我們所要研究的一部分。

    不像對經濟表現或政治結構的研究,對日常政治的研究尚未達到可以進行廣泛比較的階段。32我在這裡只希望描繪出未來比較研究可採取的思路。在明帝國及其繼承者清帝國統治中國的幾個世紀裡,追求對其龐大的政體和廣袤的疆域加強集權統治,是許多國家與帝國的共同特徵。這不僅僅是加強控制的問題,更是讓統治更齊一化的問題。理論上,在一個現代國家版圖內,國家控制的程度是一致的。大家或許會假定,在前現代國家裡,國家控制的程度與中央的距離是成反比的。但是,實際上遠離中央的地區恰恰是軍事防衛最重要、最需要國家存在的地方。或許距離與國家控制之間的關係在邊疆地區成正比,而在腹地成反比。但是,即使如此修正,也無法完全反映出前現代國家的複雜性。前現代國家對社會的滲透在不同議題中也不是齊一的,從統治者或官僚階層視角看起來特別重要的議題,干預與滲透的程度也更深(用麥可.曼[Michael Mann]的說法是「更大的基礎建制權力[infrastructural power]」)。33 國家滲透程度的差異,也許可以被視為早期現代國家的共同特徵,或者,更準確地說,只有在早期現代國家,這種差異才開始成為問題。

    在只有部分可視性且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早期現代國家要處理中央集權所帶來的挑戰時,依賴非正式或半正式體制作為統治工具是一種共同的方法。在十七世紀的法國,主要的直接稅,即封建時代君主及領主徵收的租稅,由不同教區分攤,由每個教區的居民自己分配和徵收賦稅,這就是前面提到的「非正式體制」。詹姆斯.科林斯(James Collins)將這項制度形容為「針對早期現代國家現實的、非常理性的適應方式」。卡倫.巴基(Karen Barkey)將鄂圖曼帝國形容為某種「協商的事業組織」(negotiated enterprise),因為國家政權為了確保政體的穩定性,自願向地方行動者出讓一部分主權。中央與地方行動者協商十分常見的副產物,是地方行動者與中央權力的關聯可以在他們自己的奮鬥中變成一種政治資源。法哈特.哈桑(Farhat Hasan)在寫到十七世紀西部蒙兀兒帝國時指出:「社會行動者挪用帝國主權來迎合他們的目的,在地方為了獲得象徵性或物質性資源的衝突中,愈來愈常把帝國主權帶進來。」34

    濮德培(Peter Perdue)注意到,歷代中國政權在邊疆地區進行相似模式的協商,而魯大維也觀察到,明代國家與暴徒之間的協商不僅發生在邊緣地區,還發生在中央。我在本書表明,這類協商不只發生在明代社會的邊緣,實際上也普遍發生於普通百姓中。35當然,明代中國國家與地方精英或其他地方勢力之間的遷就或其他形式的協商並非全新的現象。但是,明代國家對於非正式組織和協商的依賴、對於集權化統治的新追求,加上國家掌握其統治對象的能力有所局限,這一切在當時許多政體中創造出許多新機會,讓百姓進行所謂的「制度套利」。由於百姓能夠利用國家的存在套利、以他們與國家的關係做槓桿,與國家代理人之間的互動便有可能帶來好處,而不僅是避之唯恐不及。因此,早期現代國家一個共同的特徵可能是,它們都製造出制度套利的新可能,從而催生出與國家及其代理人互動的新模式和方法。早期現代國家的統治方式是否製造出一種時刻,讓走近國家、讓國家看到、如國家一樣說話,可以用在個人的利益上,而產生一種日常政治的新模式?

    無論在前現代社會還是現代社會,普通百姓的日常政治都可能帶來遠遠超出其社群的影響。柯克夫烈在他研究日常政治的經典之作中表明,越南農民透過其日常政治,最終迫使中央政府改弦易轍,改變之前對集體農業的政策。36在明代,來自軍戶的士兵人數減少以及戰鬥能力下降,加上東北地區出現新的威脅,迫使國家制訂出新的方案,面對動員人力從事軍役的普遍挑戰。明帝國主要的應對方針是用雇傭兵填補軍隊缺額,由此其造成的財政危機是明王朝滅亡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此可見,這裡討論的日常家庭策略可以很容易地聯繫到大規模政治事件。儘管這不是我在本書中關注的主要問題。

    本書主要還是集中在日常政治本身,探討普通百姓如何應對同國家打交道的挑戰。既然日常政治普遍存在於所有人類社會,任何一個過去或現在的政體,其特定模式的制度套利,都應該是全面分析此政體時必須顧及的部分。制度套利研究的一般取向,必然包括四個必要的元素:一、體制本身,也就是制度史傳統的研究對象;二、制度套利的空間,也就是監管制度與社會現實之間的縫隙,以及監管制度不同部分互相重疊的管轄範圍,這些讓套利有可能發生;三、文化性和組織性的資源,這些資源讓擁有它們的百姓瞭解並回應自身的處境;以及四、他們以這些資源為基礎,用來優化其政治處境的策略。這四個要素隨著時間的互動,創造出不同社會的日常政治。

    聚焦在個人和團體策略、與國家代理人的具體接觸,以及調和兩者之非正式組織的發展,制度套利可以超脫於單一國家和單一社會的過度簡化的分析。既然所有國家都必須面對徵募士兵的挑戰,與軍役相關的制度套利,便成了相當理想的比較研究領域。

    關於中國國家歷史的大部分研究成果著重探討國家能力的問題。但是,想要全面分析任何一個國家,就不能只是探討其有效性,同時還必須考慮其效應。提摩西.米契爾(Timothy Mitchell)就發明了「國家效應」(state effect)一詞,描述現代國家的運作過程如何造成「世界的表象根本上分成國家與社會兩部分」。37米契爾主張,如果不存在這些現代國家的運作過程,從根本上區分國家和社會幾乎沒有意義。但是,這不意味著如人力動員與資源掠取等讓前現代國家執行其核心功能的作為,並沒有該功能之外的後果。這些運作過程產生出某種前現代的「國家效應」。易言之,他們引發一些行為,這些行為如果沒有國家的話並沒有意義。按照常理推測,無論百姓是否處在國家統治下,都會發展各種策略,讓其處境的利益最大化。日常政治的特定表現與合法性的特定模式,它們的產生都需要仰仗國家的存在,讓它們得以運作。我們也許可將此稱為「前現代國家效應」。

    審訂者注:麥可.曼將國家權力分為兩種:專制權力(despotic power)與基礎建制權力,而基礎建制權力指的是國家透過組織建構與各種政策滲透進社會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