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王朝的回光返照

    唐元和十年(公元815年)六月三日清晨,唐朝宰相武元衡正准备从位于首都的家里去往皇宫上朝。当他骑上马,带上侍从,刚刚从静安里东门出来时,突然间有人呵斥他们把蜡烛熄灭。随从由于跟着宰相,有恃无恐,也朝对方呵斥。

    就在这时,突然从暗中飞出一支箭来,射在了武元衡的肩膀上。在阴影里冲出几个人,将他的随从驱散,另一个人则用棒子击打武元衡的左股。当随从都逃走后,这群人拉住武元衡的马向东南方向走了十几步,然后将宰相杀害,将他头颅割下带走了。

    随从们带着救兵回来时,发现无头的宰相躺在血泊中。他死亡的地点,距离家的东北角只有一墙之隔。

    当时黑夜还没有过去,路上大都是上朝骑马的官员和随从,这些人呼喊着四下传播,都说宰相被杀了,声音一直传到了朝堂上。文武百官面面相觑,不知道哪个宰相死了(唐朝宰相不止一个)。武元衡的马还按照既定路线,一路走到了上朝的地方,看到了马,人们才知道死的是谁。

    皇帝上朝时,走到紫宸门,才听说了武元衡的死讯。他惊讶万分又沉痛不已。这次宰相遇刺事件中,另一位官员裴度也遇刺却逃过了一死,说明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行动。

    事后,人们查找杀死武元衡的凶手。在当时,中央政府正与淮西节度使吴元济发生战争,武元衡和裴度都是坚定的主战派,他们的遇刺一定与吴元济有关。

    吴元济的帮手是成德节度使王承宗,两人有可能是王承宗刺杀的。可后来,人们又认为是淄青节度使李师道刺杀的。

    宰相的死亡虽然成了悬案,却给了唐宪宗清理藩镇的最佳借口,也是唯一的时机。

    贞元二十一年(公元805年),忍辱负重的唐德宗去世,太子继位后由于身体有病,又让位给了儿子李纯,是为唐宪宗。

    唐宪宗时期,全国节度使增加到了四十九个,但与德宗相比,由于财政状况的好转,中央政府已经有了更强的实力去平定诸侯。雄心勃勃的宪宗发起了剪除不听话的藩镇的斗争。

    与德宗一样,宪宗的目的仍然不是为了废除节度使制度,它已经深深地扎根在唐代的官僚制度之中,不能动摇了。宪宗想做的,只是:第一,将不肯听话的藩镇拿掉,换上听话的人;第二,在做到第一步后,再有限地剥夺藩镇的财权和兵权,让他们没有实力与中央抗衡。

    与德宗时期相比,随着藩镇的世袭化,节度使们也丧失了当年的锐气,与中央政府抗衡的决心大大削弱,军队实力也不如当年,甚至有的藩镇决定投靠中央,这是对皇帝有利的一面。

    除了当年的河北四镇和淮西节度使之外,宪宗时期决心与中央抗衡的藩镇还有两处,分别是位于四川西部的西川节度使,以及位于现在江苏省镇江的镇海节度使。

    宪宗的策略是,从容易的入手,先将不听话的外围藩镇收复,树立中央政府的威信,然后再对最难解决的河北四镇动手。

    与河北四镇的互相勾结、形成联保不同,西川和镇海都处于孤立状态,在它们四周都是服从于中央的地区。特别是西川节度使,虽然位于四川地区,而四川自古以来就有着易守难攻的特质,但此时的四川被分割成了东川和西川两部分,从关中去往四川的蜀道大都在东川境内,所以,西川并没有天险可以防备中央的进攻。

    公元805年,宪宗刚刚继位,原本镇守西川的节度使韦皋去世,韦皋对中央忠心耿耿,但在他死后,他的副手刘辟夺取了西川,最初他只要求皇帝册封,随后又想攫取更多的土地,与中央形成了对峙。

    继位的第二年,皇帝派神策军使高崇文率军平定西川。高崇文从褒斜道进入汉中,再过剑阁,一路过关斩将,用了八个月时间就平定了西川叛乱。

    这次平定刘辟,给了皇帝极大的威望,人们开始憧憬这位雄心勃勃的皇帝能够恢复当年的盛唐气魄。

    第二年皇帝对镇海节度使李锜的镇压,更让人们看到了希望。李锜除了担任镇海节度使外,还担任浙西观察使、诸道盐铁转运使。在唐代后期,盐铁转运使是最有油水的职务,相当于中央外派负责财政的专员,管辖各地的国有企业,并将它们的利润转运到中央。在这个过程中会形成大量的结余收入,供转运使本人支配。

    但李锜的好日子结束了。宪宗为了加强中央权威,将财政权力回收,只给他保留了镇海节度使的职位。李锜心怀不满,不服从中央命令,被宪宗抓住把柄,派兵征讨。皇帝的军队只用了一个月,就将李锜平定,送往长安腰斩。

    宪宗征讨藩镇时遇到的最大障碍是成德节度使王承宗。元和四年(公元809年),成德节度使王士真死亡,他的儿子王承宗希望继承父亲的职位。

    但这次宪宗却不同意世袭,成德立刻以反叛回应。

    在征讨成德时,唐宪宗选择了一个宦官吐突承璀担任讨伐军的总指挥。在宦官的指挥下,政府军徒劳无功。不过,吐突承璀却暗地里与王承宗议和,让他上表归顺,皇帝也顺水推舟将节度使授予他。

    议和的结果,是中央权威再次下降,各地藩镇又各自为政,宪宗的集权努力眼看就要失败。但突然间,魏博节度使辖区发生的变局,让中央再次感到了柳暗花明。

    元和六年(公元811年),魏博节度使田季安病死,他的儿子太小,亲戚田兴(也叫田弘正)逐渐掌握了权力。与其他节度使不同,田弘正已经嗅到了变天的气息,他力排众议,决定投靠中央政府。在以后的历次平叛中,他都毫不犹豫地选择和中央一条阵线。

    田弘正的反正,如同一枚致命的楔子,插入了河北四镇之中。在魏博的配合下,皇帝开展了数次平叛战役。

    首先是对付淮西节度使吴元济,元和九年(公元814年),由于得不到皇帝的册封,吴少诚的儿子吴元济发动叛乱。这次叛乱一直持续到公元817年,才在名将李愬的努力下平定。李愬雪夜袭蔡州,也成了唐朝平定藩镇叛乱中最有名的战役。

    公元815年宰相武元衡遇刺后,为了替宰相报仇,除了与吴元济继续作战外,中央还展开了与成德节度使王承宗的战争。当吴元济平定后,四面楚歌的王承宗也决定投降,中央保留了他节度使的位置,却让他的两个儿子入朝当作人质。

    由于后来查明武元衡是淄青节度使李师道派人刺杀的,公元816年又展开了对李师道的讨伐。三年后,李师道被杀死。淄青节度使辖区是河北四镇中最大的,最多时曾经下辖十五州,即便在宪宗时期,也有十二个州。为了便于管理,李师道死后,皇帝将淄青辖区分成了三份,防止未来这个藩镇再出问题。

    公元820年,成德节度使王承宗死亡,他的弟弟王承元被调任别地,朝廷将原魏博节度使田弘正调任成德节度使,再派遣名将李愬担任魏博节度使。这样,原本世袭的职位变成了由朝廷任命的流官,也就不会再成为坐地虎了。

    这一年也是幽州节度使结束盘踞的日子,原节度使刘济的儿子刘总曾经毒杀了他的父亲,看到周围的节度使们都一个个倒下,刘总也意识到好日子结束了。他决定弃官去当和尚,落发之后不知所终。中央政府的最后一个心腹之患也消失了。

    历史上习惯于把唐宪宗称为中兴,除了他平定了各个反叛的节度使之外,还由于他想从机制上约束所有的节度使,不管是顺从的还是不顺从的。

    唐宪宗推出了两个改革来限制节度使的权力。元和四年(公元809年),唐宪宗针对地方财政制度进行改革。改革前,地方上缴中央的财政是上贡式的,州政府征税后,留一部分给自己,剩下的交给节度使,节度使留够了自己的,剩下的才会上缴(或者进贡)给中央。

    唐宪宗试图限制藩镇的征税权。由于每一个藩镇(节度使)都下辖几个州,藩镇选择其中的一个州作为驻扎地(直辖州)。皇帝规定,节度使驻扎的那个州(直辖州)征税完全交给节度使支配,中央不再指望这个州的财政。但是对于其他的非直辖州,其财政则完全上缴中央,不再经过节度使。 (4)

    中央政府这种自断一臂,保全身体的做法,其实将节度使的权限减少了。之前的节度使可以对下辖的几个州财政全部插手,现在只能插手一个州。相当于将节度使的财政降到了和州同样的级别。

    十年后,皇帝再次推出了另一项制度:针对藩镇的军事制度,采用与财政制度类似的规则。节度使直辖州的军事完全归节度使统辖,而非直辖州的军事权力被授予州的刺史,州刺史所辖军队也不再听从节度使的调遣。 (5)

    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将军事权交给州刺史,表面上看是加强了地方分权,但由于削弱了节度使的军事权力,藩镇对中央政府的反抗能力大幅度减少。

    但唐宪宗的军事征服和改革已经是唐朝的回光返照。宪宗本人依靠他的祖父德宗积累的中央财政,完成了重新统一。但军事行动消耗了大量的财政,又再次让社会付出了代价。

    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雄才大略的唐宪宗被宦官陈弘庆谋杀。他死后,各地的藩镇又陷入了和中央政府的摩擦之中。只是这时候,中央政府已经没有钱,很难再组织起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来获得藩镇的归顺了。

    当黄巢的叛乱兴起后,唐朝在黄巢的军事打击和藩镇的割据之下,终于分崩离析。


    (1) 《新唐书·食货志二》:“是时,诸道讨贼,兵在外者,度支给出界粮。每军以台省官一人为粮料使,主供亿。士卒出境,则给酒肉。一卒出境,兼三人之费。将士利之,逾境而屯。”《旧唐书·德宗纪》:“凡诸道之军出境,仰给于度支,谓之食出界粮,月费钱一百三十万贯。”

    (2) 《旧唐书·姚令言传》:“泾师离镇,多携子弟而来,望至京师以获厚赏,及师上路,一无所赐。时诏京兆尹王翃犒军士,唯粝食菜啖而已,军士覆而不顾,皆愤怒,扬言曰:吾辈弃父母妻子,将死于难,而食不得饱,安能以草命捍白刃耶!国家琼林、大盈,宝货堆积,不取此以自活,何往耶?”

    (3) 《旧唐书·德宗纪》:“不知稼穑之艰难,不恤征戍之劳苦。致泽靡下究,情不上通,事既壅隔,人怀疑阻。犹昧省己,遂用兴戎,征师四方,转饷千里。赋车籍马,远近骚然;行赍居送,众庶劳止。力役不息,田莱多荒。暴令峻于诛求,疲民空于杼轴,转死沟壑,离去乡里,邑里丘墟,人烟断绝。天谴于上而朕不寤,人怨于下而朕不知。驯致乱阶,变起都邑,贼臣乘衅,肆逆滔天,曾莫愧畏,敢行凌逼。”

    (4) 《新唐书·食货志二》:“分天下之赋以为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宰相裴垍又令诸道节度、观察调费取于所治州,不足则取于属州,而属州送使之余与其上供者,皆输度支。”

    (5) 《旧唐书·宪宗纪》:“丙寅,诏:诸道节度、都团练、防御、经等使所管支郡,除本军州外,别置镇遏、守捉、兵马者,并合属刺史。如刺史带本州团练、防御、镇遏等使,其兵马额便隶此使。如无别使,即属军事。其有边于溪洞连接蕃蛮之处,特建城镇,不关州郡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