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道德哲学

从柏拉图的理念论自然就会推进到他的伦理学说。如果我们有可能被自然物理世界的各种表象所欺骗,那么,我们同样有可能被道德领域内的各种表象所欺骗。存在着一种特殊的知识,它帮助我们区分影子、映像和可见世界中实在的事物。我们也正需要这样一种知识来区分真正好的生活的影子和映像。柏拉图相信,如果我们的知识仅限于可见事物,那么就不可能有物理科学。与此类似,如果我们仅仅限于我们所拥有的对特定文化的经验,那么就不存在关于一个普遍的善的理念的知识。对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来说,为人所熟知的智者派的怀疑论就是知识与道德之间这种联系的例证。智者派相信所有的知识都是相对的,因而他们否认人们能够发现任何不变的、普遍的道德标准。智者派的怀疑主义使他们不可避免地得出一些关于道德的结论。第一,他们认为道德规则是由每个社群刻意制造出来的,只针对特定地方的居民,也只对他们有效力。第二,智者派相信,道德规则是非自然的,而人们遵守这些规则仅仅是迫于舆论的压力。他们认为,如果人们的行为是私下里发生的,那么即使是我们中的那些“好人”也不会遵从道德规则。第三,他们认为,正义的本质是权力,或者说“有力即有理”。第四,在回答“什么是好的生活”这一基本问题时,智者派认为那是愉悦的生活。针对智者派这些令人感到难以反驳的教导,柏拉图提出了苏格拉底式的思想——“知识即美德”。柏拉图对苏格拉底的道德观点做了详细的说明,他强调( 1 )灵魂概念和( 2 )作为其功能的德性概念。

灵魂概念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描述灵魂有三个部分,他称之为理性、精神3.3 道德哲学 - 图1和欲望。他这种把灵魂一分为三的构想,是建立在一切人都有过内心困惑和冲突的共同经验上的。他分析这一冲突的本质时,他发现在一个人身上发生着三种不同的活动。第一,存在着一种对目的或价值的觉知,而这是理性的活动。第二,存在着激发行动的驱动力——精神——它本来是中立的,但对理性的指示作出响应。最后,存在着对身体的东西的欲望。他将这些活动归于灵魂,是因为他认为:灵魂是生命和运动的原则。身体自身则是无生命的,因而,当它活动或运动时,它一定是被生命的原则即灵魂所推动的。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我们的理性为行为指出一个目的,但最后却被感官欲望所压倒,而精神的力量就被这些感官欲求随便拉向什么方向。柏拉图在《斐德若篇》中举例说明了人们面临的折中情况,其中他描绘了一个驾驶着两匹马拉的车的驭手。柏拉图说,一匹马是好的,“不需要动鞭子,而只需言语和告诫来引导”,另一匹马是坏的,是个“桀赘不驯的同伴……马鞭和马刺都很难让它就范”。虽然驭手对于将去往哪里看得很清楚,并且好马是循着正确路线在跑,但是坏马“乱跳乱跑,给它的同伴和驭手造成了各种各样的麻烦”。

柏拉图以这一图景为例,生动地展示了对秩序的破坏:一匹代表崇高精神的白马和一匹代表身体欲望的黑马,两匹马跑向相反的方向,而驭手站在那里无计可施,他的命令也无人理睬。由于驭手是掌握缰绳的人,所以他有责任、职权和能力引导和控制马。同样地,灵魂的理性部分有权支配精神和欲望的部分。诚然,驭手没有这两匹马就哪儿也去不了,因此这三者是关联在一起的,它们要达到它们的目标必须共同努力。灵魂的理性部分与其他两个部分有着和上面同样的关系,因为欲望和精神的力量对于生命本身是必不可少的。理性作用于精神和欲望,而这两者也推动和影响着理性。但是理性与精神和欲望的关系被理性之所是决定:理性是一种追求目的并对目的进行权衡的能力。当然,情欲也从事于对目的的追求,因为它们不断地追求愉悦。愉悦是一个合法的生活目标。然而,情欲仅仅趋向于能带来愉悦的事物。这样的话,情欲就并不能将那些能带来更高的或持续更长时间的愉悦的东西和那些只是貌似能提供这些愉悦的东西区分开来。

追求人类生活的真正目标,这乃是灵魂的理性部分的功能,要做到这一点,它就要根据事物真实的本性来估量其价值。激情或者欲望或许会将我们引向一个幻相的世界,诱骗我们相信某种愉悦将带给我们幸福。这样,识破幻相的世界并发现真实的世界,从而将激情引导到那些能够产生真正愉悦和真正幸福的爱的对象上去,就成了理性独有的任务。当我们将现象混同于实在时,我们会遇到不幸,并且会经历大类灵魂的全局混乱。这种混淆主要发生在我们的激情压倒我们的理性时。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柏拉图要争辩说——正如苏格拉底此前说过的——道德上的恶乃是无知的后果。只有驭手能够控制住马匹时,驭手与马匹之间才能有秩序。类似地,只有我们的理性部分能控制住我们精神和欲望的部分时,人类灵魂才能安宁有序。

在对人类的道德经验的分析中,柏拉图始终在对我们德性能力的乐观看法与怀疑我们能否将我们的德性潜能付诸实现的否定性意见之间摇摆着。这种双重态度是以柏拉图关于道德上的恶的理论为根据的。我们已经了解了苏格拉底的观点,恶或恶行是由无知导致的——就是说,是由错误的知识导致的。当我们的理性受情欲的影响,而以为那似乎会带来幸福的东西真的会带来幸福(而事实上它并不能做到)的时候,错误的知识就出现了。我的欲望于是压倒了我的理性,这时我的灵魂的统一就受到了有害的影响。尽管这时存在着一个统一,但我的灵魂的这个新的统一是颠倒的,因为现在是我的理性服从于我的欲望,理性已经失去了它的合法地位。是什么原因使这一错乱的统一能够发生?或者说,是什么原因使错误的知识变为可能的?简言之,道德上的恶的原因是什么呢?

恶的原因:无知或遗忘

在灵魂的本性中,在灵魂与身体的关系中,我们发现了恶的原因。柏拉图说,灵魂在进入身体之前有一个前世的存在。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灵魂有两大部分,理性的部分和非理性的部分。这个非理性的部分又由两个小部分组成,即精神和欲望。两个大的部分分别有着不同的来源。灵魂的理性部分是由造物主德穆革( Demiurge )创造的;与之相对的是,非理性部分是由天神们创造的,这些天神也创造了身体。这样,甚至在进入身体之前,灵魂的成分就有了两个不同的来源。在灵魂前世的存在中,理性部分对诸理念和真理有着清晰的认识。然而同时,精神和欲望出于其本性已经有堕落的倾向了。如果我们问为什么灵魂下降到一个身体里,柏拉图会说,这纯粹是由于非理性部分——灵魂中不完善的那一部分——有不服管束并要将灵魂拉向尘世的倾向。柏拉图说:“当其羽翼丰满之时,她(灵魂)向上高飞……而那不完善的灵魂,失去了她的翅膀,在飞行中最后坠落到坚硬的地面——在这里,她发现了一个家,接受了一个尘世的构形……灵魂与身体的这一结合被称作一个有生命的、有死的被造物。”这样,灵魂“坠落”了,它就这样进入了身体。但是关键在于甚至在灵魂进入身体之前,它的非理性部分中就有着难以控制的恶的本性。于是,在某种意义上,,恶的原因甚至在灵魂的先前状态中就已出现了。灵魂还在“天上”时就已经在对诸理念或真理的观照与对这观照的“遗忘”之间摇摆,于是它的堕落就开始了。从这个观点看,恶不是一个实在的东西,毋宁说,它是灵魂的某种特性,这种特性使灵魂有“可能”发生遗忘。只有那些确实忘记了真理的灵魂才堕落,才被地上的事物吸引而下坠。因此,灵魂就其本性而言是完善的,但它的本性的一个方面则是陷入错乱的这种可能性,因为灵魂也同其他的被造物一样,也包含了不完善的原则。然而,一旦进入身体,灵魂所处的困境就比以前大得多了。

柏拉图相信,是身体刺激灵魂的非理性部分去颠覆理性的统治地位。因此,灵魂进入身体是灵魂错乱或者说灵魂各部分之和谐受到破坏的更进一步的原因。一方面,当灵魂离开理念的王国而进入身体时,它就从一的王国进入到了多的王国。现在灵魂在杂多事物光怪陆离的大海上漂浮,并且受这些事物似是而非的性质的蒙蔽而犯下各种错误。此外,身体也让饮食男女之类的欲望膨胀起来,刺激灵魂的非理性部分一味追求享乐。这反过来又成了贪欲。灵魂在身体中体验着欲望、愉悦、痛苦,还有恐惧与愤怒。当然,这里也还存在着一种对极其多样的各种对象的爱:从对能满足某种口味的一点粗茶淡饭的喜好,到对纯粹的、永恒的真理或美的爱。这些都暗示:身体对灵魂来说乃是一个惰性的累赘,而灵魂中的精神和欲望尤其容易受到身体作用的影响。这样,我们的身体就破坏了灵魂的和谐。因为我们的身体使灵魂暴露于各种刺激之下,使我们的理性偏离了真知识,或者说阻碍了我们的理性回忆起我们曾经知道的真理。

在人世间,只要一个社会有着错误的价值观,并使个体将这些错误价值观认同为他们自己的,那么错误就将一直被沿袭下去。每个社会必然像一位老师一样对其成员产生影响,因此,社会的价值观也将成为个体的价值观。此外,社会很容易承袭前一代人的过恶。柏拉图强调了这一思想,并且他提出,除了对恶的社会性传承之外,人的灵魂也可以通过转世而重新出现,并将它们早先的错误和价值判断带到一个新的身体里。归根结底,身体才是导致无知、鲁莽、贪欲的原因。因为身体把灵魂暴露在洪水般的感官刺激之下,破坏了理性、精神和欲望有条不紊的运作。

回顾柏拉图对人类道德状况的解释,我们已经了解到,他的出发点是独立于身体而存在的灵魂概念。在此状态中,灵魂的理性部分和非理性部分之间有一种根本性的和谐,此时理性通过它对真理的知识而控制着精神和欲望。但是由于灵魂的非理性部分有着不完善的可能性,因此当它由于欲望而被较低级的领域所吸引,还拉上了精神和理性一起堕落时,就把这种可能性表现出来了。在进入身体时,灵魂各部分之间最初的和谐受到了进一步破坏,先前的知识被遗忘,而身体的惰性又阻碍了这一知识的恢复。

恢复失去的道德

对柏拉图来说,道德就在于恢复我们已经失去了的内在和谐。它意味着将我们的理性为欲望和身体刺激所征服的那个过程颠倒过来。无论人们做什么,他们总是认为这些行为会在某些方面给他们带来愉悦和幸福。柏拉图说,没有人明知道一个行为对他有害还会选择去做。我们或许会做出“错误”的行为,例如谋杀或撒谎,甚至还会承认这些行为是错误的。但是我们总是以为可以从中得到某种好处。这是错误的知识——一种无知——人们必须克服它,成为道德的人。因而,说“知识即美德”,就意味着必须以对事物或行为及其价值的正确估计来取代错误的知识。

在我们能够从错误知识走向真知识之前,我们必须对我们处于无知状态这一点有所意识。这就像我们必须从“无知的沉睡”中被唤醒一样。我们可以被发生在我们内心或外部的事情唤醒,也可以被别人唤醒。与此类似,就知识尤其是道德知识来说,人类也有这样三种被唤醒的方式。柏拉图认为知识深藏于心灵的记忆中,这一潜在的知识会不时地进入意识的表层。灵魂曾经知道的东西通过回忆的过程上升到当下意识。回忆首先开始于我们的心灵由于感性经验之间的明显矛盾而感到困惑的时候。当我们努力在杂多事物中寻找意义时,我们开始“超越”事物自身而通向理念,我们心灵的这一行为是由我们对于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的经验来推动的。柏拉图认为,除了这个内部原因外,唤醒也可以由一位老师来完成。在他的洞穴寓言中,柏拉图描绘了人们如何从黑暗走向光明,从无知走向有知。不过在这个寓言中,他写出了囚徒们当中的那种自满态度:他们不知道他们是囚徒,不知道他们被错误的知识所束缚,不知道他们处在无知的黑暗之中。唤醒他们必须通过一位老师。就像柏拉图说的,“他们从锁链中被解脱,愚昧被消除”是由于他们“猛然地被强迫站起来,转过身……抬眼看着光明走”。就是说,必须有某个人打碎囚徒的锁链并使他转过身。在被强制释放之后,他接着才能被一步一步引导着走出洞穴。苏格拉底讽刺的力量和对辩证法的坚持,使其成为历史上将人们从无知的沉睡中唤醒的最有影响力的人。但是除了唤醒我们或打碎我们的锁链,这位有影响力的老师还必须使我们转过身,好让我们将自己的目光从影子转到实在世界。

作为功能之实现的德性

在对道德的探讨中,柏拉图始终将善的生活视为内心和谐、健康、幸福的生活。他经常把善的生活比作事物的有效运转。他说,当一把刀能够有效地切割东西时,就是说当它实现了自己的功能时,它就是好的。当医生们实现了诊治的功能时,我们就说他们是好的。同样,当音乐家们实现了其艺术功能时,他们是好的。柏拉图接着问:“灵魂是否具有一种其他任何东西都完成不了的功能呢?”他说,生活如同一门艺术,灵魂独有的功能就是生活的艺术。在对音乐艺术与生浩艺术的比较中,柏拉图看到了一种密切的相似性,在这两种情况下,艺术都需要承认并服从界限和尺度的要求。当音乐家校准他们的乐器时,他们知道每一根弦都应该上得恰到好处,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因为每一根弦都有它自己的音调。因而音乐家的艺术就在于承认一个界限,一根弦不应紧得超出这个界限;也在于演奏他们的乐器时遵守音程之间的“尺度”。同样,雕塑家们也须清晰地意识到尺度和界限,因为当他们用锤子和凿刀工作时,他们必须根据他们所要完成的形象而控制每一击的力量。在开始剔除大理石的较大部分时,他们的敲击将很重。但当他们开始敲凿雕像的头部时,他们必须对界限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他们的凿刀千万不能超出这些界限。当他们塑造面部的精细线条时,他们的敲击必须很轻。

与之类似,生活的艺术也需要界限和尺度的知识。灵魂有各种功能,但这些功能必须在由知识或理智设立的界限之内运行。因为灵魂有许多不同的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一个特殊的功能。既然德性就是功能的实现,那么有多少种功能就有多少种德性。与灵魂的三个部分相对应,也就有三种德性。当这三部分各自都实现了它们的功能时,也就达到了这三种德性。欲望必须被控制在界限和尺度之内,避免纵欲,这样它们就不会侵占灵魂其他部分的位置。在愉悦的欲望中,这种适度就产生了节制之德。源于灵魂的精神部分的意志力量也需要被控制在界限之内,避免鲁莽的或冒失的行动,而成为在进攻和防御行动中的一种值得信赖的力量。通过这样做我们就达到了勇敢之德。当理性保持在没有被欲望的急流所烦扰的状态下,不管日常生活中经验到的持续的变化而仍能看到真实的诸理念时,理性就达到了智慧之德。这三种德性相互之间又有着关联,节制乃是对欲望的理性控制,勇敢乃是对精神的理性规范。同时,灵魂的每个部分也有它自身的功能,而当每一个部分事实上都实现了其特殊的功能时,就达到了第四种德性,正义,因为正义意味着让每个部分各得其所。这样,正义就是一个全面的德性,它反映一个人达到了健全与内在的和谐,也只有当灵魂的每个部分都实现了其真正的功能时,一个人才能达到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