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 世纪大部分时间里,由伯特兰·罗素开创的分析哲学方法在英美和其他讲英语的国家的哲学思想中占主导地位。然而在欧洲大陆,尤其是在德国和法国,哲学却有一种不同的侧重,这种侧重在现象学运动和存在主义中表现出来了。现象学将所谓事物的客观性撇在了一边;而是建议我们在人的经验范围之内更主观地探究现象。存在主义采用了现象学的主观性方法,并进一步探讨了人的经验的实践性问题,如进行选择和个人承担的问题。现象学是由埃德蒙德·胡塞尔( Edmund Husserl,1859-1938 )开创的,由马丁·海德格尔( Martin Heidegger,1859-1889 )作了修正。不久便产生了一群通常称作“宗教存在主义者”的作家,包括卡尔·雅斯贝尔斯( Karl Jaspers,1883-1969 )和伽布里埃尔·马塞尔( Gabriel Marcel,1889-1973 )。在让–保罗·萨特( Jean-Paul Sartre,1905-1980 )和莫里斯·梅洛–庞蒂( Maurice Merleau-Ponty,1908-1961 )那里,存在主义得到了确定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