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历史和两座城

奥古斯丁使对上帝的爱成为核心的道德原则。他也通过他的失序的爱的理论来解释恶。由此他得出结论,人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那些爱上帝的人,另一类是那些爱他们自身以及俗世的人。由于有两种根本不同的爱,因而也就有两种相反的社会。奥古斯丁把那些爱上帝的人称为“上帝之城”,把那些爱自己和爱万物的人称为“世俗之城”。

奥古斯丁并没有把这两个城分别等同于教会和国家。他强调,构成一个社会的决定性因素是它的成员的占主导地位的爱,然后他指出,那些爱俗世的人既可以在国家中找到,也可以在教会中找到。但并不能因此而得出结论说,教会包含了被称为上帝之城的那整个社会。同样,在国家之中也有爱上帝的人。所以这两个城在教会和国家之中都是交错在一起的,同时,又以某种看不见的方式有它们自身的独立存在。因此,凡是那些爱上帝的人存在的地方就会有上帝之城,凡是存在爱俗世的人的地方就会有世俗之城。

在两个城之间的冲突中,奥古斯丁看到了通往一种历史哲学的线索。他所说的历史“哲学”指的是历史具有某种意义。希腊早期的历史学家除了王国的兴衰以及不断重复的历史循环之外,看不出人类事务中还有别的模式。大家可以回顾一下,亚里士多德曾认为历史几乎不可能教给人们任何有关人性的重要知识。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历史不同于戏剧,它所涉及的是个别的人、国家以及事件,而戏剧所涉及的则是普遍的状况和问题。但是奥古斯丁认为,所有戏剧中最伟大的戏剧是人类历史。在很大程度上的确如此,因为历史的作者是上帝。历史开始于创世,中间点缀着许多重要事件,诸如人类的堕落,上帝的道成肉身,等等。现在历史则陷入到上帝之城和世俗之城之间的紧张状态之中。没有任何事情的发生是与上帝的最终天命无关的。奥古斯丁认为:他自己那个时代的政治事件尤其如此。

当野蛮的哥特人于 410 年洗劫了罗马时许多非基督徒据此谴责基督徒说他们过分强调了爱上帝和服务于上帝,淡化了爱国主义而且削弱了国家的防卫。为了回答这种指责和许多别的指责奥古斯丁于 413 年些了他的著作《上帝之城》( The City of God )。在书中他论证说,罗马的衰落并非因为基督徒的颠覆活动,相反,是因为整个帝国中无处不有的猖獗恶行,而基督教的信仰和对上帝的爱可以防止这种恶。罗马的衰落在奥古斯丁看来恰好是上帝有目的地干预历史的另一个例证,他以此来力求建立上帝之城以限制世俗之城。奥古斯丁相信,我们全都能发现历史戏剧中的现实意义,因为我们人类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和这两座城以及上帝的活动联系在一起。对人的存在和世界来说,有一种囊括一切( allembracing )的命运,而且它将在上帝认为合适时和对上帝的爱占统治地位时实现。奥古斯丁用这些观点来理解他认为不如此理解就纯属杂乱无章的人和事,而且给这些人和事某种总体意义、某种“历史哲学”。

总 结

通过结合古希腊哲学家的观点和宗教教旨,中世纪的思想家发展出了一个哲学的新传统。像大多中世纪哲学家一样,奥古斯丁也在与是否有信仰的权威或理性的权威或二者的某种结合为宗教信念奠基这种问题缠斗。奥古斯丁认为,信仰照亮了理性,并且没有信仰就不会有理解,这个观点可总结为一条陈述:“信仰寻求理解。”对他来说,整个世界可以从信仰的优点加以考虑。与怀疑论者相反,奥古斯丁认为,借由人类理性,我们可以获得关于许多事物的确定性,比如说矛盾律。我们同样也对我们自己的存在抱有确定性,因为即便我要怀疑,为了去怀疑,我首先也得存在。他承认,由于感觉对象和感觉器官的变化,我们关于人类的感觉和知觉缺乏确定性。不过,通过理解感觉如何运作,我们至少可以获得可靠的知觉知识:存在一个感觉对象,被身体的感觉器官所感知,心灵对此形成了图像,并随后比照永恒的对象和真理(也就是说柏拉图式的理念)。我们有限的心灵要把握这些永恒的对象和真理,我们的心灵就需要被圣光启迪

对奥古斯丁来说,当我们想到我们拥有关于永恒真理的知识时,我们就开始意识到了上帝的存在:我们有限的心灵无法单独把握它们,它们对于人的心灵而言既是永恒的又是真的,它们要求某种来源,这也就是上帝。上帝是最高的存在,就其本身是自我存在、永恒不变的。他主张,世界是上帝自由行为的产物,从中他将万物拉入存在,并组成了世界。在创世的行动中,上帝将种质原则植入了质料,将使得所有物种得以出现的潜能设定给自然。

在道德哲学中,奥古斯丁主张有道德的人类生活建立在对事物恰当的爱之上。尽管许多东西是爱的正当对象——比如食物、艺术,以及人类情感——但我们不能指望这些中的每一种提供多于其独一无二的特性所能提供的东西。我们最嵩层次的爱必须聚焦于上帝,因为只有上帝满足了我们对于无限的特殊需求。由此,恶行是失序之爱的后果,我们对客体爱得太多,在一个强烈的层次上,它们有限的本性如何可以实现我们的需要无法得到辩护。他主张,对不同的事物奉献多少爱在我们可知的能力之内,因此,恶行是我们意志的结果。不过,我们依然需要上帝的恩典来帮助我们按照我们知道我们应当去行为的方式来行为。在政治哲学中,奥古斯丁认为,政府必须遵守正义的要求,这些要求是永恒的,并因此构成了让国家去遵守的自然法。又及,真正的正义牵扯到对上帝恰切的爱,据此,宗教处于一个优越于政制的地位。人类可以分为爱上帝的人和爱自己与世界的人。这创造了两个对立的社会。爱上帝的人组成了上帝之城,而爱自己和世界的人组成了世俗之城。

研究问题
  • 解释奥古斯丁“信仰寻求理解”的观念并与德尔图良对于信仰和理性的观点做比较。
奥古斯丁拒斥怀疑论并主张我们可以在某些领域获得确定性比如矛盾律和我们自己的存在。解释他的论证,并说说你是否认为它们成功了。
  • 解释柏拉图的理论对奥古斯丁的知识理论的影响并讨论奥古斯丁的宗教版本是否是对柏拉图的改进。
解释奥古斯丁神圣光照的理论并讨论你是否认为每种知识都要求这种光照,包括数学真理,抑或仅仅某些种类要求这种光照,比如道德和宗教真理。
  • 与大多数古希腊的哲学不同,奥古斯丁的哲学是彻底宗教的。选取一种更为世俗的希腊哲学(柏拉图的、亚里士多德的、斯多葛主义的,或怀疑论的),并讨论奥古斯丁的宗教进路是否应对了其中的某些严重不足。
讨论奥古斯丁对上帝存在的论证并解释你是否认为它成功了以及为什么。
  • 解释奥古斯丁种质原则的观念是否有任何当代生物学能够支持他的理论。
失序之爱的观念是奥古斯丁道德哲学的关键。解释这个区分以及它为何是恶的来源,并讨论你是否同意。
  • 解释奥古斯丁的正义概念以及它如何与自然法相联系。
奥古斯丁区分了上帝之城的人和世俗之城的人。解释这二者之间的区分以及这如何与教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相联系。
  • Hortensius是西塞罗以古罗马一位雄辩家的名字为题写的著作据说涉及真善美的问题已亡佚。——译者注
  • 普罗提诺的“太一”比“存在”更高,不能用“存在”来描述, 所以是“没有存在”( beingless )。——译者注